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以上便是行政复议的提起的相关内容
强迫交易罪案例
作者:周青梅
继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庭审吴喜培等27人货运团伙涉黑案后,18日,又一个涉黑的27人货运团伙,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现年43岁的衡山籍人彭某某,是这个27人货运团伙的老大。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92年,彭某某在株洲成立光明货运部,经营广州至株洲服装货运业务。为控制这条线路货运业务,他组织、指使团伙成员对其竞争对手多次实施拦货、扣货,迫使竞争对手先后与其合作,再统一提高货运价格以牟取暴利。从1995年起,彭某某又先后指使手下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垄断了株洲市啤酒瓶回收业务和米粉市场,还在芦淞区曲尺乡等地开设赌场,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检察机关起诉称,自1992年以来,彭某某团伙为打击、排挤其他经营者,涉嫌实施故意伤害犯罪3起、寻衅滋事犯罪13起、强迫交易犯罪3起,导致2人重伤,4人轻伤。其团伙涉嫌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和窝藏罪等多项罪名。
记者从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由于涉案人数众多,彭某某团伙案一审预计将持续一周。另据了解,已经一审结束的吴喜培27人团伙涉黑案目前尚未出判决结果。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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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与几种犯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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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有以下认定情形: 1、强买强卖商品。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 6、其他以暴力、威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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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与非法利益犯罪概念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05属于行为犯,不一定要求非法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五)强迫他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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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与几种犯罪的区别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8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本罪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二者之间有严格区别: (1)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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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应当如何认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10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强行商品交易行为有下列情形的认定构成强迫交易罪: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 2、多次强迫交易的; 3、社会影响恶劣的; 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 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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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与犯罪的量刑有关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6强迫交易罪罚金和量刑有关联。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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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犯罪形态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8应该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强迫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巨大的;以强迫交易手段推销伪劣商品的;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被强迫人人身伤害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的“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其不得不向行为人提供服务或不得不接受行为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