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保不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决定因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0:55:28 340 人看过

据《劳动报》报道,外地来沪打工的小王在2011年4月进入一家贸易公司从事酒水业务员的工作,但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其工作内容主要是每天早上九点之前到一些地区乡镇加盟超市店的购销业务,并向加盟店传达公司的促销政策。刚开始做这项工作时,小王每天为完成任务东奔西跑,也没有在意签订合同的事。忙碌了将近一年之后,小王发现最近几个月的社会保险公司没有为他缴纳。2012年5月,小王找公司的负责人理论未果,又觉得公司的业务指标太重,于是辞职不再从事这家贸易公司的工作。2012年6月,小王来到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小王认为,公司为自己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据此要求公司支付自己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并要求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小王的要求没有予以支持,小王于是起诉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小王与贸易公司的工作关系并不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特征,同样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也许读者会产生疑问,都已经缴纳社保了,怎么还不是劳动关系呢?笔者借本文来介绍一下缴纳社会保险与建立劳动关系之间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缴纳社保并不必定建立了劳动关系。

虽用人单位存在为劳动者缴纳过社会保险费的事实,但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唯一判定标准,而是主要看劳动者是否接受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并且由用人单位支付了相应的劳动报酬。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中,做出了这样的规定: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工作关系不存在上述特征,那么即使缴纳了社保,也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对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还有着明确的指导意见: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从分析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入手,即需要审查双方是否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一方是否接受另一方的指挥和管理、一方是否从事另一方安排的劳动、一方提供的劳动是否系另一方业务的组成部分等。而代为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仅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参考因素,而非决定因素,故经审查双方仅存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关系,但不具备劳动关系本质特征的,不宜轻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二、建立劳动关系的,不缴社保也可能是合理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一个法定的强制义务。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凡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则上必须缴纳社会保险。那么有特例吗?在实践操作中,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不缴纳社保的合法情形也是存在的:

1、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情形依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第八条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综合参考:;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中规定: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此可见,在非全日用工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小时工资里已包括正常工资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部分。用人单位无需再向社会保险机构为劳动者另行交纳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但同时,该文件的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仅负有为非全日制用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此时不缴纳其他险种的社保是合理合法的。

2、下岗或协保等人员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据此,此类人员与再就业新单位构成劳动关系,新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社保。

