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事业单位改制应该注意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3:40:38 153 人看过

改制,单位,职工,事业单位,企事业,改革

区原有事业单位个(学校除外),近几年,通过改制,事业单位撤并转个,其中,撤销个,合并个,转企和转中介个,人员编制由原来的个精减到个,精简。全区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个,已改成功的个,正在实施改制的个。在改制的单位中,经评估确认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经有关部门联合审批剥离资产万元,出让资产万元,改制后新单位总股本万元,职工置换身份人。

区的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通过区政府强力推进,形成了比较浓厚的改革氛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体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有力指导全区企事业单位改制。针对原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变化大的实际,区委、区政府及时研究调整成立了区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根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分工,结合改制政策,专门制订了《区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操作规程》和《区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在研究部署改制工作、制订年度改制计划、确定年度改制目标、分解具体任务,落实明确责任中,都能紧密结合改革攻坚之年任务、特点和区改制实际,认真分析和总结过去全区企事业单位改制的经验教训,做到准备充分,科学分析,精心筹划,从而较好地保证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抓住重点,规范运作,有力推进全区企事业单位改制。首先,分层次进行改制政策宣传、发动,让广大职工理解、拥护和支持改制,营造浓厚的改制氛围;其次,该公示上墙的内容,严格按改制政策规定的内容和时限进行公示,让广大职工了解单位改制的相关情况;再次,规范推进,向职代会通报《改制预案》,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城建“三所”(市政所、园林所、河道所)的改制,重点围绕单位发展、产业升级、确保资质进行产权改制,加大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股权向经营者、骨干层转让的力度,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增强了风险投资和长远发展的源动力;三是跟踪服务,确保稳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为确保投资主体和职工身份置换双到位,切实转变企事业单位经营体制和机制,着力建立新型的企业劳动关系,并在解除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关系的关键问题上,严格按照改制政策,要求新企业必须与职工重新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等,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区改制办牵头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等组织专题调研,了解掌握企事业单位的生存发展和职工的生活情况,并结合实际,依据政策,积极帮助企事业单位和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全区改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全面覆盖,改制的企事业单位大部分参加并积极办理了医疗保险。

现有的区属事业单位,追根溯源都是由区政府投资管理的,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下,却显现出管办不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的特点。在调研中,笔者也发现区属事业单位在改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职工思想认识不一致。有些事业单位职工长期以来没有危机感,缺乏竞争意识,害怕改革失去原有的保障,不愿改革;一些经济日不敷出、失去生存能力、需退出市场的单位,职工虽无怨言,但对改革心存疑虑;二是改革推进的力度不平衡。一些部门今年没有明确改革任务,重管理,轻改制,有的单位在反复促动下才有所动作,进度明显滞后。三是改制成本难支付。一些事业单位,特别是无资产的事业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难以支付职工安置费用和离退休人员的相关费用,致使部分事业单位改制工作难以推进;四是退养职工按规定工龄计算截止到2003年底,而改制工作得在近期逐步完成,这段时间不计算工龄,影响到退休工资的折扣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事业单位改制相关文章
  • 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定问题
    法律咨询:1、我所属全民所有制科研事业单位(国家部属研究所),有关职工奖惩和工伤处理等按照或参照针对政府机关的相应办法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感觉相关规定内容陈旧,太原则,不好操作,不像针对企业的法规那么健全。请问: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参照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吗?2、我所职工除1983年以后招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外,都是固定制。2002年年底,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制定了本所《全员岗位聘用制实施细则》,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但聘用合同一直未签。请问:在对违纪职工处理时,《实施细则》是否适用?如果上述(1)中对固定制职工的有关国家规定和《实施细则》有不一致的地方,应适用哪一个?劳动法律师解答:《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6月17日颁发的法释〔2003〕13号《最高人民
    2023-03-02
    316人看过
  • 事业单位改制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应引起重视
    最近,事业单位改制工作正在普遍进行,但同时在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也在不断发生。今年,我局在对市某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中,就查出该单位对下属事业单位改制不规范而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违规违纪问题。这一问题应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此次审计查出的国有资产流失主要有二种形式。一是帐外设帐转移国有资产。在对下属事业单位改制时,将收取的经营权转让费及其利息几十万元不入单位财务帐,进行体外循环。二是经营权委托管理和经营权转让合同协议签定不严谨,使国有资产收益偏低甚至无收益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在转让经营权时,与承包人签定的合同协议中,有的未明确国家、单位和承包人三方的责权利关系,无偿将国有资产提供给他人经营管理,不仅未收取任何费用,还向承包人支付报酬;有的合同期限长达20年之久,期间只象征性的向承包人收取较低的与国有资产价值不符的固定金额物业管理费,使国有资产长期持续无法发挥其经济效益而造
    2023-08-17
    159人看过
  • 保险代理合同解除:单位应该注意的问题
