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的主体是指从事质证活动的行为人,即是因为实施质证行为而享有一定权利或者承受一定义务的主体。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第24条作了规定: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事实所提供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应经对方辨认,互相质证。从这些规定看,立法者明确了当事人为质证主体。质证不仅是一种诉讼义务,更是一种诉讼权利,只要是适格的当事人,即当然地拥有质证权。由于行政诉讼的根本宗旨是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这一特点决定了行政诉讼的质证形式主要是原告质证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行政案件的开庭审理中,被告的主要任务是举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证据、程序证据和法律依据,原告的主要任务则是就被告提供的事实证据、程序证据和法律依据进行质询,对证据的证明力提出意见和看法,以证明被告提供的证据存在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方面的瑕疵,从而在行政诉讼中创造有利于自己的结果。这一质证模式一般适用于审理行政机关的干涉行政行为,如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为类型。不过,下列三种情形是例外:在起诉被告不作为案件中,原告首先要向法庭提供其向行政机关申请的事实证据;在起诉被告不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的案件中,还须原告提供其符合申请颁发许可证或执照资格的证据;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须提供其因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遭受损害的事实证据。在上列三种情形中,最先作出主张的是原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1,质证形式变为被告质证原告。
需要提出的是,人民法院的合议庭能否成为质证主体?有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诉讼法赋予了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权力,而由合议庭所调取的证据同样可能存在错误,不经法庭质证就作为定案依据,无疑将造成错案,从而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笔者认为此种观点在重视质证作为正当程序对保障司法公正意义方面有一定道理,法院调取的证据,未经质证,只能是一种效力待证的证据材料。但是,将合议庭作为行政诉讼的质证主体,使合议庭就某一具体证据与当事人一方对质,显然将合议庭降低到与当事人的一样地位,使合议庭陷入当事人的争执中,这有悖于合议庭奉行的公正中立立场,反而会损害司法公正。笔者认为,解决这一矛盾有赖于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立法虽然赋予了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权力,但依据正当程序原则,调取证据的人应当排除合议庭的成员,应由审理该案的合议庭之外的人完成该项任务,现在有的法院在改革中规定执行庭或立案庭负责收集证据,并负责在法庭上就该证据进行展示,这样不仅杜绝了裁判法官的预断,还使合议庭从质证纷争中解脱出来。即使当事人对该调查收集的证据提出质疑,也不妨碍合议庭依据质证的结果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对于没有建立执行庭或立案庭负责收集证据的制度的法院,可以实行当事人申请的取证制度,其立法上的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前提是原告或第三人提出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没有这个前提,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收集,除非是为了核对原件原物。由于某一证据是应一方当事人申请而由合议庭调取的,应当视为一方当事人所取的证据,由该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交另一方当事人质证,不能让合议庭成为质证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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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鉴定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行为的主体?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9一、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000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扩大了原告的资格。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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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规定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2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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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案件怎样举行质证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4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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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质证行政诉讼证据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7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