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法院会的量刑:行为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属于身份犯,主体必须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一、怎样属于非法放贷行为
1、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高利息吸收存款后私自放贷。
2、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3、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银行名义为单位之间非法拆借巨额资金做担保。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二、收贷不入账多少构成犯罪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追诉。
(1)个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法集资罪区别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法集资罪区别为主观故意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人民法院的处罚不同。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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