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行纪合同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9:41:17 407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行纪合同中,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人是行纪人。行纪人在我国过去又称“牙行”、“经纪人”。

行纪是一种营业。若某一自然人或法人欲从事行纪业,必须依法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在行纪合同中,给付行纪人报酬的另一方民事主体称为委托人。行纪合同在我国被称为“信托合同”,行纪人被称为“信托商店”或者“委托行”。但这种信托合同与英美法系中的信托制度虽字眼相似,其实迥然不同;信托合同实系行纪合同,属《债法》范畴,而信托制度则属于《民法典》中物权的范畴;

信托合同只含双方当事人(行纪人和委托人),信托制度则含有三方当事人(信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信托合同以行纪人代委托人买卖动产等财产为主旨,而信托制度则以受托人经营管理受托的财产为主旨。

一、行纪合同的其他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内容,

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四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九百五十五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第九百五十六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第九百五十七条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八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九条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对一般行纪合同是什么意思的相关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5: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受益人相关文章
  • 拍卖行为是否属于行纪合同,签行纪合同注意什么?
    一、拍卖行为是否属于行纪合同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的自主权,拍卖合同不具有这两点特征,如果将拍卖合同应要归入有名合同,应该最接近委托合同。行纪人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拍卖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和解是最佳的方式,拍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对拍卖物品瑕疵等有争议的地方进行深入的沟通并互相谅解从而达成共识,这样既可以防止损失扩大也可以节省其他解决方式的开支。二、签行纪合同注意什么1、保管责任。在
    2023-06-27
    17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意思
    以下就是关于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意思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一、适用范围:除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外,均适用一般程序。二、处罚实施程序: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执法人员首先填写《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法制机构填写《立案登记表》。2.调查取证:由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及其它相关证据。3.调查报告:执法人员应在7日内调查终结,并向法制机构提交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据材料。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5.事先告知:决定处罚的,由执法人员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7日内送达;属于听证的案件同时下达听证告知书。6.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7日后,当事人无异议或不成立,由法制机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报本部门法定代表人
    2023-02-20
    242人看过
  • 一般行纪合同谁承担责任
    行纪合同当中行纪人和委托人都需要进行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含对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行纪人在行纪合同中主要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违约责任:1、从事行纪活动的费用依法由行纪人负担,而委托人垫付的,行纪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或者相应减少报酬。2、行纪人占有购进或销售的物品,因保管不善造成灭失、毁损、缺少、变质、污染,应当对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买入行纪中,包括行纪人以自己费用再购进委托人所要求的委托物);行纪人对购进或销售的物品占有期内,发生第三人侵害时,应当承担责任,赔偿委托人的实际损失。3、卖出的委托物由委托人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行纪人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处分该物,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在其损失范围内负责赔偿;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没有合理处分该物,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4、行纪人未按照委托人委托指示办理行纪事务,应承担违
    2023-06-16
    395人看过
  • 什么是指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有什么特点
    一、什么是指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如某配件厂(甲方)委托某销售公司(乙方)代销产品,乙接受甲的委托并以自己的名义代甲销售,代销价款归甲方,乙方收取代销费。在这个关系中,甲为委托人,乙为行纪人。我国改革开放前受计划经济的限制,行纪业很不发达,只有一些国营和集体的信托商店、旧货寄售商店和贸易货栈等,主要是公民的寄售业务。改革开放后,全国各地相继恢复和新建许多贸易信托、行纪等机构,包括房地产中介机构独家销售公司等。由于行纪人往往是在一定领域内从事专门性行纪活动,比较了解行情,熟悉业务和供求关系,且手段简便、灵活,可以为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服务,对扩大商品流通,促进贸易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二、行纪合同有什么特点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
    2023-04-02
    373人看过
  • 一般拍卖属于行纪合同吗
    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的自主权,拍卖合同不具有这两点特征,如果将拍卖合同应要归入合同分则的有名合同,应该最接近委托合同。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
    2023-04-04
    263人看过
  • 一般行纪人可以签合同吗
    行纪人是可以签合同的;《民法典》第958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行纪人是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既然行纪人是合同的当事人,就必须自己直接对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如果第三人违约,除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外,委托人不得直接对第三人行使请求权,而只能向行纪人主张权利,行纪人此时也不得以自己无过错为由而拒绝承担自己的责任。行纪人承担责任向委托人履行后,再行使向第三人的追偿权。一、行纪人的主要权利有哪些??(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介入权
    2023-02-23
    287人看过
  • 一般行纪合同可以留置吗
    行纪人享有留置权。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此时行纪人对占有委托物品享有留置权,并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如果留置物经过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了委托人应支付的报酬,剩余部分还应当归委托人所有,如果结果不足以支付行纪人的报酬,行纪人还有权利请求委托人继续清偿。如果委托人与行纪人在行纪合同订立时已经约定,不得将委托物进行留置的,行纪人就不得留置委托物,但是,委托人需要提供其他物品作为担保。由此,行纪合同可以产生留置权。一、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
    2023-02-09
    124人看过
  • 一般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是不执行了吗?
    缓期执行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期执行的意思不完全是不执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没有通过考察机关考核的,则要继续执行原刑罚。一般缓期执行是在监狱吗缓刑有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是不用坐牢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因此,在缓刑考验期间,缓刑人员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那么在缓刑期满之后,就不会坐牢。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
    2023-08-02
    194人看过
  • 一般担保人的意思是什么
    广义的讲,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在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担保责任余额计算方法《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第十一条借款类担保责任余额=单户在保余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小微企业借款类担保在保余额×75%单户在保余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农户借款类担保在保余额×75%其他借款类担保在保余额×100%。第十二条发行债券担保责任余额=被担保人主体信用评级AA级以上的发行债券担保在保余额×80%其他发行债券担保在保余额×100%。第十三条其他融资担保责任余额=其他融资担保在保余额×100%。第十四条融资担保责任余额=借款类担
    2023-02-17
    348人看过
  • 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吗,行纪合同有什么特点?
    一、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吗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对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相应的对价符合有偿合同的定义。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二、行纪合同有什么特点1.行纪人的行纪行为具有限定性,即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贸易活动。一般的民事活动以及不涉及商事交易的活动,不属于贸易活动。2
    2023-06-24
    192人看过
  • 期货经纪商是什么意思?
    期货经纪商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一定了续费的中介组织,一般称之为“期货经纪公司”。由上可见,期货经纪商是客户和交易所之间的纽带,客户参加期货交易只能通过期货经纪商进行。由于期货经纪商代理客户进行交易,向客户收取保证金,因此,期货经纪商还有保管客户资金的职责。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加期货经纪有的抗风险能力,各国政府期货监管部门及期货交易所都制定有相应的规则;对期货经纪商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2023-06-06
    276人看过
  • 一般情况行纪合同怎样签订
    行纪合同为诺成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订立行纪合同,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行纪合同因委托事项(标的)不同,其合同的内容也各有区别,但总体而言,订立行纪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明确合同主体签订行纪合同首先应明确合同主体,即委托人与行纪人的名称(姓名)以及单位、地址、职务(职业)、联系电话等。(2)委托事务的种类(合同标的)委托人委托行纪人要办的事项。如是寄售还是代购、代销?并提出具体要求。(3)价格主要指所行纪的货物或劳务等价格。行纪事务为代销代售的,应明确最低或最高费用标准。(4)行纪事务的具体要求主要指对行纪货物或劳务的要求。如行纪内容为购销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如行纪内容是劳务的,其具体要求也应详细明确。总之,具体要求越细越好,防止在具体要求中用那些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容易使人产生误解的
    2023-04-19
    398人看过
  • 一般买房可以签行纪合同吗?
    买房不能签行纪合同,可以签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与委托合同的区别:(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4)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行纪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
    2023-06-22
    162人看过
  • 独立经纪人是什么意思
    一、独立经纪人是什么意思独立经纪人,简单说就是成为中介机构的加盟合作人,自己开拓市场的经纪人。独立经纪人和公司之间是合作关系,拥有自由空间。不需要坐班,自由开展业务。独立发展资源网络与客户群,建立自己的信息库。代理买家、卖家,相互合作。结合加盟机构品牌打造个人品牌。独立经纪人拥有高额度的佣金提成比,是一种自己做事业,自己做老板的模式。据了解,在美国,有85%的房屋交易是通过独立经纪人来完成的,独立经纪人在国外其他地区都是一种渴求的职业,也是受到很多交易人尊重的职业。同时,独立经纪人的职业令人羡慕,收入颇丰。在中介行业面临洗牌、二手房交易从销售时代走向营销整合时代的新形势下,独立经纪人的优势将不断发挥出来,并将逐步终结传统的中介经营模式。二、特色优势是什么1、远高于门店拿到的提成,最高70%佣金分成2、相比自己独立开店,无运营成本的压力3、提供给你专业的公司、办公环境、法务、权证办理以及市场
    2023-06-05
    37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受益人
    词条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均可作为受益人。 受益人一般在人寿保险合同的死亡保险中出现,投保人投保死亡保险的目的在于万一被保险人遭遇事故死亡后使被保险人家属免遭经济上的困迫,所以在死亡保... 更多>

