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补足是否担保相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6:42:08 469 人看过

信托合同之外的当事人提供第三方差额补足、代为履行到期回购义务、流动性支持等类似承诺文件作为增信措施,其内容符合法律关于保证的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当事人之间成立保证合同关系。其内容不符合法律关于保证的规定的,依据承诺文件的具体内容确定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根据案件事实情况确定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根据该纪要规定,公司对外担保未履行相应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的,可因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而相对人非善意而无效。因此,差额补足认定为保证或非保证,对其效力影响甚巨。

运用差额补足的原因

基于创新交易的要求或融资方、担保提供方自身限制等原因,差额补足作为一种保障措施时常在交易中被采用。

(一)无法运用法定担保措施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类创新型交易层出不穷。民法上物债两分模式下的债权,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实务中对权利的各类设定。当主权利难以定性为债权时,保证、抵押、质押等传统的法定担保措施已经无法满足保障主权利义务关系的需求。而差额补足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实现当事人的特殊需求,从而比法定担保措施更加灵活,更为适应各式各样的创新交易。

(二)优化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包括资产负债表中的预计负债科目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中预计负债的明细情况以及或有负债的披露。而差额支付并非法定的担保方式,部分融资方认为差额补足无需体现在或有负债或预计负债中。相对于保证来说,差额补足实际上为差额补足义务人实现了优化财务报表的目的。

(三)难以履行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实践中由于担保提供方股权结构复杂、公司内部设定了对外担保限额等原因,在很多情况下其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难以提供,这就使担保的设立产生了障碍。由于这一障碍的存在,部分融资方主张以差额补足的方式来实现保障投资方权益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2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主债权相关文章
  • 北京关于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数差额和补发相关待遇差额的调整通知
    关于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数差额和补发相关待遇差额的调整通知为做好涉及新社平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社会保险待遇核准业务的调整工作,保证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此调整实施方案。一、涉及的社会保险征缴业务市中心2010年9月4-5日统一预生成全市涉及人员报表日期为10月的正常月报缴费单位、缴费卡单位的补基差明细、汇总数据(建议经(代)办机构对此类数据不做删除处理)。享受社保补贴人员补基差明细按照优惠政策子系统上传的数据为准。(一)参保单位补基差1.调整范围:2010年4-6月(含6月后的需补基差的账户)按月缴费的参保单位中需进行补基差(以下简称补基差)的人员。2.操作流程:(1)2010年9月财务结账后,各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将统一生成补基差汇总数据转财务进行首次收款(收款方式默认为托收,可修改)。涉及补基差的参保单位提出打印补基差明细、汇总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应为其打印,并加
    2023-04-23
    500人看过
  • 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微利项目的范围。对于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25%,展期不贴息)。一、可以免税情况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土地使用税(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
    2023-03-10
    309人看过
  • 社保基数调整后怎样补足差额
    1.单位未按员工上年实际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导致缴费基数差额,这部分补缴工作由公司提供相关材料报社保中心审批,办理差额补缴。2.社保要求公司每年4月份重新申报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即缴费基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根据当年公布的社平工资在4月份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若4月份社平工资未公布,仍然按照上年的基数上下限执行,待社平工资公布之后,则按照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期间,因为社保基数上下限调整造成基数差的,需要补缴4月至新基数执行期间的差额广东社保基数调整5月1日起,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下调为16%。缴费基数也有所调整,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由20004元下降至1734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
    2023-07-03
    124人看过
  • 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规定
    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情况下由公司自己进行补足;其他。一、工伤伤残人员退休待遇如何(一)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三)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
    2023-03-08
    170人看过
  • 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为计发基数;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为计发基数。一、工伤保险待遇的七种赔偿费用1、引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伙食补助,标准: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交通食宿费,标准: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4、康复治疗费,依地方
    2023-04-02
    496人看过
  • 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规定是什么?
    一、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为计发基数;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为计发基数。二、工伤保险待遇的七种赔偿费用1、引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伙食补助,标准: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交通食宿费,标准: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
    2023-04-28
    31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权
    词条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主债权
    相关咨询
    • 差额补足和担保的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5
      差额补足又称为差额支付,一般在交易中作为一项保障措施予以使用。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 差额补足合同是担保合同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30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公司股权的,某些案例中会要求被投资公司按照约定比例定期分红,直至分红款完全覆盖私募基金的股权受让款或增资款以及前述款项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获得的溢价。差额补足合同是担保合同吗,如果被投资公司的分红不足以覆盖前述款项的,由被投资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 差额补足合同是担保合同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8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公司股权的,某些案例中会要求被投资公司按照约定比例定期分红,直至分红款完全覆盖私募基金的股权受让款或增资款以及前述款项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获得的溢价。差额补足合同是担保合同吗,如果被投资公司的分红不足以覆盖前述款项的,由被投资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 请问差额补足和担保不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9
      差额补足和担保的不同主要体现在承担责任的金额不同还有两者责任不同。 差额补足是指为了保障主权利人和主义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主义务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时,由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差额补足义务的行为。担保,作为不履行债务时务必保证债务能够被清偿的一种手段,需要提前向债务人提供的保证。
    • 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0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又根据重庆市人社局的相关规定,职工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本案中,张某2010年月平均工资为1644元,某煤化公司在2011年为其缴费的基数也是1644元,故单位不存在少缴工伤保险费的问题,张某要求单位补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无事实依据,应判决驳回其诉请。 另一种意见认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