    保险代理合同的解除,是指在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行使解除权,提前终止双方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代理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以下两种:1、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约定在某种条件具备时,任何一方都可以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效力消灭。例如,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已达成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如果保险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事先约定的最低数量的代理业务额。则保险人有权行使解除权,解除代理合同。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代理合同的含义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保险代理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代理合同以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人开展业务,并据此接受代理手续费。因此,保险代理合同签约实质上规定了保险代理的性质是明示代理,而非默示代
    2023-07-08
    318人看过
  • 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几大问题
    政事关系错乱长期以来,各项事业一直采取全部由政府直接组织方式,大到机构设立、目标确定、经费供给,小到人员管理、具体业务活动组织等等,几乎全部都要依靠政府。近些年来,虽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全面扩大了事业单位的自主权,但总体上看,由政府直接组织社会事业的体制,特别是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基本关系模式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我国政事关系错乱已成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政事组织不分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在法律上虽然属于两类不同的组织,由于事业单位法人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政府机关不仅通过各种权力、运用多种方式直接管理事业单位,而且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缺乏严格的组织界限,事业单位往往依附于政府及政府的各个部门,有的甚至出现了以“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行政的、事业的)的形式存在的行政事业混编机构。此外,许多事业单位套用行政级别,建立科层制组织形式,按行政机关的形式运行,
    2023-05-01
    210人看过
  • 民营企业改制中应关注的问题
    改制,资产,民营企业,会计师,公司,企业民营企业改制中应关注的问题当前我国民营企业改制上市,要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核实审计。审计中,注册会计师经常发现有注册资本不到位、少计提各种税款、虚增资产、所有者权益界定不清晰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提出处理措施。在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因其经济性质和类型是非国有,非公司制,所以导致其管理层有强烈的虚假出资、漏税动机及虚增资产、混淆净资产界限的欲望,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关注这些问题。一、关注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部分民营企业在发展初始,资金缺乏,注册资本偏低,资产负债率较高,既影响公司的融资能力,也不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能增强公司规模,有效提升公司形象。然而,部分民营企业由于经营不规范或者对政策理解上的偏差,有意或者无意造成增资行为不规范,甚至是虚假出资。注册会计师在改制审计时,应逐笔核实公司注册资本
    2023-06-09
    486人看过
  • 企业改制上市注意的几个问题
    设立,发行,上市,改制,股份公司,企业企业改制上市注意的几个问题自1999年7月1日《证券法》施行以来,根据证券法第11条的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因此,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已从原先的审批制调整为核准制。核准程序实施后,取消了以前的指标分配、行政推荐的办法,企业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不再需要发行指标和政府推荐,从表面上看,企业发行股票和上市的“门槛”似乎降低了。特别自去年年初掀起的“二板市场”热,更使许多中小企业“蠢蠢欲动”,希望企业通过资本运作走超常规发展道路,许多企业积极酝酿改制和股票发行上市。但是,自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在强调遵循市场规则择优核准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最近相继颁布了一系列规范性的文件,对拟发行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改制等问题颁布指导意见,有的文件尽管现仍属征求意见稿,但基本上反映了管理层将
    2023-06-09
    59人看过
  • 事业单位改制中各类负债的评估问题探讨
    事业单位改制是现阶段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制订了事业单位改制的操作办法。但由于各改制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有些具体情况,因现行规定不够明确,或评估人员理解上的偏差,致使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特别是在对于负债的评估及披露上,分歧更大。以下作一简析。目前资产评估机构在对负债进行评估时,一般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作为评估值。但事实上,并非所有的负债都可以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而应按负债性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1.对己挂账多年的应付款项,经分析、函询及企业提供的信息,确定应付款项己确实无法支付时,包括负债人己死亡、破产、撤销的,在确定评估值时,应视为无需承担的负债,按零值计算。2.应付福利费项目期末余额为正数时,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较为合理;而当期末余额为负数时,从实际情况看,己支付的福利费,很少有可能收回,尤其是因医药费的支出超过己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时,实质上己构成净资产的
    2023-06-09
    342人看过
  • 事业单位人员离职注意哪些问题
    1、依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提出辞职,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从收到辞职申请起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发给辞职证明书。3、并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人事档案移交、接转手续。4、一般事业单位人员的辞职是没有实质性的要件的,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一、劳动合同签了中途辞职提前多久告知公司无论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有自主择业权。劳动者中途随时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
    2023-03-05
    101人看过
  • 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应注意的问题
    1。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事实上,与劳动关系相比,劳动关系只是缺少书面合同的形式要求,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三工”要素是:工作时间(上下班途中、加班、临时接受工作任务、出差、非法延长工作时间等);工作场所(围墙内的所有场所、指定的工作场所和路线、通勤路线等);工作原因(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临时解决合理的、必要的生理需要,如吃饭、上厕所等,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属于工作原因的延伸)3。无过错原则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只要劳动者不是故意自杀或自残,不影响工伤认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证据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证,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p>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工伤
