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项必须走行政复议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1:34:54 84 人看过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5: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程序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如何进行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的程序有哪些
    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符合本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天。法院行政复议程序有哪些步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以下申请复议的程序:(1)申请复议的
    2023-08-08
    218人看过
  • 行政复议是否必须先进行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既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再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申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一)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内部依申请处理行政争议的制度。1、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2、依申请而不是依职权。3、目标是解决行政争议。民告官而没有官告民。与行政诉讼功能相似。4、行为性质是行政行为。与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同。(二)与行政诉讼的互补性1、行政复议侧重效率(一级复议、不开庭、不收费),行政诉讼强调公正(两审终审、开庭合议)。2、行政复议以监督为主(合法
    2023-07-06
    163人看过
  • 申请行政复议有哪些程序,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行政复议受理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1.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2.申请是否属于重复申请。3.案件是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4.申请手续是否完备。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分别作以下处理:①复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予受理。②复议申请符合其他法定条件,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③复议申
    2023-06-13
    344人看过
  • 必须申请行政复议后行政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
    2023-06-24
    183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中止复议程序有哪些情形?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即使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法院也未必予以中止执行,这种情况及解决方法包括:(1)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被执行人同意延期履行但未提供担保的,执行法院可按执行和解处理;(2)若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被执行人反对延期的,被执行人仍可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不接受履行时可由执行法院提存后结案。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案外人对执行提出异议理由,可以暂缓执行,但并不一定会引起执行中止。对于案外人就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应当按照严格的程序,审查是否符合条件。首先应由执行员组成合议庭,召集当事人采取执行听证,严格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异议正当、属实的,将案件报主管院长裁定中止执行;异议不成立的,执行应当继续。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
    2023-06-20
    123人看过
  • 哪些税务行政复议属于必经复议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少天一般税务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但是补正申请材料、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审查依据、现场勘验、鉴定等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还要考虑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二、哪些税务行政复议属于必经复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二章列举了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依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承接关系,可以将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必经复议范围,另一种是选择复议范围。(一)属于必经复议范围的具体行政行为。所谓必经复议就是指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
    2023-06-07
    56人看过
  • 行政赔偿程序规定:2022年起必须先复议再诉讼
    不属于行政复议前置情形的,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中山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赔偿案件处理办法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现将《中山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赔偿案件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府复议案件及行政赔偿案件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复议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由市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赔偿案件,是指
    2023-07-02
    359人看过
  • 土地争议是否必须先行行政复议
    一、土地争议是否必须先行行政复议土地争议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先行政复议,如果土地争议和行政机关产生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不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土地纠纷的分类土地纠纷按其争议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四类:(1)土地确权纠纷
    2023-04-20
    246人看过
  • 行政复议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有哪些
    合法原则。所谓合法,是指发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合法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发行复议职责的主体应当合法。复议机关应该是依法成立并享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必须依法离开有管辖权,参加复议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法定的资格和条件,必须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3、审理复议案件的程序应当合法。行政复议从受理申请、调查取证到审查决定,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否则,就无法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公正原则。所谓公正,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应当居中裁决,不偏不倚。公正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同种情况相同对待,对待申请人和被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都要一视同仁,不能“官官相护”。所作出的复议决定不仅应当合法,而且应当
    2023-06-02
    126人看过
  • 行政复议是不是必须听证
    行政复议不需要听证。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但申请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律工作的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有关组织和人员,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只有行政处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有法律利益的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知道”之前必须“告知”【点评话题】《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独家观点】建议增加一款:申请复议期限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复议的权利和申请复议的期限之日起开始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对涉及不动产的
    2023-07-21
    449人看过
  • 哪些案件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规定是哪些的
    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进行行政诉讼的情况,叫作行政复议前置.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况有:(1)《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3)《海关法》第64条规定:“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国家安全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
    2023-03-01
    210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及行政复议程序的探讨
    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辩论制度;而税务复议机关审查税务复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必要时才采取其他方式),且实行一级复议制度。效力不同。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裁决和裁定不服只能进行申诉,且申诉不影响法院裁决的执行力;税务行政复议则不同,除国务院所作的裁决外,其他复议机关所作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终局性,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一)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税务机关内部负责行政复议的工作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2023-07-16
    258人看过
  • 行政复议事项都有哪些内容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
    2023-02-21
    386人看过
  • 哪些案件必须行政复议后,才可提起诉讼
    必须行政复议才可诉讼的案件是:一是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一类是涉及自然资源的行政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一、拆迁案件哪些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由行政部门作出的拆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
    2023-04-10
    21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行为的重要环节,也是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行政复议程序大体上依次经过五个阶段,即申请、受理... 更多>

    #行政复议程序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行政仲裁程序必须要满足哪些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5
      根据您的问题行政复议行政仲裁必须满足什么条件,我有如下建议: 1.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2.而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
    • 行政复议申请书必须要注明哪些事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4
      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应载明: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 哪一项属于必须进行行政复议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 哪些行政复议必须先受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协议离婚必须走的程序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9
      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