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是什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5:51:12 440 人看过

1、越级承包,法律明令规定,凡越级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均属无效;

2、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

4、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

5、非法转包。

一、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是:

1、审查合同主体,承包人审查发包人资质,发包人应注意审查承包人资质,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分包资格,履约能力等;

2、对合同工程范围条款的进行明确的约定,最好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

3、应对工期约定要准确、完善,如果存在中间交工工程,对中间交通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

4、确保工程质量,对于质量条款的约定应尽量做简单约定;

5、明确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工程进度款的拨款和结算、工程验收等具体责任。

二、建筑工程能与个人签订承包合同吗

建筑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无效。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显然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商。承包人未取得或者超过施工合同约定的资质等级的、企业法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单位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称。施工项目必须无招标投标或中标无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损失。

三、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不真实;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合同违背公序良俗;5、合同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无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利息支持吗
    一、无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后果无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后果如下:1.折价补偿,即工程验收合格时参照合同约定工程价款折价补偿。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之一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2.不支付工程款,即对质量不合格且不能修复的工程,发包方有权不支付工程款。合同无效,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进行修复后,若经竣工验收仍不合格,则对于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3.过错赔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不合格的,对于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若发包人有过错,则发包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对承包人不能得到工程价款的损失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4.法院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对于因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实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
    2023-05-03
    416人看过
  • 建筑无效合同的处理
    1、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能再继续履行。若一方因准备履行合同有损失,则按照双方过错程度进行赔偿。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程已经开工但尚未完工时。一是应当立即停止履行。二是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无效合同与承包人结算并付款。三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在准备签订、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建设施工合同的优先受偿权期限建设施工合同的优先受偿权期限是六个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视为解除的,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二、工程发包方有哪些责任(一)办证责任。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执照和占道、爆破以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等的许可证。(二)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三)三通
    2023-03-14
    375人看过
  • 工程转让以完工合同有效吗,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程转让以完工合同有效吗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是有效的。1、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无效,被依法撤销、解除、转让的行为属无效行为,转让人应对善意的受让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该是平等协商的,而且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该转让行为属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3)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转让人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尽通知义务。对于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转让合同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否则转让行为无效。2、以下情形合同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如果是规定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或者是特定主体的合同,则合同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不得转让,则该约定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
    2023-04-19
    214人看过
  • 怎样确认解除建筑施工合同无效
    一、怎样确认解除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解除施工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二)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2、发包人提供的
    2023-06-09
    495人看过
  • 如何解决无效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1、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合同不应按无效处理。3、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的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4、在审理挂靠纠纷时,对被挂靠单位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效力,未经当事人申请并举证,法院一般不主动审查。5、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处理合同无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时,双方支付工程价款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实务中,如未完工程,或者工程大规模改变设计等,按照合同约定已无法计算工程款,则不排除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委托评估的办法来认定工程款的数额。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工程款怎么结算建筑工程合同的无效款的结算一般是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若建设工程经竣工检验不合格的,施
    2023-07-19
    159人看过
  • 打建筑合同官司要多久,怎样打建筑工程无合同官司
    一、打建筑合同官司要多久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要打多长时间是没有规定的,但如果是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要在六个月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六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怎样打建筑工程无合同官司1、依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本条规定充分从实际出发,从证据的角度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关系,尤其
    2023-04-18
    354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是否都是无效的条款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如果是结算和清理条款和解决争议的条款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一、合同解除是否适用违约金合同解除后仍然适用违约金。因为合同中设置的违约金条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合同的效力消灭后,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不因合同效力的消灭而失去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二、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还适用吗?合同解除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违约责任条款还适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并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如果合同
    2023-03-13
    463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怎么救济
    一、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怎么救济关于实际施工人权利的救济途径,《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赋予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总承包人,甚至其前手之上家主张工程款的权利,导致对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出现乱象之严重后果。该解释出台之后,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长期受到理论及实务界的诟病,《司法解释二意见稿》第二十四条拟就该问题予以拨乱反正,故有必要就该规定再次进行认真探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2023-04-27
    342人看过
  • 上述五种建筑工程合同是否构成无效的呢
    (一)合同主体不适格。(二)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一、施工合同不备案有什么后果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备案与否在工程款结算方面有很大影响。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标人中标时就已成立。法律并未规定需经登记备案才生效。这条是国家政府管理部门为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而采取的行政管理方法。设立这种备案制度,并不是中标合同必须经过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才生效,而是确定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之间结算工程款的依据。二、工程发包方式有哪几种工程发包方式如下:1、工程总包的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
    2023-03-11
    390人看过
  • 没有建筑资质接工程签的合同无效吗
    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是不能承接相关工程建筑的,因此所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也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自始无效的合同。需要注意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其核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即合同不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六)
    2023-06-28
    73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情况包括承包人未取得资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未进行招标或中标无效、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低于成本价中标的以及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建筑工程合同属于无效情况的种类包括: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建设工程未进行招标或中标无效、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低于成本价中标的以及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 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情况根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2. 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3. 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4. 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5. 未按
    2023-08-29
    414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中的伪造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是无效的:一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二是损害了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是无效的:一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二是损害了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民法典】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如果合同是按照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那么该合同就是无效的。所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
    2023-08-25
    81人看过
  • 什么是建筑工程合同,建筑工程合同订立中的重要条款包括哪些
    什么是建筑工程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前者称承包人,后者称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因此,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具有什么特点:民法典所规定的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引起的。(2)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3)合同的债权债务必须相互对立。(4)合同的缔结有当事的自由意志支配。建设工程合同作为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1.建设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通常要涉及对土地利用的强制性规范的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约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投资的法人。2.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建筑工程合同订立
    2023-06-15
    419人看过
  • 无建筑资质签订的合同无效么
    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是不能承接相关工程建筑的,因此所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也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一、一级建筑工程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2、企业主要人员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2)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3)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2023-04-01
    35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中什么情况的合同无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03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利用欺诈或者胁迫手段承包工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说发包人与承包人故意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息,以建筑施工合同转移资金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以建筑施工合同为名,实际进行利益输送,进行行贿受贿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修建涉及公共利益工程中双方故意降低质量标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因违反招投标领域
    • 工程款无效怎么办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合同无效的一般处理原则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对此类合同无效的一般处理原则是“无效认定,有效处理”。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发包人应当支
    •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是怎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20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处理: 1、应当立即停止履行; 2、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无效合同与承包人结算并付款;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在准备签订、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 建筑工程合同法院为什么审理无效合同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03
      下列五种情形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建设工程合同,凡其内容和形式具有上述五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就应当依法认定为建设工程无效合同。
    • 工程建筑合同什么情况下转包无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8
      合同在下列情况下转包无效: 1、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2、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承包方未经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的; 4、签订分包合同建筑商不具备相应资质; 5、再分包的转包无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