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股权转让和抽逃出资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20:52:47 275 人看过

1、定义不同。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退股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个别股东,经股东会讨论决定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注册登记(减资)的过程。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允许退股的,公司成立后,股东想退出,只能转让自己的股份。

2、方式不同。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可以转让,但股东不得擅自退股,也不得抽逃出资,只有履行了法定手续后才可以退股。

3、要求不同。退股的要求是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股东投资于公司,通常对公司的商业计划都有自己可以承受的预期,当商业计划的风险大大超过其预期时,股东就会产生退股的念头,从公司退出以便降低其投资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中如何处理抽逃出资
    股权转让中需要通过起诉或者是协商的方式处理抽逃出资,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
    2023-03-27
    132人看过
  • 抽逃出资股东借款区别是什么?
    区分股东抽逃出资行为和股东向公司借款行为是司法中的一个难题。是否有真实合理的债权债务关系成为区分二者的关键问题。股东向公司借款时,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且符合有关金融管理、财务制度等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往往在股东与公司之间无实质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无须支付对价和提供担保,无返还期限的约定等,或者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制度的规定等。具体而言,应综合考虑以下几大因素:1.金额。股东取得公司财产占其出资财产大部分的,抽逃出资的概率高;股东取得公司财产不占其出资财产大部分的,借款的概率高。2.利息。以股东从公司取得财产金额有无对价为准,股东取得公司财产无利息约定的,抽逃出资的概率高;股东取得公司财产有利息约定的,借款的概率高。3.偿还期限。以股东从公司取得财产金额有无偿还期限为准,股东取得公司财产无返还期限约定的,抽逃出资的概率高;股东取得公司财产有返还期限约定的,借款的概率高。4.担保。以股东从公
    2023-03-27
    412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中的抽逃出资问题处理
    这段内容讲述了股东在转让股权时的权利,并解释了股权与出资责任的关系。股东可以选择将出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而向合伙组织投资时,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时,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因此,尽管两者都是股权,但它们之间存在区别。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可以选择将出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具有通过法定程序将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转让给其他股东的权利。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合伙组织与法人的投资区别合伙组织和法人都是法律上具有独立地位的组织形式,但它们在投资方面存在一些区别。合伙组织是由两个或更多个自然人组成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的组织形式。而法人则是由法律规定的独立法人实体,可以自主决定投资、经营和收益分配。合伙组织在投资方面的优势在于其成员之间的信任和互相了解,有利
    2023-08-27
    116人看过
  • 抽逃出资而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
    从我国现行法律来看,《公司法》并未否定未出资的股东获得股权,相反,《公司法》第208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对未出资或出资不到位的股东,其责任乃在于责令其补足出资,并承担因注册资本未到位而产生的其他责任,而非直接否定其股东资格和股权。因此,我们认为,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出资或出资不足,或者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的,其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股东的身份已不是问题,问题是出让人是否对受让人构成欺诈。出让人未告知受让人注册资本到位的真实情况,出让人对此也不明知或应知的,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受让人明知或应知注册资本未到位的真实情况仍接受转让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在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出资或出资不足,或者在公司设立后抽逃
    2023-06-20
    194人看过
  • 是股份转让还是抽逃出资
    2003年3月16日,经某县工商局核准,李某、孟某和陶某共同出资200万元成立了一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李某、孟某各出资80万元,陶某出资40万元。同年4月6日,陶某因故欲撤出该公司,经与李某、孟某协商达成撤资协议:自即日起陶某退出公司,公司归李某、孟某共同所有;陶某投入公司的40万元出资由李某、孟某各偿付20万元,付款期限为一周内各自先付10万元,半年内付清余款。同年4月8日,李某、孟某用公司流动资金向陶某支付了20万元,并各出具了一份10万元的欠条,均上载:“今因股东陶某退股,尚有10万元未付,经协商于2003年10月6日前付清。”此后,该公司完全由李、孟二人经营管理,陶某未再参与。但该公司在工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额和股东情况,也一直未变更过。付款期限到后,由于李、孟二人经营不善公司业绩不好,李、孟二人未能按期向陶某支付剩下的20万元。陶某多次催讨后,李、孟二人提出:当时陶某撤资属于抽逃出资
    2023-06-13
    262人看过
  • 抽逃出资后转让股权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抽逃出资后转让股权的处理方式: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一、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有什么程序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程序: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5、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
    2023-02-12
    238人看过
  • 抽逃出资和虚假出资的区别有哪些?
    1、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前者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后者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交付货币,或者没有转移财产所有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是个行为选择性罪名,即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两种行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即可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既虚假出资又抽逃出资,就构成了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2、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中,后者可能发生在公司登记中,而更多发生在公司被依法登记之后的成立过程中(即)成立前与成立后都有可能构成本罪。3、客体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登记制度以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后果侵犯的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3
    192人看过
  • 抽逃出资后转让股权,受让股东是否应当担责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会导致公司资本不充实,即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于股权受让人,其在受让股权时有义务查证股权所对应的出资是否已经履行,如果受让人明知或应知转让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仍受让该股权的,其更应对转让股东的未尽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下,债权人除了可以向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主张权利,还可以向抽逃出资的股东主张权利,但是抽逃出资的股东仅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且仅限于承担一次赔偿责任,对于不同债权人的相同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
    2023-05-06
    113人看过
  • 资金占用和抽逃出资的区别
