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适用实体法律的三大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06:00:07 364 人看过

(一)、当事人选择仲裁实体法原则。

这种选择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当事人选择适用我国法律以外的法律或者国际公约作为处理争议案件的实体法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违反我国法令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

(2)与争议案件具有一定的联系;

(3)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二)、依冲突规则或者密切联系确定实体法的原则。

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所适用的实体法,仲裁庭的确定所适用的实体法时,通常按照以下两种方法:一是依据冲突规则确定适用的实体法;二是依据密切联系直接确定所适用的实体法。

1.依冲突规则确定实体法原则。

仲裁庭可以根据争议案件的实际需要,分别适用以下冲突规则确定所适用的实体法:

(1)适用仲裁地国冲突规则所确定适用的实体法;

(2)适用仲裁庭认为最为适当的或者可适用的冲突规则,如仲裁举行地或者仲裁庭所在地国冲突规则、裁决执行地国家的冲突规则、国际私法公约和交货共同条件中的冲突规则等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3)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冲突规则确定适用的实体法。

2.依据密切联系直接确定所适用的实体法原则。

在涉外仲裁实践中,具体可以采取两种做法:一是比较的方法,即仲裁庭通过对争议案件所涉国家的实体法规则进行分析比较,从而直接确定所应适用的实体法。二是最密切联系的方法,即仲裁庭通过对与争议案件有关联的各种因素的分析比较,确定适用与争议案件最密切联系国家的实体法。

(三)、适用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原则。

涉外仲裁中,在选择适用实体法时,如果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所在国参加了某一共同的国际公约或者国际条约,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国之间签订了双边条约或者选定,除非双方当事人之间就争议案件所适用的实体法作出约定,否则,应当直接适用该国际条约或者公约。

一、涉外仲裁当事人该如何申请外国法院承认仲裁裁决

关于仲裁裁决国家间的承认和执行,早在1923年就有《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和1927年的《日内瓦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但由于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上条件过严,手续复杂,不能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新形势。因此,1958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在纽约召开了有45个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的国际商事仲裁大会,于6月10日通过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并于1959年6月7日生效。《纽约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必须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除非当事人证明有第5条规定的五项情形之一的,被申请执行的法院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日前已有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加入丁《纽约公约》,这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提供了保证和便利,为进一步开展国际商事仲裁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

我国自1987年4月加入《纽约公约》后,中国的仲裁裁决就可以到上述一百二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承认和执行,而无须考虑这些国家是否与我国订立了司法协助条约。根据《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中国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就是说,中国的仲裁裁决需要其它国家承认和执行的,只要这个国家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当事人就可以向被申请执行人所在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

在此需要提醒我国涉外仲裁当事人,在考虑到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时,最好委托申请执行地的在此方面有经验和有能力的律师予以办理申请承认和执行事宜。聘请一位好的代理律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并且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把握得当,使申请承认和执行的时间大为缩短。相反,如果代理律师在关键问题上处理不当,也容易使仲裁裁决得不到承认和执行。

二、涉外仲裁中的法律适用

(一)我国涉外仲裁中的程序法律适用

我国涉外仲裁中的程序法律适用,是指我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以及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对争议案件进行审理时所适用的程序性法律规范。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凡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均视为同意按照本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且仲裁委员会同意的,从其约定。”

