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工伤。
案例:
王某,他在单位保卫处工作。一天他晚上下班时经过别的单位大门,发现有几个人提着大麻布袋从该单位大楼门前出来,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他判断这两个人不是该单位的,就向这两个人走去,结果两人撒腿就跑。我的邻居王某阻拦他们将其袋子放下,后附近民警赶到一起赶到将该两人抓获。经查实,该两人系小偷。在抓捕小偷的过程王某与小偷搏斗受到多处伤害。王某的家属认为王某是在下班途中受到的伤害,而王某所在的单位对此并不认可,单位认为王某虽为下班后受的伤,但原因是其与小偷搏斗受伤,并不应该认定为工伤。
为此王某的家人很担心,就在精心挑选下选择来到北京时开工伤赔偿团队,那里的特约赔偿专家律师接待了他们,在通过对这个案件的了解后,张-峰律师解释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应当认定职工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从这六项来看,虽然王某不属于工伤范围,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王某属于十五条里的第二项规定,在维护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应视同为工伤,故可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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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工因工受伤是否享受保险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5你一样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根据劳社部发[2005]36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你的身份为职工,与事业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应受《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可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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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单位财产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范围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51、如果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内因保护单位财产免受侵害而受伤的,一般算工伤。如果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或者与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无关的,一般不算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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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其他单位财产时受伤可否认定为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你朋友属于在维护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应视同为工伤,故可认定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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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保护儿童免受侵害?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1首先,监护人应该尽到监护义务,提高防范意识,尽量避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其次,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在全民开展学法、懂法、守法大宣传,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根据犯罪的特点,制定特别的宣传内容。可采取社区、街道法律宣传、专题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针对此类犯罪问题,更要引起监护人足够的重视,开展和加强专项法律知识宣传。 再则,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特别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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