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船舶登记收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6:52:02 118 人看过

一、钦州船舶登记收费吗

1.船舶所有权登记:基数200元(未满50净吨的船舶,基数为100元),按船舶净吨加收,每净吨收1元,超过一万净吨,超过部分减半收费;拖轮每千瓦收0.50元。

2.船舶临时登记:1000净吨以下船舶(200元);1000(含1000净吨)净吨以上船舶(400元)

3.船舶抵押登记:按低押总金额的0.5%核收

4.船舶租赁登记:按租赁总金额的1‰核收

5.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自愿申请),每艘100元

6.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100元

7.船舶登记项目变更,50元

8.船舶国籍证书,正本100元/本,副本25元/本

内河船舶登记证书,20元/本

内河船舶执照,10元/本

9.废钢船登记,每艘次100元

二、钦州船舶登记提交材料

(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3)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共有情况);

(4)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或购船发票和交接文件或船舶拍卖文书和交接文件等),建造中的船舶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

(5)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

(6)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书或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书及其复印件;

(7)船舶技术资料及其复印件;

(8)4吋或5吋船舶照片5张(船头2张、船尾2张、侧面1张);

(9)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10)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三、钦州船舶登记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五十七条除公务船舶外,船舶登记机关按照规定收取船舶登记费。船舶登记费的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0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钦州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收费吗
    一、钦州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收费吗是否收费:不收费二、钦州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相关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四十四条:‘经
    2023-05-14
    163人看过
  • 钦州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收费吗
    一、钦州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钦州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受理条件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6日修改)第十六条要求,相应实施条件为:(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2号修改)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四)通讯、供电、上下水
    2023-05-18
    144人看过
  • 钦州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
    一、钦州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1.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等事项不需要收费;2.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变更、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使用性质改变需要收取10元行驶证工本费;3.机动车套牌车换证需要提交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机动车号牌100元/副。二、钦州机动车变更登记法律依据节选《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2023-05-18
    242人看过
  • 钦州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收费吗
    一、钦州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钦州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条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1.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2.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3.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三、钦州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
    2023-05-18
    263人看过
  • 船舶必须注册登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船舶。但该法人注册资本中有外商配资的,中方投资人配资额不得低于50%。(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记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船舶登记种类1、开放登记开放登记是船舶登记的一种,即允许外国船舶在本国登记注册,这些允许国外船舶在本国登记的国家被称为开放登记国。开放登记国以它独特的登记条件吸引了众多国家的船舶所有人,从而使得在航运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开放登记依然在世界海运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2、船舶所有权登记主要用于确认船舶的所有权关系以及受哪一个船旗国法律的保护。船舶经所有权登记
    2023-08-05
    279人看过
  • 钦州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收费吗
    一、钦州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收费吗不涉及收费二、钦州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2007年9月1日起实施)第十条“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三、钦州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办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1号)第十一条:取得《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二、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三、经过与所申请《适任证书》类别、职务资格相对应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四、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五、具备本规则附件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有效水上服务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四、钦州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人携带《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及相关
    2023-05-19
    291人看过
  • 抚州市船舶名称核准收费吗
    一、抚州市船舶名称核准收费吗不收费二、抚州市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二)不予批准的情形船舶未取得船舶识别号。三、抚州市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材料1.《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4.与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国家机关、政党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应当提交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5.船舶变更的,应当提交船名变更的说明材料,共有船舶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的文书,船舶设有抵押权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文书。四、抚州市船舶名称核准办理依据1.《船舶名称管理办法》第七条船舶取得船舶识别号以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申请登记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申请核定船舶名称:(一)现有船舶,由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租赁外国籍船舶的承租人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二)新建船舶,由船舶建造人或者定造人向拟申请登记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未确定
    2023-05-18
    216人看过
  • 船舶登记确定是要式登记?
