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可以行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07:30:15 373 人看过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一、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二、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三、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四、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可以随时行使吗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前提条件也是实质条件,就是申请人只有得知法院已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开始执行并举证证明被执行人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时,才能申请参与分配。

然而问题在于,申请参与分配债权人何以知道债务人的财产能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又何以知道针对该债务人的强制执行程序己经开始当前我国企业、个人守法意识不强和商业信用水平低下的问题十分突出,企业和个人财产均缺乏透明度。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往往转移或隐匿财产,其他债权人甚至连执行法院都难以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如硬将申请参与分配债权人举证证明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以及何时开始执行债权人等情形,设置为参与分配的前提条件,无疑是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情理的。

此外,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是按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总额事实上少于其全部债务总额的客观标准认定为不足清偿,还是按申请参与分配人主观上认为被执行人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主观标准来认定不足清偿,实践中常常引起争议。鉴于存在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将参与分配的条件修改为:其他取得执行依据但不能通过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的执行获得清偿的债权人即可提出参与分配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将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直接作为适用参与分配的基本条件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因为使用将“其他债权人未能通过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的执行获得清偿”作为参与分配的基本条件,受理申请的法院不需要确定被执行人的实际财产状况,而只需确认其他债权人是否能够通过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的执行获得清偿这一事实,简单明确,可操作性强,况且可以不再就“被执行人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标准问题而争议不休。

《民法典》第538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在满足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行使代位权
    一、在满足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行使代位权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行使代位权:1.有合法的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二、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如下: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1)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2)债务人对其债权的处分权因代位权的行使而受到限制。2.对次债务人的效力:(1)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可以向债权人主张自己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2)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3)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三、债权人
    2023-04-14
    435人看过
  • 对被代理人行使撤销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l)必须在被代理人作出追认之前作出,如果被代理人已经对合同作出追认了,那么合同产生了效力,合同相对人就不能撤销其意思表示了。(2)相对人在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是善意的,也即是,相对人在订立时,并不知道对方是无权代理人。如果明知对方是无权代理人而仍与对方签订合同,那么相对人就无权撤销其意思表示。(3)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一、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吗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无代理权人签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一切法律后果应当由行为人承担。无代理权能否转变为有代理权,关键取决于被代理人是否追认。在有的时候,无代理权人签订的合同不一定对被代理人无利,如果被代理人事后追认,对被代理人就产生法律效力。因此说,无代理权人签订的合同也属于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
    2023-03-04
    198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以及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一、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有: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债权人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物、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是债务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2023-06-28
    120人看过
  • 赠与合同撤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如何行使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需要满足的条件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二、享有撤销权的主体在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之中,享受有撤销权的主体,依《民法典》的规定仅限于赠与人,而不包括受赠人。因为受赠人虽然在接受赠与财产之前,是有权拒绝接受赠与的,但是,此种拒绝接受赠与的权利并不能称其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因为撤销权是形成权,其基本内涵是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财产的行为并不能产生撤销权
    2023-02-22
    248人看过
  • 撤销权成立能行使吗,要满足什么条件
    行使撤销权要哪些条件1、客观要件(1)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这种处分是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有三种处分形式: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及以明显的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债务人放弃未到期的债权或债权担保,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或以低于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市场价70%转让财产等情形可认定为损害债权人的处分行为,以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购买他人财产,可认定为以不合理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债权人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身份关系上的行为,因与债权人的责任财产无关,不得撤销。(3)债务人的行为害及债权。“害及债权”是指债务人处理财产的行为,降低了其偿债能力,致使债权人的债权存在不能得到清偿或不能完全得到清偿的危险。2、主观要件(1)对于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无偿行为,只要求其具备前述客观条件即可,而不要求
    2024-04-02
    330人看过
  • 债权人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能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财产处分行为,包括积极行为,即免费转让或明显低价,或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对债权有害;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债权;5、撤销权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所以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2023-07-04
    455人看过
  • 债权人的撤销权,可不可以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一、债权人的撤销权,可不可以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行使撤销权:1、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都已到期;2、债务人已经实施了可撤销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务人或债权人对债之标的的选择权的归属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原则上选择权归属于债务人。将选择权赋予债务人,有利于债务人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最适宜债务履行的选择,能够更大程度地确保交易实现。但是,存在例外情形,即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三种例外。一是法律对选择权的归属主体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该规定确定享有选择权的主体。二是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在当事
    2024-02-06
    496人看过
  • 债权人第三人撤销之诉条件必须满足哪些?
    一是因为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知道原诉会损害自己的利益且能参加诉讼而未参加的第三人,不得提出撤销之诉。二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实践中,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撤销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类:(1)当事人恶意串通进行诉讼,损害其利益;(2)第三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所处分的财产拥有物上请求权;(3)原诉遗漏了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损害了其利益。三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该诉讼。该6个月期限的规定与申请再审的期限规定是一致的。另外,如果第三人是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原裁判损害自己利益的,既可以依法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也可以以案外人身份提起执行异议。一、债权人发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怎么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作为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这样规定,一是考虑到作出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比较了解案
    2023-06-20
    483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如何行使赠与合同撤销权赠与合同撤销权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财产所有权转移前,赠与人可以通过受赠人撤销赠与,但公证赠与和公益性赠与除外。而出现法定撤销情形的,赠与人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
    2023-07-24
    65人看过
  • 哪些条件需要满足才能行使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求有:1、双方必须互相负债,没有互相负债的,不得行使先履行抗辩权;2、双方债务必须有先后履行的顺序;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主体是负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义务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
    2023-07-07
    283人看过
  • 哪些行为可能导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可能导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行为包括:债务人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当债务人的这些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一、不是恶意转移财产可以行使撤销权吗不是恶意转移财产的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行使的前提条件为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处分其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如果债务人不是恶意影响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则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二、债务人放弃遗产继承该怎么办债务人放弃遗产继承,债权人也不能据此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放弃遗产继承的行为归于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债务人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损害到了自身债权为前提的。这些处分行为包括:放弃过期债权、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财产、无偿转让财产。而放弃遗产的继承,并不属于上述情形。三、怎样查找债务人转移财产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因债务人放弃
    2023-06-22
    116人看过
  • 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形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况主要有两种:1、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2、债务人以不合理价格交易。《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我国法律如何规定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
    2023-03-05
    82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行使,并且赠与合同未经公证或者不属于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一、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吗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不可以随意撤销,有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时,可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有哪些规定赠予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三、赠与第三人的财产能否要求返还?向第三人赠与的财产,如果财产
    2023-03-05
    394人看过
  • 撤销权债权人可以随时行使么
    一、撤销权债权人可以随时行使么债权人不能随时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应当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等行为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1、债务人减少自身责任财产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权债务成立之后,即在债权债务成立前所为减少财产行为与债权人撤销权无关,没有追溯力;2、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其责任财产减少、或者不能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债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
    2024-01-27
    28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可撤销合同如何撤销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5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
    • 债权人可以有撤销权吗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0
      1.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依折衷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因为行使撤销权既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人所为的行
    • 在满足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行使代位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7
      合同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动产中的质权人行使质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9
      动产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务人债务履行期满。 第二,债务人没有偿还过期的债务。而且欠钱不还的原因不是债主的原因。 三、质权人必须占有质量。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权利应具备哪些要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表现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产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否定行为发生于债成立之前,认为若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发生于债成立之前,则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恶意无从谈起。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是指行为导致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