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涉外收养协议的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8:37:11 136 人看过

1、外国收养人须由其经常居住地国政府或其他委托收养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内容包括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上述证明材料须经其经常居住地国公证机构或公证人公证,并经其经常居住地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及我国驻该国使馆或领馆认证。中国收养组织接到上述材料后,认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以协助收养人寻找收养对象。

2、外国收养人确定了收养对象后,应与送养人书面协议。

3、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时,收养人和送养人应当分别提交收养和有关证明材料。收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证件齐全,符合规定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书。

涉外收养程序

(一)外国收养人通过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提出收养申请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

(二)中国送养人向我国民政部门提出送养申请及其审批

送养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户籍证明等情况证明。

(三)涉外收养的批准与通知

中国收养组织对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和有关证明进行审查后,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送的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中,参照外国收养人的意愿,选择适当的被收养人,并将该被收养人及其送养人的有关情况通过外国政府或者外国收养组织送交外国收养人。外国收养人同意收养的,中国收养组织向其发出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同时通知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送养人发出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

(四)涉外收养登记

第一,外国收养人应当亲自办理收养登记。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一方因故不能来华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和认证。

第二,收养人与送养人应当订立收养协议。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收养人、送养人各执一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时收养登记机关收存一份。

第三,涉外收养登记的机关。书面协议订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五)涉外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后,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收养登记地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收养相关文章
  • 签订法律赔偿协议的法律要求
    协议的签订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且所表示的意思是自己的真实意思,不存在胁迫、欺诈等事由;其次,除了协议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外,还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最后,原则上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但如果协议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工程质量赔偿协议怎么写?工程质量赔偿协议书发包人(全称):xx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xx建材家居城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2.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
    2023-08-11
    240人看过
  • 私下签订收养协议是否违法
    一、私下签订收养协议是否违法私人签订的收养协议是否有效力,需要看收养协议的内容以及是否办理收养的手续。收养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需要有效合同的要件才能具有效力。合同的要件有以下几方面: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和权限、协议内容要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双方之间签订收养协议,是双方协议一致的结果,不能用暴力胁迫的手段逼迫一方签订收养协议、办理收养手续。因而私人之间签订的收养协议有效与否还是要看收养协议是否都是合乎法律规定,是否是办理了收养手续,收养人与送养人是否具备签订收养协议的能力及收养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等等方面的内容。二、签订领养协议需要注意什么(一)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2023-06-08
    409人看过
  •  外包协议是否有必要签订?
    企业将部分人事管理外包给第三方外包公司以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采取的模式是企业将部分业务或管理工作发包给劳务外包机构,由其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在这种模式下,劳务外包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应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务外包公司之间应签订承包合同。然而,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和发包企业之间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因此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将部分人事管理外包给第三方外包公司,以满足自身业务需求,从而降低企业成本并提高企业效益。劳务外包中,采取的是企业将部分业务或管理工作发包给劳务外包机构,由外包机构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的模式,所以,劳务外包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务外包公司建立的承包合同关系,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和发包企业之间没有直接法律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外 包 企 业 与 劳 动 者 如 何 签 订 合 同 ?
    2023-09-07
    431人看过
  • 涉外收养登记的要求和材料有哪些?
    一、办理涉外收养的收养人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二、办理涉外收养的送养人条件: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三、办理涉外收养的被收养人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四、办理涉外收养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一)收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1、跨国收养申请书;2、出生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5、身体健康检查证明;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8、家庭情况报告(内
    2024-02-11
    147人看过
  • 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的要求与程序
    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最新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程序是怎样(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
    2023-07-11
    208人看过
  • 涉外收养程序和涉外收养公证
    一、涉外收养的程序涉外收养的程序比国内收养的程序要复杂得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收养人和送养人的申请及审查。外国收养人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由中国收养组织对该申请进行审查。送养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由该民政部门对送养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二)确定被收养人。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被收养人、送养人名单通知中国收养组织,然后中国收养组织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送的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被收养人中,参照外国收养人的意愿,选择适当的被收养人,并将该被收养人及其送养人的有关情况通过外国收养组织送交外国收养人。外国收养人同意收养的,中国收养组织向其发出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同时通知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
    2023-04-05
    86人看过
  • 涉外收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要求
