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赔偿金收税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7:00:21 102 人看过

一、国家赔偿金收税吗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对受害人依法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十一条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二、刑事国家赔偿申诉书

赔偿申诉人:熊xx(在法院执行中死亡),匡xx(与熊xx系母子关系),男,1x61年*月*x日出生,汉族,居民,住xx市xx县xxxx路xx号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

赔偿申诉代理人:xx市xxxc开发有限公司

第一赔偿被申诉人:xx市xx县人民法院,法定代表院长:段xx,地址:xx市xx县xx镇xx路x号,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xx

第二赔偿被申诉人:xx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定代表院长:邹xx,地址:xx市x区x路x号

(一)赔偿申诉理由:

我因不服xx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xxx3)渝三中法委赔字第00006号,特向xx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根据xx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xxx2)渝三中法确监字和确字第00001号再审裁定,确定撤销xx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xxx5年x月26日作出的(xxx5)渝三中确字第x号民事错误裁定,确认xx市xx县人民法院于xxx2年x月x日作出的(xxx2)武行非诉执字第562号非诉行政执行裁定违法。符合国家刑事自赔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特向xx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共计折合人民币貮佰陆拾叁万陆仟伍佰貮拾捌元肆角肆分(263652x.44元),特此申诉请求贵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二)赔偿申诉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囯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第项,第项,第三十六条,第项和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财政局关于xxx3年度社会保险工作适用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赔偿申诉如下:

1、依法赔偿我母亲熊xx老人死亡金,人民币玖拾万零柒仟捌佰肆拾元(x0xx40元)。

2、依法赔偿匡xx伤害金,人民币玖拾万零柒仟捌佰肆拾元(x0xx40元)。

3、依法赔偿房屋损失款,人民币貮拾貮万柒仟肆佰伍拾陆元壹角(22x456.1元)。

(三)赔偿申诉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所以xx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已经不予确认本案违法,经再审确认一审违法,确定二审错误,所以二审是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不含糊。所以,我们请求xx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一审二审的违法及错误行为依法及早作出赔偿决定给予赔付。

此致

xx市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

赔偿申诉人:匡xx

赔偿申诉代理人:xx市xxxxx开发有限公司

xxx年十一月八日

国家赔偿金收税吗,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说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导致的人们身体或者是财产等方面受到损害的,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者到相关的机构进行申请,一般登记申请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法律规定国家赔偿的申请无需任何费用,而且不能对受害人的收入收取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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