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损害赔偿执行不了怎么办,交通事故调解的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19:50:46 127 人看过

一、事故损害赔偿执行不了怎么办

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上诉期满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

申请执行公民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过期后不予受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需材料如下:

(1)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但原件也要带上,法院会审核。

(2)如果你能在申请执行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线索,会使执行更快。《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交通事故调解的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过程以及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

合法包括程序合法和实体合法。

道路交通道路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具备必要的手续和方法。

2、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过程中平等对待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合理行使权利。

3、自愿原则自愿是指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通过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而解决纠纷的,如果没有自愿,就谈不上调解。

当事人自愿是指当事人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志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民事活动。

当事人自愿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平等的前提,使当事人地位平等的体现。

没有自愿,就没有平等,也谈不上公平合理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自愿原则的含义是:

调解手段的运用与否以及调解的协议内容必须尊重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的自愿,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过高地、无原则要求赔偿,也不意味着应当赔偿的可以自愿不赔偿。

坚持自愿原则,要求不得压制、勉强对方,否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没有意义的。

4、及时原则及时原则应该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尽早地依法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只要当事人各方一致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及时通知、及时组织损害赔偿调解,达到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

另一方面要求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早安排、组织调解,即在法律许可得时限和期限内尽早完成,不能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5、公开原则通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应该公开进行。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了调解地点、时间以后,应该提前向社会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2、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得法律依据、损害赔偿范围以及标准应该公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过程应该公开,调解意见应该公开,调解结果应该公开等。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事故损害赔偿执行不了的情况下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院会庭前调解吗
    会有调解程序。诉前调解包括两种情形,一为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一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权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一、交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2、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2023-03-20
    104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区别
    诉讼调解,即法院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诉讼调解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具有以下区别:第一,调解的性质不同。诉讼调解是围绕诉讼进行的,一经进入诉讼程序,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在诉讼过程中产生诉讼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非诉讼活动,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当事人申请而进行的活动。第二,法律依据不同。诉讼调解依照的是诉讼法;道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第三,调解的主体不同。诉讼调解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据其审判职权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机关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四,调解的法律效果不同。诉讼调解成功后,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一样具有强制的执行力;而公安机关交通管路
    2023-06-25
    289人看过
  • 202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否由交通部门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否由交通部门调解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规定期限为10日。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2023-05-31
    18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
    2023-06-14
    38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当事人必须参加吗?
    公安机关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天前通知当事人参加。不少交通事故当事人都有这样的疑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必须参加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当事人必须参加吗?我国新《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89条规定,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它上面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我国新《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94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的情况有:1、当事人提起诉讼;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3、经过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由此可见,交通事故损害赔
    2023-04-16
    181人看过
  • 车祸损害赔偿应遵循的原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车祸损害赔偿应遵循的原则:车祸发生后的损害赔偿,一般遵循以下的原则:1.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原则;2.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原则;3.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原则;4.对人身损害,除赔偿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外,还应赔偿一定数额的抚慰金;5.公平合理原则;6.全部赔偿原则;7.财产赔偿原则;8.过失相抵赔偿原则。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1.财物方面,财物受损的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赔偿原则分以下两种情况:(1)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2)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余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2.人身方面,人身受到损害应赔偿的范围为:(1)受害人因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受害人因伤
    2023-06-07
    177人看过
  • 2023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
    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参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第六十三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肇事案件赔偿如何调解公安机关的调解在诉讼前,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
    2023-05-31
    124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及计算标准
    序号项目计算标准1误工费收入状况×误工时间。①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②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③无法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用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受害人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4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湖北省的标准:住院时间×15元/天。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2023-06-08
    486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轻微损害的怎么赔偿了
    1、交通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员到医院治疗、住院治疗、转院治疗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亲朋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实而发生的交通费用。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4、护理费。要准确确定受害者的护理费应当明确护理的期限、护理人数、每天的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者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护理费=每天的护理费*护理天数*护理人数。5、医疗费。在实务中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在诉讼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辩论终结为截止时间,此前发生的数额为责任人赔偿的数额。此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大多是另案
    2023-04-05
    200人看过
  • 优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机制
    近日,阳城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采取两项有效措施,优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机制,实现人民调解、法院受案、保险理赔的有机衔接,不但提高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率,而且有效降低了纠纷解决成本,缩短了纠纷解决时间。调解委员会聘请两名人民法院已退职的审判法庭庭长、审判员充实人民调解队伍。调解室与保险快速理赔中心合署办公,实现快速理赔。调解中,根据案情需要,保险公司可提前介入,对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直接由保险理赔中心快速理赔,实现人民调解与保险理赔直接对接。自今年7月份运作以来,调解委员会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15起,调处13起,快速理赔10起,院前受案协助起诉2起。
    2023-06-08
    235人看过
  • 路况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
    路况,是指路面的平整状况。路况的好坏对行车的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路况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致使路面出现坑洞或隆起部分,导致机动车辆翻车、撞车,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这里的人为原因包括由于修路造成路面破裂或埋设管道、线路等其他原因将路面挖裂,事后忘记填补等。自然原因包括因热账冷缩导致路面破裂、突起或路面由于使用过久而导致破落。2)、路面存在异物(如石子、泥土等),机动车碾过时,使其飞起砸伤行人,砸坏物品。在此两种情况下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机动车一方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机动车方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不存在有故意或过失的主观过错。我们认为,这里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应是路政管理部门,作为道路的管理部门,具有维护道路能够正常行驶状态的义务。道路上出现了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隐患时,路政部门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将其排除,因而他们对由此产生的后果应负全部责任!
    2023-06-05
    435人看过
  • 人民调解开辟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新途径
    公安部司法部在吕梁召开全国现场会9月17日,公安部、司法部在我省吕梁召开现场会,来自全国20个省(市、区)的相关负责人就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交流探讨。副省长张建欣出席并致辞。交通事故引发上访,主要原因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得不到妥善解决。需要调解的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大、调解警力不足,群众对调解的期望较高都是发生矛盾的重要原因。2009年,公安部、司法部在部分城市试点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并于今年正式发出通知在全国推行。新推行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制度,不受调解次数限制,不收任何费用,调解员多数是从政法机关退休干部中选出,他们以平等的身份,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积极引导交通事故处理朝着良性的方向运行,容易找到双方利益的最佳契合点,开辟了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的新途径。2009年11月,我省正式启动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截至今
    2023-06-06
    2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多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多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伤的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像医疗费、住院费等,而且会有限额。其他的比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一般都是由致害人的商业保险进行赔付。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如果是财产损害赔偿的,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具体包括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医用费用。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3.误工
    2023-05-03
    141人看过
  • 事故调解后的损害赔偿怎样要求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一、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能否再起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公安交
    2023-06-23
    26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30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 2、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应赔偿一定的抚恤金。 3、按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的原则。即几方当事人均负有交通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交通损害赔偿如何调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或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各方当事人有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并向当事人发送空白调解申请书。同一宗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为2人以上,由于伤者治疗终结或者定残的时间各不相同,伤者治疗终结或者定残的时间与死者丧葬事宜结束的时间也不相同,造成各受害人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的起始时间各
    •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 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 中怎样调解损失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比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交通事故中怎样调解损失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多久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