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于在进行行政诉讼审查时,一概而论的采用了全面、严格的审查客体,这就会导致灵活性的缺乏。
(二)仅仅把法定程序作为行政诉讼审查的标准。这是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得出的。从而无法保证行政行为实质意义上的公正合理性。
(三)虽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标准得到了重视,但是行政审查的合理性标准却遭到了忽视。合理性标准。但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明明有关于合理性标准的规定但在现实中却没有体现。二、由国外行政诉讼审查引发的对我国行政诉讼审查的启示
美国法院的司法审查不仅高度重视对公民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关注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的影响,这就要求司法审查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从而使法官的态度、被审查问题的性质、法官对行政机关的信任的程度、等各种不同因素都影响行政诉讼的审查标准。因此,美国的行政诉讼审查客体是灵活适用的。虽然国外与我国的政治制度不同,但仍有很多借鉴之处,因为行政诉讼追求的价值都是为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救济,都是可行性为了好的对行政权的监督和解决行政争议。三、行政诉讼具有解决纠纷的功能
行政诉讼制度作为一种诉讼制度,主要就关注争议的解决,解决行政争议也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功能,行政诉讼制度区别于其它诉讼制度,主要解决的是一般的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政府之间的行政纠纷。正因为行政诉讼具有解决行政争议的功能,那么自然行政诉讼审查的客体也就是行政争议。四、行政争议作为行政诉讼审查客体的意义
(一)把行政争议作为我国行政审查的客体可以改变目前我国行政审查过于严格所造成的成本浪费。目前我国的全面审查制度很多是不必要的审查,这样即造成了不必要的成本浪费也不利于解决实际问题。所以,行政诉讼审查的适当性客观上要求我们把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查的客体。
(二)审查行政争议内容可以使行政实施行为更具合理性和注重效率从而使程序价值更能实现实体价值。
1.审查行政争议更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在合法行政的基础上合理行政要求行政行为要相对合理,所以仅仅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不能实现实体公正,应该强调合理性审查,合理性审查即要求行政主体合理行政。程序正当原则要求我们重新审视现有的诉讼审查的正当性。高效便民原则同样要求我们提高诉讼效率,在满足实体公正的情况下可以提高诉讼效率的审查方式无疑应是更好的选择。
2.瑕疵行政行为的效力在很多特殊情况下行政主体所做出的行政行为可能并不完全满足程序要求,这就产生了所谓的瑕疵行政行为。
(三)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对行政审查的不同要求决定了我们不能简单笼统的讲行政行为作为审查客体。抽象行政行为有学者将其定义为行政机关针对非特定主体制定的,对后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反复适用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笔者认为对抽象形状行为的审查主要是审查其内容与上位法是否冲突等,对其程序的审查微乎其微。因此,对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产生异议并提出行政审查要求,也可以将之归为行政争议,而不能笼统的定义为对行政行为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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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有关事项或事务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审查。具体而言,行政机关会对有关文件、资料、证据等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是否合理公正等。 行政审查通常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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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什么进行审查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2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其合理性。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确定了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的内容和程度,即人民法院能够审查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2.依法行政是行政法制中的最基本的规则,人民法院只能用法律而不能用其他标准来衡量行政行为。无论是行政机关的职权,还是相对于人的权益,都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为了保证行政机关对社会实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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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行政监督吗?还是行政审查行为?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9关于行政复议是行政审查吗这个问题呢?一般意义上认为,行政监督是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看其是否合法。行政审查是对于行政当事人的申请事项进行核实审查。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审批、罚款等行政行为不服,而向该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机关审核该行政机关对行政当事人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起监督作用,由此可见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监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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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何种原因而停止执行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原告提起诉讼而停止执行,这是由国家行政管理的特殊性决定的。如果具体行政行为因一个公民、法人或者组织提起诉讼就中断,那么必然会使法律秩序处于不稳定的状态,直接影响国家行政管理的效力,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也难以保障。公民、法人或者组织提起诉讼后,一般说来不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1.被告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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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理行政复议行政确认之诉是行政诉讼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031、行政确认之诉是行政诉讼,行政确认之诉是行政诉讼中的一种。 2、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对于行政确认之诉,是当事人要求法院认定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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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复议是卫生行政机关为解决行政争议而采取的什么行为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2卫生行政复议是卫生行政机关为解决行政争议而采取的具有一定司法性质的行政行为。具体地说,卫生行政复议,就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不服,依法向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被复议卫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卫生行政复议是卫生系统内部监督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经过两级卫生机关的处理,应该说可以保证处理结果的公平、公正,但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