(二)我国涉外仲裁中的实体法律适用

我国涉外仲裁中的实体法律适用,是指涉外仲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仲裁审理涉外争议案件时,确定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权力义务关系,判定争议是非曲直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涉外仲裁机构没有义务适用仲裁地的冲突规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14: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仲裁相关文章
  • 贸仲委涉外仲裁实践
    作为一种与诉讼并行的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仲裁在西方社会有着深厚的实践基础。经过各国仲裁实践不断碰撞磨合,最终围绕着当事人自治、仲裁庭独立管辖等核心理念形成了一套趋于统一的国际惯例。相比之下,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下简称仲裁法)颁布后,中国仲裁以(贸仲委)为代表,逐步吸收国际仲裁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改变或正在改变与国际惯例不相符合的地方。但中国的仲裁法律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并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赋予仲裁庭做出临时措施权由于中国不承认仲裁庭享有做出临时措施的权力,当事人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外国仲裁庭所作临时措施也往往受阻。为了改变这一情况,贸仲委特别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年)》(下简称2012仲裁规则)修订仲裁规则时,明确赋予了仲裁庭采取临时措施的权力。然而,仲裁庭做出临时措施如何执行等问题尚需立法予以保障。没有立法的跟进,先进的仲裁规则也难以发挥实质
    2023-06-05
    198人看过
  •  确定涉外案件适用何种法律:法律适用原则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是一部明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该法旨在规范涉外民事关系适用,避免法律适用不当产生的纠纷,并明确当事人可以明示选择适用的法律。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一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本法。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 【法律适用范围】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范围及例外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范围及例外是指涉外民事关系在什么情况下适用我国法律,以及什么情况下可以绕过适用我国法律的限制。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范围包括: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国籍均为我国,或者一方或双方国籍虽非我国,但合同中有“在我国境内”或者“在我国领域内”字样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我国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我国有经常居住地的;当事人一方或双
    2023-08-26
    245人看过
  • 签订涉外合同的原则,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的区别
    一、签订涉外合同的原则(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订立涉外合同时,不得违反我国的司法管辖权、税收管辖权等,不得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一点同国内的合同是相同的。(三)适用国际惯例的原则适用国际惯例是当今国际经济交往的趋势。当前,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惯例有:国际商会制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法协会制订的《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500号文件《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此外,还有一些通过标准合同所形成的行业惯例和长期流行于某些行业中的惯例。二、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的区别涉外仲裁是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海事等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活动。与国内仲裁相比,涉外仲裁有很大的不同:(一)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常设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
    2023-06-05
    332人看过
  • 仲裁法涉外法条的规定有哪些法涉外法条
    一、仲裁法涉外法条的规定有哪些《仲裁法》涉外法条的规定有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从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专门知识的外籍人士中聘任仲裁员。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涉外仲裁的仲裁庭可以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或者作出笔录要点,笔录要点可以由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
    2023-04-13
    421人看过
  • 国际体育仲裁适用哪些法律
    国际体育仲裁院《体育仲裁规则》第18条就适用上诉仲裁程序解决争议的法律适用作了如下规定:“仲裁庭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有关规范以及法规来解决争议。在当事人没有就法律适用做出选择的情况下,就适用有关的体育联合会、体育协会或者体育组织所在地的国内法。”从上可以看出国际体育仲裁院适用一般仲裁程序和上诉仲裁程序解决争议的法律适用原则有所不同,即两者首先都主张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这个国际私法中的基本法律适用原则,即国际体育仲裁中的法律适用也首先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另外,在当事人没有做出意思自治选择法律的情况下,一般仲裁程序适用瑞士法或者根据当事人的授权适用公平及善良原则,而上诉仲裁程序则适用有关的体育组织所在地的国内法。作者认为这是与两个仲裁程序解决的争议的性质不一样所决定的。前已述及,一般仲裁程序主要解决与体育运动有关的具有民间性质的争议,而在已经公开的裁决中大多是具有商业性质的争议。而上诉仲裁程序
    2023-06-24
    441人看过
  • 外商独资企业的仲裁案件是否适用涉外仲裁程序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二中经仲字第1640号申请人(原仲裁被申请人)安姆科软包装(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庆街10号。法定代表人曾昭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柴胜利,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委托代理人付立生,该公司工程部经理。被申请人(原仲裁申请人)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唐山市新区人民路112号。法定代表人沈鹤亭,经理。委托代理人韩宝文,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冀东工业建筑安装公司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张文书,冀新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人安姆科软包装(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姆科公司)申请撤销北京仲裁委员会(2001)京仲裁字第0189号裁决书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安姆科公司申请称:1、安姆科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具有涉外因素。按照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应由涉外仲裁员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所指定的独任仲裁员
    2023-06-06
    151人看过
  •  涉外继承中法律适用的主体差异
    根据涉外继承中主体的不同,可以采取不同的法律适用办法。法定继承应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遗嘱继承应适用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遗嘱中指定的为准。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还可以采取其他法律适用办法。根据涉外继承中主体的不同,可以采取不同的法律适用办法。首先,如果是法定继承,那么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其次,如果是遗嘱继承,那么应该适用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以遗嘱中指定的为准。最后,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还可以采取其他法律适用办法。 【 遗 嘱 指 定 】 遗 嘱 继 承 中 如 何 确 定 经 常 居 所 地 法 律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遗嘱继承中的一级遗嘱可以转继承。在遗嘱继承中,如果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归其合法继承人承受。而如果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但又未实际接受
    2023-10-11
    185人看过
  • 合同法律适用原则在涉外交易中的作用
    我国的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允许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合同的管辖地及法律适用,也可以选择仲裁。当事人选择的国家法律与合同争议要有实际联系,且不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涉外合同纠纷中就管辖权或适用法律问题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则需要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涉外合同能否适用中国法律一、首先要看合同当事人选择的是不是中国的法律,没有选择就不能适用。二、当事人选择法律时,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做出,选择的范围只能是实体法。三、当事人没有选择时,可以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四、优先适用国际条约和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国际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2023-07-04
    484人看过
  • 涉外合同的法律效力,涉外适用哪里的法律?
    一、涉外合同的效力1、适用合同的准据法。在确定涉外合同效力的法律适用中,首先要看合同准据法是不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如果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法律,则应依意思自治原则,适用合同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因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的准据法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由协商加以选择的一项原则,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普遍原则。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则适用合同缔结地法,或者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或适用法院推定的法律。2、在合同关系中,如果涉及物权方面的问题(如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于何时何地转让给买受人),一般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不应适用合同的准据法。因为:(1)物为客观存在的有形物质体,根据属地优先权原则,一国法对于其国境内的物有支配权,物乃受物之所在地法的约束和控制;(2)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有利于判决的承认和执行;(3)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使法律适用具有稳定性和统一性;(4)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能对物权提供最有效的法律
    2023-02-21
    471人看过
  • 涉外法律适用哪种法律
    涉外法律适用
    涉外法律中程序法适用的法律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一、涉外民事关系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产生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涉外民事关系包括涉外民事关系和涉外商事关系。(1)涉外民事关系包括: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涉外继承、涉外物权、涉外债权、涉外知识产权、国际劳动关系等;(2)涉外商事关系包括:国际物权关系、国际破产关系、国际信托关系等。二、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
    2023-03-25
    442人看过
  • 【涉外合同】涉外劳动合同法律适用的国际立法和实践
    纵览国际立法和实践,在解决涉外劳动合同纠纷时各国立法具有如下特点:(一)、有限度地适用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在一定的范围内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处理涉外合同纠纷不仅符合合同的本意,而且能使当事人预见其法律行为的后果,有利于明确和稳定合同关系,一旦发生纠纷,有利于涉外合同争议的迅速解决。目前,许多国际条约都视其为处理涉外合同纠纷的首要原则。(二)、在缺乏当事人合意选择法律的情况下,优先考虑适用劳务实施地和雇主营业所所在地国家的法律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于涉外合同的法律,或因违反法院地国家法律中对当事人合意选择法律的限制性规定,使得当事人的选择归于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各国法律通常规定该合同适用与该合同有一定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并且,在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享受最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等政策的影响下,许多国家及国际公约规定在如果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应当适用劳务实
    2023-06-08
    449人看过
  • 涉外仲裁机构办理涉外仲裁的程序
    涉外仲裁争议的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后,仲裁机构会按一定程序进行审理,做出裁决。我国涉外仲裁程序制度由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章关于涉外仲裁的规定。仲裁法第七章关于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和《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构成。(一)申请与受理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提交仲裁申请书,并附具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交仲裁费。仲裁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2)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3)案情和争议要点;(4)申请人的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及证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其附件后,应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45天内向仲裁委员会和书局提交答辩书和有关
    2023-06-06
    235人看过
  • 现行涉外仲裁裁决制度的法律禁区
    涉外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结论的法律效力问题,即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申请撤销、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以及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所作出的法院裁定是否发生即时生效法律效力、是否允许当事人上诉(广义上还包括抗诉、申诉)的问题。目前,我国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结论是以法院裁定这种唯一的形式发布的。这种法院裁定可否上诉的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可以找到明确的依据首先,在法律层面,《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已经对可以上诉的法院裁定划定了明确的范围,即不予受理裁定、管辖权异议裁定和驳回起诉裁定,其中并不包括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裁定以及撤销、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裁定。其次,在司法解释层面,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关于当事人
    2023-06-05
    485人看过
  • 《票据法》对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规定
    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由境内向境外、境外向境内签发的涉外票据已经普遍存在。由于各国票据法律制度及民事法律制度对涉外票据中同一问题的规定不一致,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来调整这一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也不尽相同,因此就可能在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上产生冲突。为解决这种法律冲突,就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则,以确定适用其中一个国家的法律。《票据法》第五章对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这对保障涉外票据的正常使用、流通以及纠纷的正确处理,维护我国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涉外票据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票据行为的方式、票据行为的效力等方面的法律适用规则,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适用。在我国缔结或参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适用方面,票据法明确规
    2023-06-14
    297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更多>

