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标的是行政事项中的涉及到的权利关系,以及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的相关义务情况等。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
2、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标的物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是其具体物质形态。在分割财产之诉中,诉讼标的是财物的产权,诉讼标的物是财物本身,或是物品或是一定数量的款项。非财产权益之诉有诉讼标的,不一定有标的物。
3、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标的是行政事项中的涉及到的权利关系,以及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的相关义务情况等。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
一、因素区别
(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
(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
(3)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4、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是不同的,在司法实践中,对诉讼标的的理解更偏向于行政诉讼案件中权利之间的关系,而涉及到诉讼标的物的认定,则是行政诉讼案件中诉讼标的权利的相关实际物体,每个行政诉讼案件的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
-
行政诉讼法有哪些规定行政诉讼中有哪些
384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程序有哪些,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457人看过
-
驳回诉讼请求行政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73人看过
-
行政诉讼追索期多长,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124人看过
-
行政诉讼赔偿是什么,行政诉讼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386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分类,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97人看过
-
行政诉讼状的标的哪些意思,行政诉讼的诉讼标的究竟是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0是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处理行为). 抽象的行为和立法行为诉讼法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案件受理.在我们的惯性思维中民与官相比,民是处于一个比较弱势的地位需要法律的天平倾斜予以过度的保护,但过犹不及极易损害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为行政行为的诉讼标的,法官在开庭的时候就是询问被告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具体条文是什么、是否合法等等问题,而原告一般处于一种比较清闲的状态,基本就没有什
-
行政诉讼的证据有哪些行政诉讼证据范围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7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上述证据经法院审查属实,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新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2《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
-
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什么,行政诉讼的范围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4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
-
行政诉讼有哪些基本类型行政诉讼的分类主要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0行政诉讼原告的类型包括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和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和法人。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法院依法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