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经终止审理,还需要法律援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08:21:20
121 人看过
一、案件已经终止审理,还需要法律援助吗
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案件终止审理是援助人员应当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终止该项法律援助的情形。所以是不再需要法律援助的。
《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二、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需要交什么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4、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律师能否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
466人看过
-
终止法律援助的时机
329人看过
-
法律援助什么时候终止?
386人看过
-
审查法律援助和法律援助条件
167人看过
-
公民获准和终止法律援助的条件
107人看过
-
法律援助应当终止哪些事项
8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援助
最新文章
#法律援助
相关咨询
-
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8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
-
法律援助终止的条件有几项?澳门在线咨询 2021-08-05法律援助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并书面通知受援人和案件处理机关:受援人经济状况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受援人自行聘请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人民法院撤销司法救助的。申请人或者代理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该法律援助机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审查。
-
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范围,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是怎样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13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的;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 3.本人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经济困难标准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4.在刑事案中,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而没有辩护人的。 5.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公诉人
-
关于终止法律援助的例句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3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
法律援助案件援助律师需要自己承担交通费等支出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7法律援助是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属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不需要援助律师自理办案费用。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