    #受益人
    相关咨询
    • 行纪和居间是什么意思合同范本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
      从法律上说,以自己的名义替委托人从事贸易服务的,叫做行纪;向委托人报告商业机会、提供订立和约的媒介服务的,叫做居间。这两种活动都是为委托人服务、都要从委托人那里获得报酬、都要对委托人履行忠诚义务。但两者之间至少存在着以下不同:第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我国,可以从事行纪活动的范围有法律限制,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居间业务范围就比较广泛,在法律禁止的范围之外均可进行居间服务。其实婚
    • 劳动合同录入纪录是什么意思?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06
      简单的说备案就是已做登记。已存档。经劳动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在有关部门已经做登记。已存档。
    • 期贷什么意思期贷经纪合同书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1
      《期货经纪合同书》包含了期货经纪业务中的最基本内容,通常是一种格式化文本。其中有些内容具有可选择性或有待商定的,比如,交易方式的选择、通知方式的选择;又如,有些期货经纪在客户出入金方面可以提供银期转账方式,客户也可以作出是否使用银期转账的选择,但是,如果决定使用,那么还要签署《银期实时转账协议书》;还有,手续费的高低也有待双方协商后确定;最后,如果客户有一些格式化《合同书》之外的特殊要求,也可以通
    • 效力待定合同一般是什么意思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1、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因合同缺失一定的成立条件使得不可以立即生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在法律所规定的一定时间期限之内效力不确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对效力待定的合同有追认权或撤销权。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
    • 合同订立一般程序是什么意思?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8
      合同订立一般程序是什么,合同订立包括: 第一,要约; 第二,承诺; 第三,合同的成立时间和成立地点; 第四,格式条款; 第五,缔约过失责任。所有的合同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