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经济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一种约定。
仲裁协议的效力体现在:(一)是适用仲裁,申请和受理的依据。有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的首要条件;(二)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当事人达成了仲裁协议,就排除了法院对该争议的管辖权;(三)是取得司法支持和监督的依据;(四)是外国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根据。当事人到国外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时,应提交仲裁协议。
具体来讲,仲裁协议包括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条款是合同中的一项条款,通常写在争议解决方式项下,它是整个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同时也被视为一项单独的合同。其有效性并不取决于合同其他部分的有效与否,仲裁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至于以其他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它是对原仲裁条款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或不够完备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补充达成的协议条款,其达成时间不限于争议发生的之前或之后。因此,你所说的合同中约定的那句话是仲裁条款。但该仲裁条款也有一些缺憾,一个是武汉仲裁委员这一称谓中没有市字;另一个是发生纠纷没有明确指明是哪一类纠纷,象买卖合同有可能引发货款结算纠纷、货物质量纠纷、逾期交货纠纷等。
那么,一个完备的仲裁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愿意通过仲裁来解决彼此之间的争议;
(二)仲裁事项,即就什么事项进行仲裁,如付款问题、质量问题等;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即具体选定哪个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实践中,由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构成了解不够,经常会产生仲裁协议的内容不明确、不完备的情况,引起仲裁协议效力方面的异议。通常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一)没有选定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中只写本合同发生争议,用仲裁方式解决或仲裁解决纠纷,没有指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
(二)错误地填写了一个不存在的仲裁机构的名称,如武汉经济仲裁委员会、江汉区工商仲裁委员会等;
(三)产生逻辑上的错误,如发生纠纷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这里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和到法院诉讼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
由于《仲裁法》实施的时间不长,人们对仲裁了解得不够透彻,因此,实践中常常有一些不规范的仲裁协议存在。针对这种情况,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武中法[1997]114号文件中对不规范的仲裁协议表明了态度:
(一)当事人沿用旧标准(格式)合同,约定将纠纷交由原武汉市的仲裁机构仲裁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继续有效;
(二)当事人在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中明确表示在武汉地区仲裁的,即使未注明仲裁机构的名称或名称不准确,鉴于当事人仲裁的意思表示明确且武汉仲裁委员会又是本地唯一仲裁经济、民事纠纷的机构,可由武汉仲裁委员会受理,但劳动争议纠纷除外。
为了能顺利地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选择武汉仲裁委员会作为仲裁机构的话,建议写上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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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03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仲裁事项提交裁决的协议,但是仲裁事项超出仲裁范围,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协议,一方胁迫手段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的。 《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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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仲裁协议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9(1)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和能力; (2)仲裁协议的形式必须合法,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3)仲裁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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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仲裁协议裁定书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3根据《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如果不明确同意进行仲裁,则仲裁机构无相应管辖权。此复!这就是未签订仲裁协议裁定书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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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仲裁协议有异议怎么办?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1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第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和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