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能否通过劳动来进行出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5:45:26 60 人看过

一、企业股东能否通过劳动来进行出资

公司股东不可以以劳务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出资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出资瑕疵包括哪些形式

股东出资瑕疵的形式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4.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5.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章程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品质标准,不具有应有的功能或效用;

6.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着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影响公司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

三、股东出资不实怎么追究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没有按照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就是对于股东之间义务的违反,当然应当对已经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n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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