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赠与他人需要什么条件
1、房产赠与他人需要的条件如下: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房屋赠与的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赠与的程序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办理公证;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担保人担保期间把房产赠与他人可行吗
【网友咨询】
我是担保人,在担保期间把房产赠与他人可行吗?
【律师解答】
担保的房产不恶意随意转赠或出售,必须结束担保以后才可以,否则违反担保承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贷款中的房子可以做担保,这里的担保是指用房屋作为债务履行的抵押。
2、因为贷款的房子,已经事先抵押给了银行,所以,只能就房屋的剩余价值进行抵押。如果用房屋全额做抵押的,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优先于再后设定的抵押权。
3、设定抵押的房屋,如果没有经过抵押权人(银行、后来的债权人)同意,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无法卖掉。
相关知识: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三、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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