但是,一般在同一统筹地区,同一人员无法建立两个以上账户,同一时间段内也无法由两个以上单位重复缴纳社会保险,所以此时此类人员已经由老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在实践操作中新单位就无法为其再重复缴纳了。此时新单位不缴纳社保,也是合理合法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专家:劳动关系双方约定不缴纳社保协议无效
    近日,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王某和李某诉清镇市某公司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然而,该公司以双方已签订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为由进行辩解。对此,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裁定,双方签订的不缴纳社会保险约定无效。被诉企业应为王某和李某缴纳社会保险,并补齐在公司工作期间的欠缴的社会保险。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杨柱介绍,在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劳动者诉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案件比重较大。其中因双方当事人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事后又诉用人单位不缴纳的情况也较为普遍。对此,杨院长提醒,一些市民认为只要双方自愿签订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或承诺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就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执行。而事实上此类约定是无效协议。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表明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不管双方如何协约,都应遵守国家
    2023-06-09
    188人看过
  • 代替缴纳社保,劳动关系能否得到承认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如果更换了社会保险金,可以确定劳动者与缴费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由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下列文件:(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支付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二)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工作证”、“服务证”等文件;(三)员工填写的《登记表》、《申请表》等招聘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员工的证言等发包人对第(1)、(3)、(4)项的有关证明承担举证责任。如何申报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经社会保险登记批准后,应当按照下列规
    2023-05-02
    485人看过
  • 缴纳了社保是代表有劳动关系吗
    一、缴纳了社保是代表有劳动关系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保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是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是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但双方能证明社保缴纳只是挂名交纳的除外。二、个人缴纳社保如何办理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个人缴纳社保只可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部分。参保的个人可以是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个人需要持相关资料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办理。个人缴纳社保需要的基本资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三、相关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
    2023-06-16
    489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该缴纳社保
    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后可以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建立用工关系并不限制书名合同这一种形式,事实劳动关系同样也说明单位进行了用工。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
    2023-07-29
    140人看过
  • 交纳社保与劳动关系的确认是否有直接关系
    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病假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试用期工资标准多数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都是由用人单位交费的,这就给劳动者造成的一个印象就是,如果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的话就不存在缴纳社会保险的这一回事。当然大家肯定也是非常注重社会保险的缴纳问题的,可能在用人单位并没有此行为的情况下,又害怕提出要求交纳社会保险公司就会否认劳动关系。那么,交纳社保与劳动关系的确认是否有直接关系呢?交纳社保与劳动关系的确认是否有直接关系?(一)缴纳社保并不必定建立了劳动关系。虽用人单位存在为劳动者缴纳过社会保险费的事实,但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唯一判定标准,而是主要看劳动者是否接受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并且由用人单位支付了相应的劳动报酬。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做出了这样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2023-04-29
    138人看过
  • 虚构劳动关系缴纳社保处罚谁
    虚构劳动关系,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一旦查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以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虚构劳动关系已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还会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关系由谁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7-31
    434人看过
  • 劳动关系认定三要素缺一不可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关系认定的三个要素是缺一不可的,分别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主体合法、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和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法律规定:《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
    2023-05-11
    351人看过
  • 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四个要素
    确认劳动关系四个要件有:1、劳动给付行为已经发生。2、从属关系已经形成。3、默认的意思表示。4、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一、建筑公司施工员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但因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在法律上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二、事实劳动关系有哪几种情况,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
    2023-03-28
    382人看过
  • 让其他单位代缴社保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1、让其他单位代缴社保的,若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
    2023-03-16
    257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认定有哪些方面的因数决定呢
    劳动关系有哪些特点(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动法所涉及的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之中,不应包括未形成劳动关系之前的就业过程。但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就业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都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同时就业与劳动关系又有特别紧密的联系。因此,我国的《劳动法》将就业纳入自己
    2023-06-02
    284人看过
  • 认定劳动关系处社保可以么?
    一、认定劳动关系处社保可以么?在劳动纠纷中有一种时不时发生的案件类型,就是企业和个人并没有劳动关系,仅仅只是个人以企业的人员的形式缴纳社会保险,后以企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企业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在企业的角度,之所以发生此类案件是因为某些行业的公司企业因需要一定人数的具备某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申请某个级别的资质证书,或者需要维持一定人数或规模的职业资格的人员才能维持某个级别的资质证书,或者某些公司企业出于显示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需要而招来具有某些职业资格的人员挂靠在企业中。基本上是因为这三种需求而发生并不建立用工关系但发生挂靠资质证书关系的情形,并进而发生缴纳社会保险关系的情形。劳动关系的建立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用工关系,双方是否符合用工主体条件,是否有建立用工关系的主观意愿,是否有用工关系的客观表现。否则,就不能认为是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只是一种具体表现,并非双方就一定存在劳动关系,但
    2023-04-29
    184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是确立劳动关系了吗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明确答复是不一定,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用工起建立劳动关系,而没有实际用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用工的事实所成立的法律关系,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仅为形式,并不能决定双方必然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决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是用工这一唯一标准。社会保险关系则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基于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而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关系是前提和基础,劳动关系决定了应当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但社会保险关系的存在并不必然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公民没有进入某单位工作的,即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则应当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
    2023-05-06
    495人看过
  • 劳动关系怎样认定劳动关系认定的举证规则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关系认定规则适用1、适用主体。认定哪些法律关系可以被认定为劳动关系,首先要解决的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是什么。鉴于劳动关系本身特点,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三个案例中
    2023-07-23
    92人看过
  • 劳动关系要素:哪三个要素确认了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023-07-12
    1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重要吗?不缴社保能不能认定劳动关系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5
      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可以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帮助确定劳动关系。以下凭证也可以: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社保不在上班公司缴纳能怎么确定劳动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4
      一般情况下,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否签订了。要是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
    • 因员工被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是否需要缴纳社保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7
      能够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第一项限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商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要求的; (二)未及时足量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
    • 怎么办理社保不在公司缴纳的劳动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01
      一般情况下,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要是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
    • 劳动关系中止期间是否需缴纳社保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1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终止了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用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