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情形下的股权抵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4:50:10 240 人看过

股权质押的有效性如下:

1、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

2、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一般应包括质物和孳息;

3、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股权质权人享有的权利一般包括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和质权保全权;

4、出质人对出质股权的权利一般包括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余额返还请求权。

股权质押的效力

(一)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

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但各国的立法大都有关于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费用及违约金。

(二)对质物的效力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一般应包括:

1、质物。即出质股权。质物是质权的行使对象,当然属于质权的效力范围。

2、孳息。即出质股权所生之利益。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

(三)对质权人的效力

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首先,股权质权人所享有的权利,一般应包括:

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这是质权人最重要的权利。这种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第一,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之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第二,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清偿。从理论上讲,质权以交付占有为设立要件,这就排除了出质人再就质物设立质权的可能性,但依外国的立法例,质物的移转占有,不以现实交付为限,而允许简易交付、指示交付,这些变相占有做法,使得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以上质权成为可能。第三,质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之孳息,有优先受偿权。

2、物上代位权。因出质股权灭失或其他原因而得有赔偿金或代替物时,质权及于该赔偿金或代替物。

3、质权保全权。质权保全权,又被称为预行拍卖质物权。是指因质物有败坏之虞,或其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害及质权人的权利时,质权人得预行处分质物,以所得价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代充质物。对股权质权,因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使股权价值易受市场行情和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而发生较大变化,尤其对股票,此倾向更甚。所以股权质权人所享有的质权保全权,对确保其债权的安全极为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6: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出租权对抗抵押权的情形
    出租权对抗抵押权的情形是出租权比抵押权登记在先。抵押权登记设立在先的,可以对抗租赁权;抵押权登记设立在后的不可以对抗租赁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一、租赁权与抵押权冲突怎么办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抵押权而言,抵押权设立在先而租赁权设立在后,那么依据“时间在先,权利在先”的原则,时间在后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在先的抵押权;就以登记为对抗要件的动产抵押权而言,如果该抵押权设立在租赁权之前,却并未办理登记,那么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权不能对抗具有物权效力的租赁权;反之,如果抵押权设立在租赁权之前且办理了登记,自然就可以对抗设立在后的租赁权。二、抵押权的实现程序有哪些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抵押权的实现程序分为两类:1.约定的实现程序,即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成就后,抵押权人与
    2023-02-08
    250人看过
  • 抵押合同的有效要件及其失效情形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担保的范围。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包含以下: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抵押合同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主债权的种类、数额;违约责
    2023-07-20
    89人看过
  • 股东出资瑕疵情形下的股权转让还有效的吗
    有效。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不得以出资存在瑕疵为由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瑕疵出资事实的,受让人可以受欺诈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后,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连带承担。转让人或受让人不得以内部关于责任承担的约定对抗公司和公司债权人。一、出资瑕疵股东的责任是什么?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可分为两类:一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对公司以及其他股东承担的民事责任,属违约责任;二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与其他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即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对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害时,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出资瑕疵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股东不按期缴纳出资的,必须继续履行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自己所认缴出资额的义务,即使法院受理了公司的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仍然应当要求该股东补足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
    2023-02-23
    91人看过
  • 哪些情形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哪些情形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1、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的情形有:(1)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未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2)抵押人死亡;(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4)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5)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二、抵押权人的处分权利是怎样的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权具有随意性,抵押权是其所担保主债权的从权利
    2023-08-08
    196人看过
  • 抵押权依法设立的情形
    抵押权依法设立的情形包括: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
    2023-08-12
    153人看过
  • 抵押权变更的主要情形
    一般的物权变动方式包括: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一)不动产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二)动产交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动产交付方式分为2种:一是现实交付;二是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其内涵分别为:1、现实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移转给对方当事人。2、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3、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4、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
    2023-02-19
    195人看过
  • 抵押权消灭的法定情形
