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08:31:34 285 人看过

原劳动部《关于九五时期企业工资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劳部发〔1997〕44号)规定:监督检查是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分配秩序、严肃国家法纪、提高收入透明度、保证国家各项分配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

1.要根据《劳动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完善操作程序,使监督检查更加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成为劳动工资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地区都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构,充实职能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2.要逐步扩大监督检查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注重对工资内、外收入水平偏高、增速过快的行业和企业的监督检查。不但要监督检查工资内收入的提取、发放情况,而且要严格查清各项工资外收入的来源渠道和发放数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违法乱纪企业责令纠正,按违法乱纪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与经济处罚,所罚没的收入上缴财政。对违法违纪企业,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撤销(解聘)其职务;对利用职权侵吞国有资产,化公为私的企业经营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监督检查的具体方法:一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企业进行定期的行政性抽查和专项检查;二是通过经资格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会计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进行审计检查;三是企业进行自查,并由企业主管部门对自查结果进行复查。

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

(一)被许可人的法定义务。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明确被许可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二)监督检查的方式和手段。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不同行政许可事项的特点,明确监督检查的具体方式和具体手段,保证行政机关正常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三)监督检查的程序与处理。包括执法检查人员,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的纪录、签字、建档归档,抄告有关机关,对被许可人违法行为的处理,撤销、注销行政许可决定的审查与决定程序等。

(四)实施监督检查的要求。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五)投诉举报。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件地址等,鼓励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并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投诉举报人作出答复。

(六)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的规定对被许可人和监督检查有关人员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2: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如何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进行监督?
    原劳动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劳部发〔1995〕218号)规定:1.企业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本企业工资的、外收入等情况实行内部监督。2.企业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领取工资内、外收入的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3.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劳动工资、津贴补贴、其他收入等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必须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书面报告,请求处理。上级主管单位在接到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的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作出处理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必须报财政、劳动保障、审计机关,接到报告的机关应当负责处理。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不向上级主管单位或财政、劳动保障、审计机关提
    2023-04-22
    455人看过
  • 如何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进行监督
    原劳动部《国有企业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劳部发〔1995〕218号)规定:1.企业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本企业工资的、外收入等情况实行内部监督。2.企业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领取工资内、外收入的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3.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劳动工资、津贴补贴、其他收入等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必须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书面报告,请求处理。上级主管单位在接到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的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作出处理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必须报财政、、审计机关,接到报告的机关应当负责处理。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不向上级主管单位或财政、劳动保障、审计机关提出报告的,也
    2023-06-10
    239人看过
  •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矿成立安全监督检查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2名,负责全矿每天每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人。2、安监办直接受矿长领导,对违犯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责任者进行追查,帮教和处罚。3、安监办不定期下井,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岗,每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3次,每次下井检查均要作下井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三违者发出整改通知单和三违处罚单。4、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由安监办负责组织追查,并作好专题记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重大事故提交矿长和上级主管部门主持追查)。5、对安监办的工作及工资报酬考核,只与安全工作及其安全效果挂勾,不与生产任务挂勾,以确保其安监质量,实现矿井安全目标。
    2023-06-06
    225人看过
  •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的范围是什
    原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颁发的《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劳部发〔1995〕218号)规定,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的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工业、交通、内贸、金融、外贸、农林、文教、外经等全部国有企业。该办法中的“工正文:原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颁发的《国有企业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劳部发〔1995〕218号)规定,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的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工业、交通、内贸、金融、外贸、农林、文教、外经等全部国有企业。该办法中的“工资内、外收入”,包括企业发给职工的全部工资性收入。
    2023-06-10
    386人看过
  •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进行监督
    原劳动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劳部发〔1995〕218号)规定:1.企业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本企业工资的、外收入等情况实行内部监督。2.企业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领取工资内、外收入的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3.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劳动工资、津贴补贴、其他收入等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必须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书面报告,请求处理。上级主管单位在接到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的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作出处理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必须报财政、劳动保障、审计机关,接到报告的机关应当负责处理。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不向上级主管单位或财政、劳动保障、审计机关提
    2023-06-14
    295人看过
  •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的范围是什么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第十条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构成口径)来源、发放、结余情况。(一)工效挂钩企业:1.按照国家工效挂钩政策规定,年度工资总额的提取、使用、结余情况。2.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年度应提工资总额及实发数情况。(二)工资计划管理或工资总额包干企业:1.企业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工资计划或工资总额包干方案的情况。2.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年度应提工资总额及实发数情况。第十一条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年度工资总额外的各种收入、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情况。第十二条企业执行本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情况。第十三条企业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情况。第十四条企业经营者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等渠道获取的年度工资内、外收入情况。第十五条按照经劳动部门审核签章的《工资总额使用手册》从银行支取工资的记录情况。第十六条企业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数据填报情况。第十七条企
    2023-06-14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许可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许可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促进许可机关合法、合理、公正地行使行政许可权。许可机关应当对取得行政许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对未取得行政许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擅自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检查内容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1.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构成口径)来源、发放、结余情况。(1)工效挂钩企业:①按照国家工效挂钩政策规定,年度工资总额的提取、使用、结余情况。②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年度应提工资总额及实发数情况。(2)工资计划管理或工资总额包干企业:①企业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工资计划或工资总额包干方案的情况。②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年度应提工资总额及实发数情况。2.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年度工资总额外的各种收
    •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原文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5
      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国家统一指导,分级监督检查负责制。
    • 企业应建立健全哪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2)各种单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厂区交通运输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它是各工种、各岗位操作工的具体操作规范。
    • 如何建立健全健全的制度模式,建立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1
      (一)建立健全的制度管理模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完善的财政管理制度是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较为重要的保障。因此,在现阶段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其基本制度的建设应该始终贯穿于财政立法以及执法监督等内容中,强化顶层制度管理的设计,从而在根本意义上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以及制度内容,通过绩效管理模式发展方向的明确,为整个管理制度的建立提供充分性的保证。所以,我们企业在相关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应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