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人不得歧视什么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二、监护人需要提供婚姻证明吗
看情况而定。一般成年后是不需要有法定监护人的。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此时是没有监护人的,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种情况下才有必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除非夫妻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要不然是没监护人的。如果被监护人是精神病人,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配偶,应该提供婚姻证明。
三、确定监护人要开庭吗
无需开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确定程序。关于法定代理人的确定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为进一步细化指定程序,本解释规定如下:
(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二)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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