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免除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5:30:41 287 人看过

一、债权人免除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免除权指的意思是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务免除】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二、债权人免除债务时要符合哪些条件

1.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

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则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

2.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

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例如,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抛弃对债务人的债权,而由第三人给予适当补偿。在此情况下,仍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当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为之。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权处分时,也不发生免除效力。债权人被宣告破产时,因债权人不得任意处分其债权,故不得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务人因纯获利益,且债务人的处分能力与免除的效力无关,所以即使债务人行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

三、债务抵消和债务免除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抵消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权债务,也就是说,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同时,债务人也同样对债权人享有同种类的债权,通过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到债的消灭的状态。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单方面取消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无需双方意思表示。也可以说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7: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是债权债务免除?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征: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
    2023-07-23
    142人看过
  • 名誉权是指的什么意思?
    一、名誉权是指的什么意思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否则构成名誉权。如果是真实事件发布,则不构成名誉权。二、如何认定侵犯名誉权的行为?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比如,说某人“是个小偷”等。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如诬蔑他人
    2023-04-27
    434人看过
  • 债务由债权人同意免除后能免除吗
    在不侵犯他人权益的前提之下,债权人可以自由的选择部分或者是全部免除他人偿还债务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免除之后,债权人的债权人权益受损,那么即使债权人自愿免除债务人的偿还责任,此债务人可能依旧需要偿还全部的债务。一、人死了欠款用还吗需要用遗产偿还债务。继承遗产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债务,缴纳税费及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不在此限。因此,债务人死亡,其生前所负的债务,以其遗产进行偿还,偿还的范围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但是如果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不愿偿还,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在使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后不足部分或者债务人无遗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不足部分将彻底消灭,无法得到补偿。二、夫妻离婚多久不用承担债务不管夫妻离婚多久,只要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都要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离婚的行为不会免除债务人债务的偿还责任。如果
    2023-04-02
    423人看过
  • 放弃债权具体指什么意思
    一、放弃债权具体指什么意思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情形主要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后,债权债务终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哪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扣押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当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三、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1.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它具有为强制执行准备的性质。代位权源于法律的
    2023-11-08
    312人看过
  • 除权什么意思是什么
    除权又称股东配股,是指股份公司因向股东发行红股等原因,股份增加,每股实际价值减少,需要从股票市场价格中除去减少的部分。配股是指公司向老股东发行股票。除股票股利外,发行公司还可以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此时称为除息。(红利分为股票红利和现金红利,分配股票红利时除权,分配现金红利时除息。)除权是由于公司股本增加,以每股为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减少,需要在事实发生后从股市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而形成的剔除行为。上市公司将股票股利分配给股东,即当公司的盈余转化为增资或配股时,股价应被除权。上市公司将盈余以现金分配给股东,股价就要除息。除权产生是因为投资者在除权前和当天购买者购买了同一家公司的股票,但其中包含的权益不同,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股价必须在除权当天向下调整,成为除权的参考价格。破产别除权的概念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设有担保物而就债务人特定财产在破产程序中享有的单独、优先受偿权利。我国企
    2023-08-18
    493人看过
  • 债权意思主义是什么意思
    债权意思主义是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一种。也就是说仅仅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得物权发生变动。物权的变动因当事人的合意即可完成,无须以交付或者登记为要件。一、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有哪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如下:1、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同当事人的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2、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3、责任不同;4、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二、房子协议书一直签不下来,现在过户还有法律依据吗?签订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赠与合同仍然有效。房子是不动产,必须办理登记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赠与合同是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为: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
    2023-03-15
    68人看过
  • 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什么意思
