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行为撤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21:32:13 66 人看过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所致,根据行政行为违法、不当的不同情形而撤销,可使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即失去效力,也可使行政行为的效力仅自撤销之日起终止。

一、行政处罚能复议撤销吗

行政处罚,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撤销的。《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关于委托处罚规定的。

二、什么是撤销判决?

撤销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确认被诉的行政行为全部或部分违法,将全部或部分的行政行为撤销并可责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判决撤销判决包括全部撤销、部分撤销和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判决撤销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6)明显不当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诈害行为撤销权是什么
    一、诈害行为撤销权是什么欺诈是一种故意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二、撤销权的法律特征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的
    2023-05-03
    179人看过
  • 撤销行政行为的前提条件
    若出现出现法定情形则行政行为会被撤销,具体说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的法律法规错误、违反相应的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有以上六种法定情形任意其一的,人民法院都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近半数案件被判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在报告中说,去年全省法院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等占判决结案总数的43.71%,同比上升8.55个百分点。报告显示,为支持监督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去年省法院出台推进依法治省《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切实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提升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审理一审行政案件5530件。加大对重点领域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力度,通过审理工商、税务、卫生、安全生产、城乡建设执法和行政赔偿等案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等占判决结案总数的43
    2023-07-01
    485人看过
  • 撤销行政行为的诉讼时效
    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一直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一、胁迫写的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因胁迫写的欠条的法律效力不确定,即效力待定。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如何撤销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事项成立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
    2023-06-23
    222人看过
  • 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后怎么办
    撤销是取消已经发生的行政行为,表明被撤销的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即无效力。撤销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明显不当五种情形的,决定撤销;二是行政机关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2、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3、行为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职责的行为。4、行为主体实施的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2023-08-05
    347人看过
  • 行政处罚半年后怎样撤销处罚,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一、行政处罚半年后怎样撤销处罚被处罚行政处罚后,不会自动撤销的。如果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决定后,行政处罚会撤销。《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
    2023-04-19
    383人看过
  • 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约束力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如行政行为被撤销的,则该具体行政行为自始无效,复议机关会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原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主要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复议机关会作出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有哪些?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有哪些第一,行政决定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决定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某种行政决定如果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决定就是可撤销的行政决定。第二,行政决定不适当。所谓不适当,是指行政决定具有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合乎有关善良风俗习惯等情形。不适当的行政决定在很多情形下同时是不合法的行为,但在有些情况下,不适当的行政决定并不违法。行政决定撤销的法律后果行政行为被撤销以后会直接影响到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行政行为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
    2023-07-08
    263人看过
  • 行政行为撤销的影响与应对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所致,根据行政行为违法、不当的不同情形而撤销,可使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即失去效力,也可使行政行为的效力仅自撤销之日起终止。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哪些行为违法,但是不撤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
    2023-07-22
    363人看过
  • 行政行为的撤销中止可以吗
    1、撤销的行政行为不可以被中止,这是由于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2、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①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②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3、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①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②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③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一、行政行为撤销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无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明显、重大的违法行政行为;可撤
    2023-04-04
    366人看过
  • 被撤销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有什么判决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可以判决被告重新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判决的依据是什么人民法院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判决的依据是当事人提交上来的案件资料,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2023-08-06
    125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主体撤销,是否能撤销行政处罚
    你要具体的法律法规,要看是什么事做出的什么行政处罚,有特别法的适应特别法,没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撤销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2023-02-10
    411人看过
  •  殴打行为是否能够被行政处罚撤销?
    这段内容讲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若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依据,行政机关可以依法予以废止。同时,若行为人因殴打他人而被处以的行政处罚确有错误,行政机关可以废止该处罚。此外,若行政处罚没有依据,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机关可以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若行为人因殴打他人而被处以的行政处罚,经查实确有错误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予以废止。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能否废止殴打他人行政处罚?殴打他人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涉及到人身伤害和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及时作出,不得迟延。”因此,如果殴打他人行为发生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则应当依据当时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然而,如果殴打他人行为
    2023-08-31
    425人看过
  •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是:1.具体行政行为体现了国家行政权的运作,其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行政目标,因而与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相区别。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法律行为,是以它所拥有的行政职权为前提的。如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是由国家的交通管理机关作出处罚决定。2.具体行政行为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所谓特定对象可以是某一相对人,也可以是特定的物,还可以是特定的行为。如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处罚的对象是特定的人--违反交通规则者。3.具体行政行为能直接产生有关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但是,这种法律效果只对业已发生的特定的人和事件有拘束力,对以后发生的同类事件没有效力,只是一次性处理。如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就一次违规而言,
    2023-04-24
    401人看过
  • 行政机关可否撤销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机关可否撤销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可以撤销的,行政机关应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二、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一)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
    2023-04-19
    224人看过
  • 行政行为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1、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作出该行政行为所适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过程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主体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4、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一、如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申请的撤回,是指复议申请人在提出复议申请后、决定撤回以前申请,不再请求复议机关作出裁决的意思表示。下列情况之一复议机关有权决定撤销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6、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书面答辩或答复和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材料的。二、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诉状范本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
    2023-03-27
    30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撤销行政行为的行政行为的含义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7-05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在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做出撤销决定后使其失去法律效力。
    • 谁有权撤销行政行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2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被撤销之后,自始即没有法律效力,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为了照顾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相对人没有过错,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自被撒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
    •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5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所致,根据行政行为违法、不当的不同情形而撤销,可使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即失去效力,也可使行政行为的效力仅自撤销之日起终止。
    • 行政复议申请求撤销行政行为是如何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虽然《行政复议法》对于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机关主动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后将如何处理没有具体规定,但是2007年8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由此可知,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若发现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者不合理,可以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这里的“改变”包括撤销原具体行政
    • 行政复议后原行政行为被撤销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3
      1、行政复议后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原行政决定不再执行,如果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赔偿。 2、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