    2023-05-02
    375人看过
  •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其所在单位须为其建立健康挡案;变动工作单位时,须经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材料装入健康档案。2、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情况报各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3、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
    2023-06-10
    454人看过
  • 单位追讨工程款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一、单位追讨工程款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单位追讨工程款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1.收集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保存好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3.保存好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二、签合同工程款不给怎么办签合同工程款不给有如下解决方式:1.协商方式当事人双方共同商量,达成解决问题的一致意见。2.调解方式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除协商外,还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尤其是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因施工中产生种种纠纷而造成的工程款拖欠,更应请政府主管部门、承担担保单位及劳动仲裁机构等进行调解、仲裁。3.法律方式法律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仲裁,即就工程款拖欠具体事项到仲裁机关,请求仲裁。二是诉讼,即向法律提起民
    2023-04-25
    270人看过
  • 合伙制企业注销应当注意的问题
    说明:合伙制企业是指由两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制企业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共同经营,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清偿责任。合伙制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解散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公章。分支
    2023-05-04
    184人看过
  •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改制政策
    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省属事业单位改制的政策意见,改制范围主要以生产经营类和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为重点,有相应条件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和监督管理类等事业单位亦可参照执行。我省省直属事业单位800余家,职员约8万人,此次的重点实施单位职员人数约占省直属职员总人数的15%。股权结构多样化根据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改制后可采取股份制、合伙制等多种有效形式,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社会资本通过控股、参股、收购、兼并等途径亦被鼓励参与省属事业单位改制,省属事业单位在实行改制后,对原应付工资、奖励基金、福利基金结余,经审核批准,部分可依据职工贡献、工龄、岗位和技能等因素,分配给个人投资入股。是否保留国有股,职工补偿不同意见对改制后原单位职工的待遇作了相应的规定。省属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不保留国有股份的,要依法解除原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并给予职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国有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
    2023-06-09
    436人看过
  • 申请企业破产应该注意的问题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申请企业破产必须注意以下问题:一、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
    2023-06-06
    87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事业单位改制
    相关咨询
    • 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程序的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2
      在事业单位转制、改制过程中,坚持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一项基本原则。要依法维护国家、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规范整个清产核资的操作程序。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有些事业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的资产数额十分庞大,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因此如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某些人利用改制、转制之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公有资产,是摆在各级领导面
    • 事业单位改制经济补偿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
      那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建议来电咨询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 供销社企业改制问题应该注意的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6
      供销社企业改制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改制前准备不全面。 (二)改制中监督不到位。 (三)改制后审计不到位。
    • 事业单位改制如何体现民主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3
      事业单位改制如何体现民主问题: 一是加强改制的宣传引导工作。要广泛深入宣传改制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宣传改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原则,提高职工群众对改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时,召开多层次、不同类型职工座谈会,征求职工对改制工作的意见 二是积极发挥工会作用。改制单位的工会负责人应进入同级改制领导小组,全面、全过程参与有关改制各项工作,从源头上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制定民主程序方案。包括职代会换
    • 企业单位变成事业单位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
      你这钱首先肯定不是社保发放的,也不是你的基本养老金内的,始终也没有贴到你身上,不是你身上的肉。哪个单位发给你的钱,有哪个单位负责,也就是说还是你的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