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房屋所有权人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4 19:00:38 91 人看过

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

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所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指拥有这四项权利的拥有人,并不是单纯的拥有一项或者两项权利。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规定

(一)关于,首先是设立,变更转让的规定,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房屋所有权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五)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房屋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二、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的区别

(一)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

(二)而房屋共有,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证人和共有人。持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证由谁来持有。无论房屋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都只有一个产权证,所以要有个持证人。共有房屋的每一个所有权人都可以叫做共有人,但持证人只有一个。如果房屋存在共有人,那么处置该房屋需要所有的共有人同时到场签字。

(三)共有房屋一般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种类。“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四)夫妻间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共同共有,除有特殊约定外,二者是对该房屋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夫妻之间对于该房屋的收益、处置权利都是相同的,没有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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