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委员会的设立与构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4 01:20:07 306 人看过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委员会的组成方式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会计、律师以及相关部门指定人员。这些人员共同制定清算方案、审核清算报告并签署意见。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委员会的组成方式:通常,清算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或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等部门会指定人员组成。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委员会的职能有哪些?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委员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制定清算方案:清算委员会负责制定清算方案,包括清算程序、清算方式、清算费用等,以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清理债务:清算委员会负责企业的债务清理工作,通过协商、诉讼等手段追回欠款,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债务负担。

3. 处理资产:清算委员会负责处理企业的资产,包括变卖企业资产、分配剩余资产等,以满足债务清偿的要求。

4. 进行财务审计:清算委员会负责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以确保清算工作的公正性和清算结果的准确性。

5. 制定清算报告:清算委员会负责制定清算报告,详细阐述清算过程、结果和影响,并提交给相关机构审核和备案。

6. 协调各方利益:清算委员会负责协调各方利益,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维护企业的社会稳定。

总之,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委员会的职能非常重要,其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对于企业的清算工作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本文介绍了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委员会的组成方式、职能以及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债务、处理资产、进行财务审计、制定清算报告、协调各方利益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职能对于企业的清算工作至关重要,可以确保清算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对于企业的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等部门中指定。人民银行分(支)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派人参加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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