    属于要式登记。船舶登记是赋予船舶国籍和权利义务的行为,即对船舶享有一定权利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应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进行登记,并以国家名义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事实。船舶登记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从船舶登记机关取得相应的登记证书,证明其所享有的船舶权利,可以对抗第三人。同时,有权悬挂国旗在海上航行。船舶抵押要不要有船舶登记证书?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船舶进行抵押的,要押船舶登记证书。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抵押权人就可以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而要设立对船舶的抵押物权,需要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提交船舶登记证书等材料;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
    2023-08-05
    338人看过
  • 钦州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收费吗
    一、钦州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钦州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受理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主席令第四十三号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四)有组织章程;(五)有必要的财产;(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公布,自1998年9月25日起施行)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除外;法律法规设置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行政许可资格)(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2023-05-18
    298人看过
  • 钦州船舶名称核准如何规定
    一、钦州船舶名称核准如何规定【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记机关核定后方可使用。二、钦州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条件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三、钦州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材料1.船舶变更的,应当提交船名变更的说明材料,共有船舶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的文书,船舶设有抵押权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文书2.与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国家机关、政
    2023-05-14
    81人看过
  • 钦州公司注销登记办理是否收费
    一、钦州公司注销登记办理收费无费用。二、钦州公司注销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二十三条:“举办外资企业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对本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事项,适用备案管理。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三、钦州公司注销登记办理条件(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
    2023-05-13
    95人看过
  • 船舶抵押要不要有船舶登记证书?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船舶进行抵押的,要押船舶登记证书。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抵押权人就可以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而要设立对船舶的抵押物权,需要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提交船舶登记证书等材料;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船舶抵押权人可以约定主债权转让的,船舶抵押权不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该条的表述理解,船舶抵押权人可以和船舶抵押人约定主债权转让的,船舶抵押权不一并转让,但不能约定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将船舶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履约能力和资信较好并且抵押人和债务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情况下,抵押权不与主债权一并转让是可能实现的。未与主债权一并转让的抵押权可以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通常是原债
    2023-08-12
    274人看过
  • 船舶交付一定要登记吗
    一、船舶交付一定要登记吗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船舶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里的登记,不仅包括所有权的取得登记,也应包括所有权的注销登记。依照该规定的,取得船舶所有权后,未进行取得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同样,船舶所有权转让后,未经注销登记的,也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强调的是登记的对外效力,未规定登记的对内效力。二、船舶登记号是什么又称船舶识别号,是指用于永久识别船舶的唯一编码。申请船舶识别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船舶识别号申请表、身份证明、合同、船舶技术资料。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和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新建船舶的识别号应当永久性标记在机器处所主推进动力装置尾轴附近的船体内侧。没有主推进动力装置的,标记在船舶检验机构指定的位置。船舶标识电子标签应当随船携带,并粘贴在船舶驾驶台或者其他显著位置。三、船舶登记业务申请事项船舶登记业
    2023-06-06
    481人看过
  • 在哪进行船舶登记
    当事人进行船舶的登记应当前往当地港务监督机构进行手续办理。我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一、什么是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应缴纳的一种税。以车船为特征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此处所称车船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定额税率计算简便,是适宜从量计征的税种。车船税的适用税额,依照车船税法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二、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有哪些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船舶吨税、引航费、
    2023-06-27
    487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船舶登记吨位的意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31
      船舶登记吨位是指按船舶吨位丈量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丈量所得到的内部容积。它是为船舶注册登记而规定的一种以容积折算的专门吨位,与以重量单位“吨”表示的船舶排水量和载重量不同,主要用于船舶登记。
    • 注册船舶登记是否要先登记其他船舶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
      根据我国法律,下列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登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船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船舶。但该法人注册资本中有外商配资的,中方投资人配资额不得低于50%。(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其他应注册的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
    • 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
    • 船舶登记需不需要上船核查什么是船舶登记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2
      要的。船舶登记是赋予船舶以国籍和权利义务的行为,即对船舶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予以注册,并以国家的名义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事实。
    • 船舶登记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下列船舶应按本条例登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市民船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船舶。但该法人注册资本中有外商配资的,中方投资人配资额不得低于50%。(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其他应注册的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