    资金占用和抽逃出资有哪些区别资金占用是指企业资金的分布及其存在的形态。从经营资金的占用形态看主要有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从其分布的状态看主要有货币资金、结算资金、生产资金、商品资金等。资金占用是指政府经营资金实际用在哪里,其内部调动了,但没有发生产权的变化,仍用于同一产权中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专项资产三个方面。来源文章摘要:四、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和会计平衡公式1.产权关系特点。在以政府为唯一产权主体的国有产权制度中,国有企业(或指传统国有企业)是一种由政府独家投资所有的独资企业。它象其他政府预算单位一样,是政府的附属物,政府是全部国有企业的唯一“大老板”。国有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也就是政府的资产和负债,企业资产减掉负债以后的净资产,就是政府投入的国有资本,即政府所有者权益。企业的盈亏也就是政府的盈亏,利润要上交,亏损也由政府承担,并由政府负担无限偿债责任。一、虚报注册资本的概念和特征(一)概
    2023-06-13
    148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属于非表决权合同吗
    股东完成出资责任后,抽逃出资。股东有表决权。当公司做出重大决定时,股东可以行使表决权,那么是否可以逃避出资限制表决权??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以相关股东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分配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出资;(三)利用关联交易转出出资;(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抽回出资的行为。股东抽逃全部出资后,经公司催促返还,在合理期未返还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如果公司没有解除股东的股东资格,他仍然有权表决公司的事项。同时,公司召开股东会讨论抽逃出资股东除名决议的事项时,因该股东涉及到该项讨论内容的利害关系,为避免出现操纵表决权的情形出现,所以该股东此时不得就其持有的股权行使表决权。本结论可参考最高法院精彩案例宋余祥诉上海万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股东抽逃出资的情
    2023-08-18
    126人看过
  • 股东转让股权时抽逃出资谁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受让方明知出让方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是有效合同,应当由受让方对公司和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由于股权出让方在不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情况下,仍然具有股东资格,有权转让自己的股权,股权转让合同并不因此而无效。但如果股权受让人对出让人不足额出资、抽逃出资不是明知或应知的,受让人可以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该合同。如果受让人考虑到公司经营前景较好,不愿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法院应当确认转让合同的效力。而如果受让人明知或应知出资瑕疵的仍接受转让的,股权转让合同则确定有效。一、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是什么?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股东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出资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权,公司依法享有返还财产请求权,抽逃出资的
    2023-03-15
    391人看过
  • 最高院股权转让抽逃出资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公司法》第35条,第43条等规定,除股东之间或者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权、优先认购权及表决权等权利。可见,股东平等是《公司法》的重要原则。如果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因此,在此情况下,可以参照《公司法》第28条第2款和第84条第2款之规定,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第152条之规定,
    2023-03-16
    33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和增资有何联系和区别
    引入投资人常见方式是两种即股权转让和增资。1、第一种方式需要子公司的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支付相应的股份转让价款取得子公司的股东资格。子公司的股东如果是公司不涉及税收的问题。(如果是自然人股东涉及缴纳个税的问题。)股权转让款归子公司的股东所有。子公司股东增加,原股东股权减少。子公司注册资本不变。2、第二种方式是投资人出资来增加子公司注册资本。投资人投资存在平价或溢价投资的问题。平价就是和原股东的股权价值相同折股,溢价就是比原股东的股权价值高,简单的举例理解就是如果原股东1元买一股权,那么投资人要高于1元,比如2元才能买一股权。溢价多出的部分作为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投资人的投资是属于子公司的权利。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从以上可以看出股权转让和增资的结果虽然都使得投资人成为子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但是投资人的投资款去向却完全不同,股权转让投资款由被投资企业的原股东取得,增资则是保留
    2023-03-20
    201人看过
  • "股东匿名出资是否属于抽逃出资罪?"
    隐名股东会构成抽逃出资罪。隐名股东虽然未经工商登记,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投资人的出资,因此只存在隐名股东补办手续的问题,而不存在其股东资格否认的问题。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隐名股东既然享受了公司的收益,那么其同样要承担公司经营的风险和责任。所以,隐名股东是可以构成抽逃出资罪的。公司同意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会决议有哪些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情形下,隐名股东显名应经其他股东确认。有限责任公司在强调资合性的同时更注重的是其人合性。隐名股东的显名,一定程度上是新股东的加入,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此时,不能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成为公司显名股东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如果其他股东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但在合理期限内不表示异议的,应视为确认;若隐名股东事实上行使股东权利而其他股东未提出异议,也视为确认。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法律法规对投资领
    2023-08-12
    37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公司股东出逃了,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又股权转让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5
      如果在公司验资成立后,股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和正当的理由,比如合法的借贷关系、劳动关系,或者因经营活动的需要等等,而仅仅将公司设立时的出资额,在设立后转移、挪作他用或者非法占有的,均有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腾讯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个人所有的行为。即在公司财务账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的,并且在公司成立当日足额存于众创公司,但之后股东或出资人又以撤回、转
    • 股东抽逃出资 属于什么性质?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4
      股东抽逃出资的构成包括犯罪的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者公司的股东,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构成,犯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的资本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是违反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行为。
    • 股权转让抽逃出资的后果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29
      股权转让前抽逃出资,会被以公司名义要求前补足,如不补足会面临诉讼,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被转让出资的企业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8
      1、转让给美国公司后,所谓的台湾母公司就已经与该公司没有股权投资关系。 2、股权转让,这些债务是否在转让的时候已经都处理掉了,看转让时的具体约定。 3、如果没有真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现在老板这样,是属于抽逃资金行为。 4、如果财务负责人员明知老板抽逃出资却予以配合,是违法行为。 5、如果构成犯罪,财务负责人员承担抽逃出资罪刑事责任。
    • 股权转让再减资能不能抽逃出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30
      不是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滥用权利制作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将虚增的利润进行分红借此抽逃个人出资,也属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