    #涉外仲裁
    相关咨询
    • 请问涉外仲裁中的实体法律适用要求有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29
      如果当事人选择适用我国法律以外的法律或者国际公约作为处理争议案件的实体法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违反我国法令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 (2)与争议案件具有一定的联系; (3)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 如何确定涉外仲裁适用用的法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8
      从实体上讲,涉外仲裁案件的法律适用由仲裁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仲裁庭在选择适用法时,一般遵循以下几条原则:(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当事人约定了适用法,则仲裁庭从其约定。合同法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与合同最密切联系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和有关国际法的规定,当事人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所谓最密切联系,主要是考虑合
    • 涉外仲裁中的法律适用是怎样,具体规定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1
      涉外仲裁中的法律适用:一般适用与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但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上述法律都没有规定的,则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 仲裁法中的涉外仲裁规则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9
      在国际经贸仲裁活动中,当事人根据其仲裁协议,自愿向各方同意的仲裁机构提交法律关系中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仲裁。仲裁协议也是一种合同,不需要特别规定,适用一般合同的法律原则是可行的。事实上,许多国家的仲裁立法和中国1994年仲裁法一样,没有单独规定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但鉴于我国基层法院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和仲裁法生效后的实践,没有明确规定仲裁协议的依据法往往导致一些法院不知所措或以此为借口进行竞争管辖。根据
    • 涉外仲裁能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