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出境人员在国外期间出现工伤,按照《国务院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暂行规定》(国发[1981]147号)和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6]266号)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死亡时,应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亡赔偿责任的,应向外方索取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归当事人或其亲属所有,但需要偿还国内垫付费用;
(2)获得境外伤害赔偿的,国内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
(3)境外伤残赔偿金低于国内标准的,补足差额部分;
(4)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到境外定居的,凭生存证明领取抚恤金;也可以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一、国外务工发生工伤事故国内可以起诉吗?
1.是否适用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3.如该职工在国外工作期间按当地法律参加了当地的工伤保险,工伤的认定及赔偿则应按当地的法律法规执行。
4.如该职工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工伤保险应由用人单位在国内继续缴纳,如出现工伤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内的《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该职工申报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国内法律支付工伤赔偿。
5.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6.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所以我们一定要先知道工伤保险待遇出国定居的是怎么样赔偿的?不管你是出外打工,出外求学,出外定居,都是应由境外的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境外低于国内的赔偿,国内会补全差额的部分,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买一份属于自己的一份的保险来保全自己,这样也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
-
工伤保险应赔偿的工伤待遇怎么计算
380人看过
-
在我国工伤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一样吗?
99人看过
-
按照工伤待遇赔偿退休的赔偿是怎样的
405人看过
-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说明是怎样的?
218人看过
-
工伤鉴定九级工伤保险赔偿什么待遇
150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待遇规定是怎样的?
201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的待遇是怎样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6第一条、医疗费用: 指受伤害人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须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交通费。 (一)挂号费:一般以县级以上(含县级)治疗单位的挂号单据为凭证进行报销,以2次为限,特殊情况除外; (二)住院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证进行报销,受伤职工伤情显著轻微,不需要住院或伤情痊愈而拒绝出院所支出的住院费用由个人承担。未经出诊医院允许,擅自转院所支出的费
-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医疗期间的待遇是怎样的,如何理解工伤保险待遇?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8如属工伤,其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根据需要】)或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
-
工伤保险待遇上海工伤待遇标准是怎样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1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上海市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
-
工伤认定办法中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工伤保险待遇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3劳动者因工受伤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工伤认定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一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已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前者需劳动者提供证明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牌、工衣工帽
-
2022年民事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是怎样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0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可以主张的赔偿需要是没有获得的赔偿,像工伤医疗费用这些已经获得的赔偿,不可以再进行主张赔偿,再次主张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拒绝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