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这是我省首次发文全面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厅长窦玉明详细解读《实施意见》。省政府对市县政府债务实行不救助原则,以便硬化预算约束、防范道德风险。我省还将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从我省情况看,截至2013年底,我省政府性债务余额超过8200亿元,全省政府性债务率为57.5%,负债率为11%,均低于国际警戒线和全国平均水平。
政府债务怎么借
只能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实施意见》的制定,有助于解决债务怎么借的问题。窦玉明表示,《实施意见》对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进行了明确:
举债权限
明确省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政府代为举借。
举债主体
明确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
举债形式
明确政府举债只能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更不得违法违规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举债规模
明确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
政府债务怎么管
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建制度、筑围墙,解决债务怎么管的问题。窦玉明说,围绕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健全债务管理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市县政府要
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
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对确需地方政府或其部门、单位依法承担偿债责任的或有债务,偿债资金纳入相应预算管理。
我省还将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政府债务怎么还
偿还困难时要通过压缩公用经费等方式筹资偿还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助于明责任、硬约束,解决债务怎么还的问题。窦玉明说,主要是按照分级负责、谁借谁还、风险自担的原则,落实债务偿还和风险防控责任。严明偿还责任,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各级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省政府对市县政府债务实行不救助原则,以便硬化预算约束、防范道德风险。
市县级政府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出现偿债困难时,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新旧债务管理机制怎么转
除政策允许外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余额
新的管理机制建立后,原有存量债务、在建项目、融资平台怎么来处理和过渡?窦玉明说,对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妥善化解。对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存量债务,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为基础,结合之后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甄别。
在锁定在建项目名录、严格审核后续融资需求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统筹各类资金,优先保障在建项目续建和收尾。我省将对融资平台公司抓紧剥离政府融资职能。除国家政策允许的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外,
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余额。
如何遏制过度举债
对债务规模限额管理勒紧债务风险缰绳
有记者问《实施意见》在遏制政府过度举债、违规使用债务资金等方面是否有新举措?窦玉明说,政府债务规模增长过快、违规使用债务资金等问题,暴露了债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如果不能有力地遏制,可能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隐患。
遏制政府过度举债1234要控制规模
要限定债务资金用途
要纳入预算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管理
规范举债会否影响经济发展
稳妥改革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建设
有记者问,不少人担心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政府财力吃紧的情况下,规范地方政府举债会不会影响经济发展?窦玉明表示,建立规范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治理的重要举措。
从短期看,要注意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建设,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在这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政府统筹各类资金要优先保障在建项目续建和收尾;允许市县申请发行政府债券置换高利短期债务,降低利息负担,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对在建项目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和发行政府债券解决后续融资。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风险预警、防控、应急处置一环扣一环
有记者问,政府债务风险问题一直为社会所关注。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方面,《实施意见》有什么新的规定和要求?窦玉明说,对于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各方面都比较关注。从我省情况看,截至2013年底,政府性债务率为57.5%,大大低于100%的国际警戒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虽然各级政府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但债务风险隐患仍然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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