    被收养人必须是未满14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须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年满30周岁的条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应当征得其他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有配偶者应当共同收养子女等等。涉外收养解除的法律适用除收养人或被收养人死亡外,收养关系可以依法解除。收养的解除一般既可依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也可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但各国的具体规定不同,收养关系解除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即告终止,与此同时,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亲属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随之恢复。关于收养解除的法律适用问题,各国主要有两种做法:一种是采取与收养成立相同的准据法;另一种是采取与收养效力相同的准据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外国人在
    2023-07-08
    195人看过
  •  股权收购保密协议的签署要求
    在签署股权收购保密协议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点:1. 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包括是否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限制性规定;2. 明确股权结构,做好资产评估工作;3. 确定股权转让总价,相互保证和承诺;4. 确定转让条件、股权转让数量和交割日期;5. 设置违约条款;6. 保密协议的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密内容主要根据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内容来约定。在签署股权收购保密协议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点:1.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否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限制性规定;2、明确股权结构,做好资产评估工作;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相互保证和承诺;4、确定转让条件、股权转让数量和交割日期;5、设置违约条款;6、保密协议的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密内容主要根据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内容来约定。 股权转让注意事项:关注合法性、有效性和股权结构股权转让是公司治理结构中常见的一
    2023-08-27
    493人看过
  • 签订离婚协议有什么要求,签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签订离婚协议要求有什么1、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民法典》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2、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3、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4、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5、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签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财产问题处理。写明双方
    2023-11-25
    405人看过
  • 保险公司要求签订一次性协议
    保险公司是按照车辆全损进行的定损。一般这种协议叫一次性定损协议,因为赔付与定损金额还是有些区别,定损不等于一定要赔。保险公司公司说的因损失大而报废,一般仅指的是因损失较大而达到全损,不是法律中车辆管理的报废程序。那样的话对保险公司也没什么好处。车祸腰椎骨折保险公司能一次性赔付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车祸造成腰椎骨折的,保险公司一般是一次性赔付所有费用的,但如果需要后续治疗的,会进行多次的赔付。2、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23-07-11
    337人看过
  • 可以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
    很多企业对竞业限制存在误解,比如认为签订《保密协议》就能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不论职位高低,一律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导致员工离职后要支出额外的合理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1、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高级技术人员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容易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员。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如市场销售人员、财会人员、秘书等。建议在入职时就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避免员工离职时不签或拒签。一、董事长是否受竞业限制公司的董事长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之一,所以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受竞业限制的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
    2023-06-27
    111人看过
  • 签订房屋分割协议有哪些要求
    当事人签订房屋分割协议时的注意事项包括房屋分割一般分割所有权,若尚未取得所有权的,可以分割使用权;房屋属于不动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即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夫妻双方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有效吗夫妻双方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是有效的,只要双方是出自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该协议;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分割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在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注明签订日期后便合法有效,同时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
    2023-08-12
    128人看过
  • 合同签订补充协议有什么要求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一定要和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保持一致;2、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定要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3、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要用全面,具体的语言描述出来,不要再留下“未尽之意”。一、职工补充合同可以拒签吗可以。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确认后就有效。书写合同的补充协议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怎么写房屋租赁补充协议都有以下主要内容:1、双方的基本信息;2、双方对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达成的补充内容,注明此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3、由双方签字并写明日期。需注意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三、补充协议有
    2023-03-11
    274人看过
  • 签订的债务转让协议是否符合要求?
    签了债务转让协议无效。债务转让协议的生效需要债权人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民法典规定公司债务转让协议有效吗如果满足债务转让条件的,公司债务转让协议有效债务转让需要的条件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
    2023-07-11
    400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 更多>

    #涉外收养
    相关咨询
    • 如何签订涉外协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2
      依据指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九条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收养人、送养人各执一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时收养登记机关收存一份。书面协议订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 国外人来中国收养孩子签订的协议签订几份?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子女登记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协议一式三份。
    • 收养协议是私人签订的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27
      1、私人签订的收养协议法律不一定会承认。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
    • 两边签订协议,协议收效需求公证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协议签订之后,协议立即生效,如果想要效力更大的话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 如何签订赡养协议如何签订赡养协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9
      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赡养协议是赡养人与被赡养人订立的协议,或者是赡养人相互之间为分担赡养义务而订立的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主要是: (1)被赡养人和赡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 (2)被赡养人与赡养人之间的关系 (3)赡养人应尽的主要义务,包括赡养费用的分担,老年人口粮田、自留地、承包地的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