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供方逾期交货,需方可以拒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8:34:25 245 人看过

供方逾期交货的,如需方不再需要合同约定的产品,应当在接到供方发货通知15天内通知供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就不能拒收货,如果供方收到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而强行发货的,需方就有权拒收货物。

一、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该如何办

确认货物丢失或损坏、时间、价值等。看是否有运输合同,托运收据上的货物明细。是否有寄售合同,背面有最高付款协议,是否有签署和批准。看看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保险索赔。一般的商业货运公司不同于邮政货运。《邮政法》规定了邮政服务的最高赔偿标准。然而,虽然一些一般的商业货运公司已经同意在寄售合同中采用最高的赔偿标准,但其主要适用的是民法典。例如,如果发货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托运货物的价值远远大于最高赔偿标准,则可以要求实际损失价值。根据司法实践,法院支持的案件很多。如果是寄售在买卖货物的过程中,有必要注意运费风险主体的转移时间等。建议托运人尽可能多地托运贵重或高价物品,并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物流公司托运,并注意办理托运手续和保留相应的单据。

风险。法律依据:第八百三十二条“民法典”承运人赔偿责任的承运人承担损坏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坏或损失,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损坏或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三条《民法典》关于货物毁损数额的确定方法货物毁损或者灭失的赔偿,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有不确定的,按照发货地或者应当发货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合同解除要退款吗

合同协议解除后,款必须返还给对方。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此方式不利于买方,一般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实际上是向卖方提供信贷;

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

三、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销售合同是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一份销售合同签订的好坏牵连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

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1)延期付款责任: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6、其他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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