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制回执单交报案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08:50:15 82 人看过

《规定》要求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交报案人,写明案件查询方式和联系方式,以方便报案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规定》还补充完善了治安调解程序,将多发的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法侵入住宅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纳入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增加了当事人和解制度,对属于治安调解范围的治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并履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公安机关不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安部:限制公民自由应当场告知家属

公安部日前在其网站发布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将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理由、地点和期限。而修订前的《规定》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新《规定》要求,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对物品、设施、场所采取扣押、扣留、临时查封、查封、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等强制措施;

(二)对违法嫌疑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等强制措施。

新《规定》明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依法向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

(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注明。当事人不在场的,由见证人和办案人民警察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五)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理由、地点和期限;无法当场告知的,应当在实施强制措施后立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告知、通知家属情况或者无法通知家属的原因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检查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检查笔录,不再制作现场笔录。

新《规定》指出,情况紧急,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依法向其所属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返回单位后立即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新《规定》明确,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依法适用继续盘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

新《规定》指出,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新《规定》指出,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必要时,应当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此外,约束过程中,应当指定专人严加看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二、用刑讯逼供所得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孙*利表示,《规定》参照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对行政案件证据的收集、调取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以及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侵害人陈述、其他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执法公正的,应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0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被害人不报案的违法事件公安机关能否受案
    一、被害人不报案的违法事件公安机关能否受案受害人不去报案,警方知道是可以立案调查的。如果涉及的是刑事案件的,会划分为二类,一类是刑事公诉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相关刑事责任,这类案件只要有犯罪发生的,公安机关就应当进行立案侦查,比如杀人罪、盗窃罪、强奸罪、抢劫罪等;而另一类是刑事自诉案件,国家将是否报案,是否提起诉讼的权利交给了当事人,公检法对于这类案件是不告不理的,如果是这一类的案件,受害人不报案的话警方也是不会介入的。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
    2023-03-28
    379人看过
  • 公安机关接受立案材料应该注意哪些?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下来,然后依法处理,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诿。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这里“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措施。2、报案、控告和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根据这一规定,报案、控告和举报认识片面或错误造成的控告、举报与事实不符,甚至错误;而诬告则是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目的在于陷害他人。综上所述,群众发现犯罪活动或者自己被诈骗的,应该尽快的报案,公安机关拿到立案
    2023-08-15
    145人看过
  • 公安机关是否提供立案回执?
    当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就会给出受案回执。受理回执单只是说明报过警,并不是立案的凭据。只有在公安机关调查后,确定有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且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的,公安机关才会办理立案手续。职务侵占逃跑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职务侵占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于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依法对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执行拘留、逮捕前,应当向该委员所属的政协组织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可在执行的同时或者执行以后及时通报。
    2023-07-04
    383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报案应当立案侦查
    一、公安机关对报案应当立案侦查吗?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
    2023-06-03
    189人看过
  • 公安局可否接受不立案案件的报警?
    在派出所报案做笔录不能算立案。公安机关记录了笔录,不一定就能立案。立案,必须达到立案标准,不达立案标准的,属于初查。其所谓“立案”应当符合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刑法罪名就有436多,单就经济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有86种的规定。如果是治安案件报案是称为“受理”。可以再找经办民警(当时案件受理人)查询,案件办理情况,不能就一事重复报案。不立案可以申请验伤吗1、建议报警,警察会验伤,如果轻伤,则丈夫涉嫌刑事犯罪;2、如果不报警,法医一般不会接受当事人的个人委托鉴定申请。怎么申请重新验伤一、如果对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医鉴定有疑议时,可以到省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重新鉴定,这是刑诉法明文规定的,每个省、每个地市都有这样省政府专门指定的医院的,不是随便那一个司法鉴定机构都可以的。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
    2023-07-05
    116人看过
  • 怎样报案公安机关拒执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一般由法院移送到公安机关。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意义不大,因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很显然法院的判断更具权威性。当然,法律并不禁止被申请人报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犯罪论处。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313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
    2023-04-07
    271人看过
  • 公安机关接受退回的检察院案件后,能否取保候审?
    检察院审查后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如果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可以取保候审吗可以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
    2023-07-10
