一、住改非补偿是多少钱
首先,要对房屋的性质有一个认定,一般以关于拆迁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为依据来进行认定。因此,被拆迁人在判断被拆迁的房屋是住宅还是非住宅时,应当先行找到当地政府规章中的相关规定。例如,如果纠纷地为北京,判断标准为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如果纠纷地为上海市、重庆市、山东省等地,通常的判断方法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用途为准,对房产证上未标明用途的,以被拆迁房屋报建时的用途为准。其次,关于房屋性质的确认主体。依《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12条的规定,关于房屋的性质(用途),当事人可进行协商并确定补偿标准,如果协商不一致,可由当地规划管理部门确认。该意见之所以作出如此规定,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房屋的用途在现实生活中呈现的较为复杂,住宅房屋作为营业用途房屋的现象较为普遍,给认定带来了相当难度,为当事人提供协商的空间,容许他们综合各种情况作出客观判断,无疑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良方。同时,在协商不成时,将此问题交由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确认,为进一步解决问题打开了通道。对被拆迁人来讲,不妨一试。如果规划部门确认的结果对被拆迁人或拆迁人不利,双方均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其三,依法对房屋的使用性质形成确信以后,属于非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便可以向拆迁人主张房屋拆迁补偿款与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的双向补偿,并要求按照经营用途提高补偿标准。
二、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
建设用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建设用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国家对被征地单位在被征用的土地上长期投工、投资的补偿。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三、建设用地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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