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与无罪过事件有哪些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0:12:15 147 人看过

两者的共同之处是都对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没有认识,区别在于行为人对其特定的危害后果有无预见能力,也即是否应当预见。有能力预见而没有预见即有罪过,没有能力预见导致对结果的实际没有预见,即为无罪过事件。案例二中的杜某、韩某看到徐某掉进水中,并且水深已达胸部,完全能够预见也有能力预见其会溺水死亡,但没有救助,轻信他会自救或出来,导致其溺水身亡,当然属于过失,不属无过错事件。据悉,杜某已被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知识:

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此即无罪过事件。无罪过事件包括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这就是不可抗力。所谓不能抗拒,是指行为人虽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结果,但由于当时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可能排除或者防止结果的发生。例如,行为人赶马车时,马意外受惊后往人行道奔跑。行为人虽然认识到不制止马的奔跑可能造成他人死伤,但行为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制止马的奔跑,结果造成他人死亡。对于这种不可抗力,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这便是意外事件。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有相似之处,即都没有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客观上又都发生了结果,但前者是不能够预见、不应当预见,后者是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在这个问题上,应当根据前述判断能否预见的标准,全面、客观、准确地判断行为人能否预见,从而正确区分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过失犯罪与意外区别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危险犯是行为犯?根据刑法规定危险犯不是行为犯,行为犯他是危害行为完成作为犯罪构成的当中的要件,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刑法当中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就可以构成,但是危险犯的话,他必须要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才能够构成犯罪。一、过失犯罪与意外区别是怎样的?过失犯罪与意外区别是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当事人能够预料到过失犯罪,他是当事人能够预料到的,但是后者是不能够预见的。1、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2、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有相似之处,表现在都没有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客观上又都发生了结果,但前者是不能够预见、不应当预见,后果是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在这
    2024-02-01
    291人看过
  • 犯罪过失与过失犯罪的联系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是无认识的过失。3、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相同:两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区别:(意志上)间接故意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过于自信的过失是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认识上)间的主观上考虑避免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采取的措施;过于自信过失则考虑到可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用语上),一个是明知,一个是预见。一、鉴别犯罪过失和犯罪故意的办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反之,不能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则属于间接故意。
    2023-03-28
    341人看过
  • 过失致人重伤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一)过失致人重伤与意外事件致人重伤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对他人重伤的结果是否能够预见、应否预见。这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实际认识能力和行为当时的情况来考察。(二)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有人往往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定为过失伤害致死,尤其是对于因过失当场致人重伤,但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案件,更容易被认定为过失重伤(致死)罪。我们认为这种做法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也不符合犯罪构成原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实质上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无非是在这种案件中,行为人对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都是存在过失。过失致人重伤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在于过失行为最终引起的结果是重伤还是死亡。是重伤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三)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如果行为人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导致了他人重伤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不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对行为人定性。一、过失致人死亡罪
    2023-03-08
    212人看过
  • 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意外事故之区别
    故意过失意外对应的都是犯罪人的主观心态。故意是指,犯罪人故意引发犯罪,希望或者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比如甲想乙死,提刀砍杀了他,那么这就是个典型的故意。或者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比如甲在老婆的茶杯里下毒,但是孩子喝了里面的茶,甲眼睁睁的看着,却不敢讲出来,这也构成故意,尽管他不想孩子被毒死。所以故意是希望或者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犯罪人并不希望犯罪结果的发生,但是他的行为却引起了危害后果,而他如果克尽注意义务,是可以避免的。过失分两种,一种叫疏忽大意,一种叫过度自信。疏忽大意指犯罪人能预见而未预见,比如甲明知乙不会游泳还在嬉闹时一脚踢他下水,他应当能预见乙会淹死,但是没有预见。过度自信是预见自己的行为有危害性,却轻信能够避免,比如甲从楼下扔下酒瓶,这个谁都知道可能有危险,但甲轻信不会那么巧砸着人,但他真的砸着了。意外是行为人不希望犯罪结果发生,也没法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结果,比如
    2023-04-22
    382人看过
  • 过失与过错有何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责任方处罚不同。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过失是与故意相对的概念,需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4-04-23
    53人看过
  • 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结合是否成立共同犯罪以及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
    一、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结合是否成立共同犯罪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结合不成立共同犯罪。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结合即一人出于直接或间接的故意而实施的某一行为,与另一人因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而施行的某一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此种情况也是根据各人的罪过形式和行为形态,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二、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如下:1.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过失犯罪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追求,也不放任,而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根本反对发生这种危害结果,因而主观恶性较故意犯罪要小得多2.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任”,“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的精神。过失犯罪只有当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没有造
    2023-06-19
    121人看过
  •  意外事件与过失犯罪之辨
    该段内容讲述了意外事件和过失犯罪之间的主要区别。首先,过失犯罪可以预见,但由于疏忽或大意而未能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而意外事件无法预见。其次,过失犯罪仅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负刑事责任。意外事件本身不是犯罪,因此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意外事件和过失犯罪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首先,过失犯罪可以预见,但由于疏忽或大意而未能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而意外事件无法预见。其次,过失犯罪仅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负刑事责任。意外事件本身不是犯罪,因此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意 外 事 件 与 过 失 犯 罪 的 区 别意外事件与过失犯罪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意外事件是指无法预见、无法控制的事件,例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而过失犯罪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过失犯罪是一种犯
    2023-09-02
