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不属于劳动保障监督的违法案件该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41:26 174 人看过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调查检查结果,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理:(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应当纠正而不纠正的,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情节轻微已经纠正的,撤诉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首先,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可以提出申诉

其次,劳动者应及时维权,避免漏开药方。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两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发现、举报、投诉的,不予追究。

第三,要快速有效地进行举报。举报者可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热线,或登录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网站尽快举报

四是举报时提供详细信息。明确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和具体违法行为。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效果,劳动者在举报时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由有关部门保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信阳市聘请劳动保障监督员
    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信阳市劳动保障局决定公开向社会聘请50名劳动保障监督员,以加强与基层联系,切实改进服务质量。据了解,劳动保障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各单位政策执行、工作作风、规范收费、政务公开、廉洁自律等情况;监督市、县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药店提升服务水平、履行协议情况;受理并反馈劳动保障服务群体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意见、投诉等。对于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情况,劳动保障监督员可直接向信阳市劳动保障局民主评议末位淘汰工作办公室反映,也可直接向主管副局长、局长反馈。市劳动保障局要求对反馈的情况必须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责成相关单位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处理、限时整改。此次聘请的50名劳动保障监督员中,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私营企业法人代表、非公有制企业法人代表、离退休老干部各有10名。信阳市劳动保障局将于11月中旬核发信阳市劳动保障监督员证。
    2023-06-09
    163人看过
  •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做好《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劳社部发[2003]5号,以下简称《规则》?的贯彻落实工作,依法开展基金监督,不断提高现场监督检查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实施《规则》的重要意义《规则》是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继《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两个部长令颁布后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又一项新的规定。《规则》的实施为开展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检查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可操作的法定程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则》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准确掌握,增强依法实施基金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学习《规则》,积极开展与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相关的业务培训,组织监督检查人员认真学习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熟悉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了解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的业务流程
    2023-06-09
    123人看过
  • 不属于刑事立案监督范围
    1、被害人或被害单位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2、公安机关没有掌握、发现犯罪事实的案件;3、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而不查、久拖不决、遗漏犯罪嫌疑人或罪行等情况,属侦查监督范围,不属立案监督范围。一、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有哪些(一)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即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86条规定之情形,公安机关均应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其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依法对此予以审查和监督。(二)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除了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他刑事案件均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越权立案的违法情形。(三)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不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的,检察机关
    2023-03-22
    325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标志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认真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有利于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职责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标志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依法取得专职或兼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的人员方可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劳动保障监察胸牌编号应与证件号一致。除此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劳动保障监察员辞职、调离劳动保障监察岗位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的,由所在单位收回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并上交省劳动监察总队。二、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必须佩戴在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工作服上,工作服样式由我厅统一确定。尚未统一穿着工作服的地区,应尽快统一着装,未统一着装的,不得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劳动保障监察标志的胸牌佩戴于外衣左胸处,臂章佩戴于外衣左上臂处。三、劳动保障监察员执行劳动保障监
    2023-06-10
    433人看过
  • 《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是什么?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以下行为是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1、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2、扣押招用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3、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4、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5、不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6、违反国家规定廷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7、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8、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的;9、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10、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11、使用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式种的;12、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13、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
    2023-06-10
    362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基本属性
    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属性:(1)法定性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注:指雇工在7人以上的)。(2)行政性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监察主体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专门性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4)强制性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3-05-01
    79人看过
  • 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办法及保障措施?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设置,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护人体健康。第七章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第五十九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一)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二)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三)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四)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五)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六)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
    2023-04-29
    144人看过
  • 阻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督的,该如何处罚
    阻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督的,如何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有第(一)项行为的,第(二)项、第(三)项罚款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一)无理抗拒、阻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督的;(二)未提交书面材料的(三)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材料,隐瞒事实、作伪证或者隐瞒、毁灭证据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四)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罚依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现行法律,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和劳动保障监察程序是目前劳动者维权的主要法律途径,这两种程序各有缺点:1.按照劳动争议解决程序,劳动者需要出庭提供证据,并经过复杂的仲裁程序,而他们的权益往往因应诉能力弱而得不到保障
    2023-05-07
    495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属于哪个部门管
    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属于哪个部门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二、劳动监察投诉流程有哪些劳动监察投诉流程有:1.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或《咨询登记表》;2.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3.分流:接待人员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归类,并作相应的分流处理;4.调查处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调查,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三、劳动监察的职责是什么劳
    2023-08-07
    477人看过
  • 劳动与社会保障属于什么法的内容?
    一、基本认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分为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和法律救济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有关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主要涉及劳动法主体、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和非全目制用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职工民主管理、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社会保障法主体、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督、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内容。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和实施,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我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立法不断完善二、相关法律1、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
    2023-03-19
    318人看过
  • 宪法保障下的监督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监督从范围上包括三方面:一、是对司法机关,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及劳改机关和劳动教养机关进行监督、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进行监督、是对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宪法监督权包括什么内容宪法监督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另外,公民的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的性质。这里,作为参政权的一项内容的监督权,是一种直接的政治监督权。它主要包括五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
    2023-07-03
    248人看过
  •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多久未发现不再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多久未发现不再查处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二、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劳动保障监察员执行监察公务时,行使下列职权:1、依法进入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2、了解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3、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对用人单位不能立即提供的,可以下达劳动保障巡察询问通知书;4、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劳动保障监察员履行职责时,应当承担下列义务:1、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向他人泄露案情,保守在检查工作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3、为举报人员保密。
    2023-06-19
    402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以下简称非现场监督)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对手工报送或网络传输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分析,掌握被监督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制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防范措施的一种远程监督。开展非现场监督,有利于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对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开展好非现场监督工作,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劳社部令[2001]第12号)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开展非现场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部里确定非现场监督工作的总体目标、思路和要求,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非现场监督工作。2005年,研究确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指标体系和数据库结构,制定数据标准和工作流程,统一开发软件,建立基金监管应用系统。各地要从数据采集起步,结合
    2023-06-09
    252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督员需要通过考试吗
    劳动保障监督员是否需要通过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考试,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督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督员,应当通过《劳动保障监督条例》第四条规定的考核或者考核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督执法条件的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督员进行劳动保障监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督的组织,应当通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核聘用。劳动保障监督证书由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理事会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投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材料如下:(1)投诉人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投诉材料,并提交投诉材料管辖权。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申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规章制度;②劳动和社会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申诉请求书应当由申诉
    2023-05-07
    54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不办理劳动保障监督年检怎么办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13
      劳动保障年检是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劳动行政监督检查制度。劳动所在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对公司员工进行年度检查。劳动保障年检是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劳动行政监督制度。
    • 劳教所哪些行为属于违法的?如何保障执法和监督工作?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30
      发现劳教所在出所管理活动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一)出所人员没有出所凭证或者出所凭证不齐全的;(二)出所人员与出所凭证不符的;(三)到期不及时办理解教手续或者无故扣押解教证明的;(四)被刑事拘留、逮捕或者因办案需要临时离所以及调离转所人员,没有劳教所民警或者办案人员押解的;(五)没有向解教人员居住地公安机关送达解除劳动教养通知书的;(六)没有向所外执行、所外就医人员居住地公安机关送
    • 案件受理后发现不属于法院管辖该怎样办?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9-01
      行政诉讼法对级别管辖作了详细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受理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受理诉讼的人民法院管辖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案件确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范围,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如果审查发现案件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范围,可用裁定的方式驳回当事人的异议。
    • 竞业限制违法案件属不属于劳动争议中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竞业限制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 《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以下行为是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 1、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 2、扣押招用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4、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5、不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6、违反国家规定廷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7、克扣或者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