    140人看过
  • 公安机关接管法院移交案件的程序
    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应该具有如下的手续:(1)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具备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摘抄或复制的主要证据和本人检查交待等材料;(2)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件应具备起诉或不起诉决定书的副本,侦察终结报告,摘抄或复制的主要证据和本人交待等材料;(3)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应具备起诉书、判决书或裁定书,摘抄或复制的主要证据和本人交待等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手续不齐全,因而没有材料或虽有材料但不符合要求,如处分决定上没有本人签字等;另一种情况是有材料,但未按规定上报或移送。执行中案件可以移交别的法院吗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一般是不能随便换执行法院的。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谁审判,谁执行,哪能说换就换的。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可逆转的原因可以暂时停止执行。如果确需其他机关(公安局、其它法院)协助执行,其他机关需协助。民事执行案件可以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上级人民法院认为需
    2023-07-05
    375人看过
  • 公安机关接受报警的法定条件
    在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可以立案。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在管辖范围内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立案;其实还有一种情况是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该立案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或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该立案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同时也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检察院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被人辱骂可以报警能立案吗被人辱骂可以报警,但是不会立案。因为被人辱骂属于民事纠纷,只有触犯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但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情况: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遗弃的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
    2023-07-07
    168人看过
  •  公安机关在处理批捕案件后能否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可以进行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进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如果需要进行补充侦查,可以将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进行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
    2023-11-07
    450人看过
  •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展开侦查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一)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二)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三)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四)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五)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六)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一、派出所和公安局有什么区别在我国,县一级公安机关是最基层的,包括县级市、县、旗以及有些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局。派出所并不是一级公安机关,它是县级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是该派出公安局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派出所不象各级公安机关一样隶属于同级的人民政府,不是该人民政府的一个直接组成部分。镇
    2023-02-21
    385人看过
  • 公安机关的案件立案后怎么报案?
    公安机关给你“立案通知书”才算。一般的不构成案件,或轻微民事纠纷或打架,不立案。如果你不服,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自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存在。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济案件怎么报案经济案件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直接向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须带上身份证明材料,报案材料以及基本证据材料等,可以亲自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拨打110报案。《公安机关办理
    2023-08-15
    160人看过
  • 公安机关的案件是否可以被法院直接退回?
    法院不可以直接退回公安。案子递送到人民法院后,需要补充侦查的,那么该案件会退回到公安机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把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被批捕后案件退回公安局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检察机关一般不会再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如果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的,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起诉或者起诉决定,也可以在庭审时提出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
    2023-07-03
    110人看过
  • 公安机关撤回案件的必要性
    公安机关主动撤销行政处罚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检察院未提交法院的公诉案件能否撤回公诉案件:在宣判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
    2023-07-07
    16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向公安机关出具受案受案回执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3
      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
    •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哪些相关的法律文件并举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19
      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要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对于确定不予立案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送达控告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
    • 接报案回执和受案回执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16
      受理回执单是指公安局对涉嫌公民、法人,原告或者其他组织的进行审查后一种回执单。立案回执单立案通知书一般是指受理案件通知书,是给原告的.被告收到的是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受理一般不超过24小时,但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在法院立案之后,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给你,让你找证据,交答辩状,这时你就知道你被告了,法院不会专门给你发立案通知书。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
    • 公安机关回执单能证明案件已立案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3
      公安机关的回执只是受案登记的一种法律文书,或叫法律程序文书,证明案件已经受理,还不能证明已经立案或一定要立安,但公安机关对于受理的案件也须按法定程序作出相应的处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25号令)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
    •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受理, 对于接受的案件, 应当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6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受理,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