    215人看过
  • 区分过失犯罪与罪刑法定
    现行刑法分则中,关于过失犯罪的规制情况分列为两大类:第一,是专门性的过失犯罪;又称独立性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各类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均属专门的过失罪。离奇的是,刑法分则对此类专门的过失犯罪,罪状描述中都没有出现过失的字眼,而是以事故、玩忽职守、失职等替代性语例称代之。第二,是非专门(非独立)性的过失犯罪,又称选择性过失犯罪,如故意重伤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故意投毒罪与过失投毒罪,等等。可见,就非专门性的过失犯罪而言,行为人故意或过失所导致的危害后果原本相同,只是因为在主观不法要素上,刑法特别规定过失致该后果者也为罪,此类犯罪方才不仅表现为故意,而且表现为过失。在非独立性的过失犯罪立法模式中,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款采取了下述三种立法模式:(1)通过同一法条的同一款分别规定同种行为下的故意罪与过失罪;(2)通过不同法条将同种犯罪行为设定成故意与过失罪态;(3)通过同一法条的不同款项将此同种犯罪行为
    2023-04-25
    498人看过
  • 不作为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过失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一、不作为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那么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呢?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如某汽车驾驶员,在倒车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事先鸣笛,也不注意观察,结果将在车后玩耍的小孩轧死。作为驾驶人员,其职责要求在倒车时必须先认真观察,而该驾驶员由于疏忽大意,既不鸣笛,也没有认真观察,致使危害结果发生,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
    2023-02-19
    263人看过
  • 不纯正作为犯故意过失犯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不纯正作为犯故意过失犯罪的区别有哪些?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3、从处罚方面看,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低于故意犯罪。二、不纯正作为犯过失犯罪的辩护词怎么写?(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
    2023-04-14
    286人看过
  • 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有什么区别
    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刑法规定,犯过失决水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都是以决水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两者区别是:(一)主观方面不同,过失决水罪是出于过失,决水罪是出于故意。(二)客观方面不同,过失决水罪必须是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能定罪。而决水罪是只要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无论是否发生严重后果都构成犯罪。(三)决水罪有既遂、未遂之分,过失决水罪则没有未遂的形态。一、决水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决水罪是指故意决水,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
    2023-02-08
    207人看过
  • 过失犯罪或者故意犯罪有什么区别?
    一、过失犯罪或者故意犯罪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刑法第15条规定,过失犯罪的罪过形式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其罪过形式有以下特征:1、犯罪主体的心理态度,在认识上因素上,是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在意志因素上,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发生或者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发生而实施了犯罪行为,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施的疏忽大意行为主观上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对自己所实施的轻信能够避免的犯罪行为是故意的心理态度;但对自己犯罪行为发生的犯罪结果不论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行为发生的犯罪结果还是过于自信故意犯罪行为发生的犯罪结果,都是过失的心理态度。即是说,过失犯罪的罪过形式的特征是:犯罪主体对自己犯罪行为发生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是过失的心理态
    2023-04-29
    91人看过
  • 缔约过失与违约有哪些区别
    一、缔约过失与违约有哪些区别缔约过失与违约的区别为:1.产生的依据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下产生的责任。而违约责任则只能产生于已生效的合同,债务人本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因违反约定义务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保护的利益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为了保护缔约双方从接触、磋商到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时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信赖利益。而违约责任则重在保护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的生效,实际履行后所获得的利益。3.责任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只产生在缔结合同过程中。而违约责任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且已生效。合同生效后,债务人开始履行义务,如对合同义务的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此时才产生违约责任。4.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他方的缔约过失而导致信赖人的直接财产的减少,如费用的支出,也包括在缔约时可以预见的范围之内,信赖人的财
    2023-05-03
    114人看过
  • 过失爆炸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区别
    过失爆炸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具有许多相似之处,定罪处罚时很容易混淆。(1)在犯罪的主观方面,两者都是出于过失行为。(2)在客观方面,两者都必须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作为构成要件。过失爆炸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要区别是:(1)犯罪对象不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对象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危险物品,而过失爆炸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指具有严重破坏作用和杀伤力的专门用于爆炸使用的物品。(2)犯罪构成的前提不同。危险物品整事罪成立是以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为前提;而过失爆炸罪不以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为前提。(3)犯罪发生的空间不同。危险物品肇事罪只能发生在生产、備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而过失爆炸罪不仅会发生在生产、備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而且也可能发生在其他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场合。(4)犯罪主体不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一般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职工;而过失爆炸罪的
    2024-01-25
    44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3
      与故意犯罪的区别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2.过失犯罪行为本身是错误行为,即属于不适当的、应当受到谴责的行为。3.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才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表现在主观意志上,而是体现在客观效果上。定性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
    • 意外事件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法律有哪些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9
      意外事件与过失犯罪的区别主要在于: 1、过失犯罪可以预见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而意外事件不能预见;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意外事件不是犯罪,不需要刑事责任。
    • 犯罪者的过失和过失与过失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09
      犯罪过失是故意犯罪的对称性。刑法中行为人犯罪时的心理状态。刑法规定:我们应该预见我们的行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伤害,因为疏忽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和轻信可以避免,导致这种结果,是过失犯罪。一个是心理状态,另一个是行为的结果。刑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我们应该预见我们的行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伤害,因为疏忽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和轻信可以避免,导致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因此,过失犯罪是在过失心理控制下实施
    •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吗? 有哪些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
    • 玩忽职守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0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政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一种过失。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只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