    抵押权的消灭有以下几种方式:1.以实现的方式消灭,抵押权实现后原有的抵押合同终止,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抵押权自然消灭。2.因抵押权人的放弃而消灭。3.因抵押合同的无效而消灭。一、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中断吗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一般不会中断。只要在主债权诉讼时间期间内,抵押权人就仍可行使抵押权。也就是说,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而抵押权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二、抵押人的权利抵押人在其财产设定抵押后,仍享有对抵押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行使上述权利要受到已设定的抵押权的影响:(1)抵押人在一般情况下仍然收取抵押物的孳息,但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自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2
    2023-03-03
    186人看过
  • 公司将抵押权登记在股东名下有没有效
    公司之间所签抵押合同,一方将抵押登记在股东名下,所签抵押合同有效,但公司将不享有抵押权。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物权合同是成立时生效,但不动产物权的产生、变更、消灭应当进行登记,且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同时,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说俩加公司之间的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由于公司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所以将抵押登记在自己股东名下的行为使两家公司之间的抵押合同实质上并未进行登记,即导致一方对另一方的抵押权并未生效。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
    2023-08-17
    79人看过
  • 无效抵押权的情况有哪些
    一、无效抵押权的情况有哪些无效抵押权的情况有: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有哪些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
    2023-10-12
    30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冒名抵押房产有效吗,抵押行为无效的情形
    一、民法典中冒名抵押房产有效吗民法典规定,冒名顶替他人抵押房屋是属于欺诈的行为,被冒名人申请撤销房屋抵押后,房屋抵押行为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抵押行为无效的情形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
    2024-01-17
    110人看过
  • 股权转让在什么情形下无效
    一、股权转让在什么情形下无效股权转让在以下情形下无效:1.违反公司法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股权转让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方可转让,否则股权转让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2.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若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有限制性的规定,而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该限制性规定,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3.违反特别规定。有些特殊性质的股权如国有股,法律对其转让有明确规定,若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该规定,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4.侵犯了股权共有人的权益。若股权出让的股权为共有财产,而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则股权转让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二、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股权转让协议按如下写:1.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2.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3.转让方的告知义务。4.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5.股权转让的
    2023-06-08
    479人看过
  • 房屋抵押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抵押权终止的情形有:房屋抵押期间届满的;抵押房屋灭失的;房屋抵押人清偿主债务使其消灭的;房屋抵押权因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消灭的;房屋抵押权被认定无效的。一、先卖后抵押的法律效力商品房买卖与抵押的效力,按下列情形确定:1、商品房抵押在先的,房屋所有权人在出售住房前,应当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出售,抵押权具有优先效力。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以代为清偿债务,以消灭抵押权。2、商品房买卖在前,但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法律上视为房屋所有权未转移,其后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仍具有优先效力。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房屋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二、抵押房产属于债权债务吗抵押房屋的行为属于债权债务。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
    2023-03-24
    275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羁押折抵刑期
    一、哪些情形下羁押折抵刑期1、如果是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2、如果是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3、如果是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4、被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刑事犯罪与刑事处罚的区别刑事犯罪是指实施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其行为的社会危害达到一定程度
    2024-01-22
    83人看过
  • 房产抵押无效抵押人承担什么责任,房产抵押无效的情形
    房产抵押无效抵押人需要承担起民事赔偿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房产抵押无效的情形有很多,例如存在多个债权人而将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人,由此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房产抵押无效抵押人承担什么责任房产抵押无效导致抵押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应以抵押物价值为限,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房产抵押无效的情形房产抵押无效的情形如下: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
    2022-08-16
    11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下抵押协议无效,抵押协议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4
      抵押合同,是指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对债权有极大的保障,抵押权的无效或丧失可能会使主债权无法实现。那么哪些情形下抵押协议无效,抵押协议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 具有抵押权和抵押保证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7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其监护人同时在场并签字确认的,视为监护人的认可,抵押担保有效 2抵押人出具空白合同,在抵押合同上盖章并且有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该抵押合同并不无效 3抵押合同中约定,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无须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该约定无效 4事后抵押无效,抵押权人对于行使抵押权获得的价款没有优先受偿权,已取得该价款的,应依法予以返还 5以划拨国有
    • 什么样的情形下会设立抵押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什么情形下约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8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等等。
    • 什么情形下抵押权可以更换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抵押变更登记:(一)抵押人、抵押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三)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化的;(四)抵押顺序发生变化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