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报酬不足时,是否需要追究其他股东的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44:21 290 人看过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出资不足时,是否需要追究其他股东的责任,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固定价值的,由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资本充实责任,当公司创始人违反出资义务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公司资本不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时,其他公司创始人承担连带的足额出资义务,可以向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足额缴纳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对股东违反公司出资义务的性质,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公司章程规定了合同义务,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是股东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无论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是对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还是对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其权利人都是公司。股东拒绝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般来说,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时,公司是受害人,也是权利主体。公司行使资本充实权,要求股东承担出资责任。但是,股东与公司之间可能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例如,如果大股东控制公司,如果大股东不按约定出资,公司就不能正常行使对大股东的诉权,从而间接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小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根据公司原有的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称为股东派生诉讼或股东代表诉讼,其他股东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特别是在相关案件中,还需要追究出资不足股东的相关法律责任,他们可以起诉法院处理,在《公司法》中虚假出资的后果是什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1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拒绝履行相关文章
  • 股东是否可以转让其股权给其他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2、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
    2023-07-05
    89人看过
  • 股东起诉其他股东是否合法
    股东起诉其他股东是合法的。如股东因告公司其他股东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不履行对公司的管理义务和清算义务等而产生的诉讼;另对公司一方股东排斥另一方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诉讼,也应属于股东告股东的诉讼。对此类诉讼,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尚不够明确和全面,只是在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除此之外,在《公司法》中,没有发现“公司一方股东对另一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一、股东与公司的诉讼规定是什么?此类诉讼应当说在股东诉讼中较为普遍,其又分成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为涉及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撤销或无效的诉讼,主要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023-03-02
    478人看过
  • 公司是否会追究匿名股东的责任?
    隐名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应当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隐名股东须承担公司责任导读:公司增加股东数量或者变更股东姓名都属于正常的企业行为,只要公司按照登记法律的要求,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进行变更登记,并提交登记法律规定的申请材料,就可以让新增加的股东具有合法的公司股东资格。
    2023-08-18
    243人看过
  • 增资扩股能否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
    公司增资扩股后,如果原股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同未出资股东追究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一、公司增资的方法有哪些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1、增加票面价值。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
    2023-02-18
    266人看过
  • 股东责任出资的追究调查
    1、法理分析从股东之间的关系来看,股东之间为设立公司而签订的协议、章程具有合同的性质,每一位缔约人都负有依照约定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没有适当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对合同的违反,按照合同的一般原理,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形式,如果协议、章程当中有明确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协议、章程没有约定,则该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实际上是向公司补缴出资或返还抽逃出资的责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违约股东是不能追究其他违约股东的出资责任。2、公司其他股东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权的直接法律依据明确股东的出资责任股东的出资责任包括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1、股东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出资时,应承担缴纳出资和应向足额出资的股东进行违约赔偿的责任。2、股东出资的资本充实责任:是指未按照协议约定出资的股东对出资差额的填补责任,以及其
    2023-07-03
    398人看过
  • 股东收购其他股东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可以和股东收购股份吗公司可以和股东收购股份。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退还股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023-07-21
    99人看过
  • 企业欠款是否能够追究股东责任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
    2023-03-13
    331人看过
  • 股东未出资是否应该被追究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针对股份出资的相关规定,股东未出资对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因为在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法律关系,股东需要实际出资公司才能享有相应的财产权利,比如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如果是发起人为缴纳足额出资的,其他发起人应当根据发起协议对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虚假出资挂名股东承担什么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是不承认不出资的挂名股东的,要成为公司股东必须具有相应的出资额或认购相应的股份。你如果未出资,按正常来说是不可能成为公司股东的,如果公司登记时将你登记为了股东,你必定具有相应的出资额,由于你实际未出资,则在这种情况下你已构成了虚假出资。如被人检举或被工商局发现,你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出资不足的补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
    2023-07-01
    397人看过
  • 能追究法人股东责任吗
    法律综合知识
    在正常情况下,当企业产生拖欠款项的现象时,并不需要法人个人动用其私人财产来进行偿付,除非法人同时也是公司的投资方,那么他将根据其实际投入到企业中的资金额度或者所拥有的股权比例,对企业所负债务负担起相应的连带责任。然而,若该公司属于一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其股东无法提供证据来证明其公司资产与其个人财产相互独立,那么这些股东有义务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024-08-10
    89人看过
  • 股东对外出质是否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股权而不受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根据以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律师补充: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限制条件有: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法律法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
    2023-05-06
    166人看过
  • 公司解散后能否追究股东责任
    一、公司解散后能否追究股东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解散后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的,造成债权人的权利受损的,债权人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
    2023-04-29
    71人看过
  • 公司欠债追究其他股东的偿还责任法院会支持吗
    一、公司欠债追究其他股东的偿还责任法院会支持吗?公司欠债追究其他股东的偿还责任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只有在特定情形下,股东才要偿还公司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股东义务有哪些?作为公司股东,应当根据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1、出资义务
    2023-04-16
    175人看过
  •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一、隐名股东对公司是否承担责任隐名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
    2023-03-31
    339人看过
  • 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法律责任
    除了公司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外,公司其他已经按约全面出资的股东还可以根据发起人协议或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其他守约的股东对抽逃出资的股东的违约请求权是基于合同合意的请求权,不同于公司要求抽逃出资股东补足出资的是基于法定出资义务,所以,公司其他股东对抽逃出资股东的违约请求权,并非与公司的请求权一样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对公司债权人的法律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需要在其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这里,只要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抽逃出资的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就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即,需要区分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和债权人的债权需要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股权受让人需要承受其抽逃出资的责任另外,如果抽逃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对其抽逃出资是知情的话,受让人需要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和对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抽逃
    2023-03-29
    22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拒绝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拒绝履行构成的条件: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 2、须履行仍为可能... 更多>

    #拒绝履行
    相关咨询
    • 股东实物出资不足,其他股东是否有权要求其他股东补交出资额报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4
      因为在公司成立前,需要拟定章程,章程上有各个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额,其需要所有股东同意才可以。有限公司章程需要全体股东签字才可生效。那么,非货币财产不足额,其他股东应该是知情的(就像张三和李四同时出资设立公司,张三的实物作价不足额,这时候,李四应该是知道的),所有股东在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前为合伙关系。这时候,对于公司外部的人对各个股东的出资是不知情的,只能知道外部显示的股东出资。那么,这
    • 以其他股东的名义入股,其他股东能否以各种形式要求其股东承担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7
      股东会决议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涉嫌违法。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你现在可要求公司对你的技术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作为修改内容写进公司章程,另外公司分红的方式也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列入公司章程,以规范公司的财务,约束各股东的权利。如果其他现金入股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了作为股东之一的你的利益,你可依现行的公司法向法院提起起诉,要求他们承担赔偿
    • 股东代持是否需要其他股东知晓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1
      代持这种行为本来就是原股东与代持方两方的事情,一般不需要别人确认的。双方签订好代持协议即可。 实务中发现,以下情形是股权代持协议签订频率最高的情形: 1、身份原因不适合做股东,比如公务员不能从商; 2、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人数不得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有限公司就会考虑将部分股东的股权由其他股东代持。再如,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额
    • 个人向股东借钱, 其他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0
      股东不需要偿还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股东的个人贷款。这是他们的个人债权,不仅是股东,公司也没有偿还的责任。 但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个人贷款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应对这部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其他股东仍不需要偿还这部分债务。
    • 股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啊?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0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