    是指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享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定作人的这种权利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即在行使任意解除权时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一、承揽合同要注意的问题1、合同形式的选择: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因为书面式合同形式有较强的证据力,在发生纠纷时,便于取证;而口头合同的证据力较差,在发生纠纷时不易证明合同的存在及相关内容,双方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得到确切的证据,常常因无据可查而不易分清责任。2、报酬条款的订立报酬条款是承揽合同非常重要的条款,报酬支付的方式、时间对合同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影响甚巨。对定作人而言,付款时间越晚越符合其利益,他可以借此约束箝制承揽人,进而保证工作成果的质量,甚至要求获得后续服务。二、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解除合同合同在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约定解除是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约定而进行的合
    2023-03-14
    466人看过
  •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是什么意思
    1、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是指,如果是专属与债务人的债权,例如人身损害赔偿金,则只能由债务人享有;如果不是专属与债务人的债权,则可以进行转让,也可以在损害债权人利益时,由债权人代位行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一、什么是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确定,包括级别管辖跟地域管辖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另外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分别规定了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
    2023-04-04
    491人看过
  • 申报债权的性质一般是指什么意思
    一、申报债权的性质一般是指什么意思(一)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二)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二、债务人申报债权期限(一)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二)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
    2023-06-16
    383人看过
  • 优先债权人与普通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优先债权人优先债权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只有优先债权得到清偿后,一般债权才有机会得到清偿。二、什么是普通债权人普通债权是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公司破产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因合同产生,也可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而产生。根据债权的表现形式不同,债权可分为普通债权和证券债权。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指不以证券表示其权利的债权。而证券债权是指债权以证券为表现形式,其与证券不可分,离开证券,债权就无所依附,且行
    2023-06-21
    380人看过
  • 总统的豁免权是什么意思
    总统豁免权的确切含义是,总统可以在自认为满足国会设定条件的前提下,以个案为单位暂时中止某一法律条款的效力,同时须将其决定通知国会。这一解释本身并非来自于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对总统行使豁免权的实例分析。在国会每年通过的大量法律中,有不少都会涉及到总统豁免权。其中对于这一权力的行使条件、权限范围、有效期限、延期方式等细节都有不同规定。也就是说,总统豁免权这一概念本身只是一种抽象的广义的权力类别,只有深入到每一部法律的具体规定中,才能了解其各不相同的实际内涵。1、总统豁免权的法律依据总统的这一权力是由国会授予的,是通过国会的具体立法来实现的,并非总统自然拥有的,这一点非常明确。总统在行使豁免权时一般需要发布一个声明,阐明赋予他这一权力的法律条款,并授权下属将豁免决定(有时还需加上豁免理由)以书面形式呈交或通知(并非报告)国会,同时通过政府公告的形式发表。豁免权也可被依法让渡给总统的下属,如国务卿
    2023-06-12
    436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的免除消灭权和债权的从属权
    消灭的债权和债权的从属权的消灭,意味着对方债务的消灭,也就是放弃自己的债权。如甲方解除乙方债务,而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丙方无存在依据的,必须一并消灭。但是,担保债务的存在不受担保债务取消的影响。如甲方解除丙方的担保义务,并不意味着乙方债务被解除,乙方仍需履行债务。债务减免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例如,债权人a将其对债务人B的债权质押给债权人C,如果债权人a解除了债务人B的债务,债权人C对债务人a所享有的质押权将不复存在,损害了债权人C的利益,在债权上设定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应免除对被担保人的债务。
    2023-05-08
    126人看过
  • 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是什么
    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担保的丙的保证责任没有了存在基础,必然一同消灭。但是,免除担保债务的,不影响被担保的债务的存在。比如甲免除了丙的担保义务,不等于免除了乙的债务,乙仍然要履行债务。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比如,债权人甲将其对于债务人乙的债权质押给了丙,如果甲免除乙的债务,丙对甲享有的质权也不复存在了,这有损丙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就债权设定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以此对抗担保权人。一、什么是留置权,举例说明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
    2023-03-12
    466人看过
  • 无担保债权与无担保债权人指的是怎样的意思
    一、无担保债权与无担保债权人指的是怎样的意思无担保债权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没有提供担保的债权,即普通债权;而无担保债权人是指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不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债权担保纠纷的诉讼时效担保债务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担保债务债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围,因此其诉讼时效为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但是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023-11-12
    1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债权免除,债权免除的要求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债权免除根据合同法第91条第5项之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二、债权免除的要求有哪些免除具有下列法律性质:第一,免除为单方行为。免除只需由债权人的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无需债务人同意。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第二,免除为无因行为。债权人的免除原因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 债务由债权人同意免除后是否能免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7
      不能。在不侵犯他人权益的前提之下,债权人可以自由的选择部分或者是全部免除他人偿还债务的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免除之后,债权人的债权人权益受损,那么即使债权人自愿免除债务人的偿还责任,此债务人可能依旧需要偿还全部的债务。
    • 债权人的请求权是指的哪一个意思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04
      1、债权人的请求权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例如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等侵权责任;例如他人不当得利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债权人是欠钱的人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一般概念中,在金钱债务中欠钱的人是债务人,被欠钱的人是债权人,但是在民法典中不仅指金钱债务关系中,对于合同中负有一定义务的人都可以叫债务人,要求对方为一定行为的人是债权人。
    • 债权债务中的法定抵销是指什么意思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3
      债权债务中的法定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但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属于可以进行抵销的债务,则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