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再婚夫妻感情出现危机。妻子背着丈夫将公房买下,接着又转手卖给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丈夫遂将妻子和房产局告上法庭。青浦法院审理认为,妻子与房产局所签《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妻子与其亲生女儿所签《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再婚夫妻闹离婚
今年六十岁的吕某在十三年前,经人介绍与大他七岁的何某结婚,由于两人都是再婚,故非常珍惜新成立的家庭,夫妻感情也较好。为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两人商定由吕某出国打工,何某照顾家里。
婚后第四年,吕某出国务工,并一去四年未归,其间何某的家务开支均由吕某负担。长期的分居致使两人产生矛盾。
今年元月,吕某回国后经过再三考虑决定离婚,并向妻子索要一直由其保管的租赁公房的房卡。没想到妻子已将此房买了下来,并转手卖给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在随后的离婚诉讼,因何某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可改善被驳回。
状告妻子和房地局
吕某莫名其妙丢了房子,几番思考挣扎后,决定把房地局和妻子何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定妻子与房地局签订的《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无效。
何某认为,当时买公房时是经过吕某同意的,但吕某不同意出钱,吕某的亲生女儿也说不买,所以自己就拿了两人的印章去到房地局把房屋买了下来。
房地局则认为,由于何某与吕某是一家人,房产局没有义务再去审查印章的真伪,根据有关规定,房产的权属应当由房产证来证明,房地局与吕某妻子何某所签合同应为合法有效。
私自盖丈夫印章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有关部门在去年5月,曾对该房内的居住人员进行核对,房屋承租人为吕某,家庭人员为吕某的亲生女儿和妻子何某及吕某三人。
去年六月,何某购买了该套承租公房,支付对价约17,000元。当时协议上应当由吕某签名处盖有吕某的私章,在“同住成年人”栏内则有吕某女儿的签名和印戳。
吕某和女儿当即对此表示否认,认为买房一事自己从不知晓,虽然印章是吕某一直使用的私章,但合同上的签名是伪造的,现在两人都不同意购买此房。提起妻子与她的亲生女儿之间的转让住房协议,吕某更表示气愤,未经共有人同意买了房,又把它卖了,这两个行为都应该无效。
法院认为,何某将家庭成员的利益都归于自己,房地局没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何某能代表家庭共有成员,是为家庭共同利益,因此不构成表见代理,房地局与吕某妻子所签合同无效。何某的女儿作为理应知道内幕的第三人,在售让房屋后未能支付相应对价,对该房屋的取得并非善意,与何某所签合同也视为无效合同。
-
妻子偷摸卖房产法院如何判决?
400人看过
-
偷偷摸摸的召回让人心生恐惧
305人看过
-
小偷小摸犯罪吗,小偷小摸算犯罪吗
205人看过
-
小偷小摸没偷有犯法吗
296人看过
-
小偷小摸会被判几年
100人看过
-
离婚前丈夫偷卖房买卖合同被判无效
354人看过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
-
小偷小摸怎样处罚小偷小摸的方法和处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小偷小摸属于盗窃行为《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如果盗窃数额低于以上3种情况那么犯罪嫌疑人,不会受到刑法的制裁,只会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最多时拘留,罚款数额较大的刑期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
-
刑法下小偷小摸小摸有什么处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0如果未满16周岁,不会被判刑。如果已满16周岁,涉嫌盗窃罪,要负刑事责任。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由法-官根据犯罪情节、数额和当地标准掌握。 《刑法》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
偷摸出轨怎么办?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8很多人不知道女人出轨怎么办,出轨后的女人一般暴露方式都是口风传言、被捉现行、。这二条都不如你平时的表现。女人是情感动物,出轨后尝到的各种甜头会使自己得意忘形。很容易在生活中方方面面给以暴露,而让男人起疑多心。伪装的再好,都是无法逃脱。没有比你男人了解你的人了,必定天天在一起。你的父母都没有你的男人了解你,因为你两才会有肌肤之亲。一个不一样的动作,性爱当中一点变化。平时对男人的言语、行为都会自然流露
-
小偷小摸都会怎么判刑?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6债权人要申请冻结债务人的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