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卫东、杨静、刘彦平、陈书丽、刘秀芝、宋军超、刘拴柱、宋治美、张玲、苏振良、曹彦茹、柴延生、张彦伟、刘艳红、耿玉杰、高永辉诉舞钢华懋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卫东及原告赵卫东、杨静、刘彦平、陈书丽、刘秀芝、宋军超、刘拴柱、宋治美、张玲、苏振良、曹彦茹、柴延生、张彦伟、刘艳红、耿玉杰、高永辉的委托代理人李国红,被告舞钢华懋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慧敏、梁卫丽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赵卫东、杨静、刘彦平、陈书丽、刘秀芝、宋军超、刘拴柱、宋治美、张玲、苏振良、曹彦茹、柴延生、张彦伟、刘艳红、耿玉杰、高永辉诉称,原告以前进入原舞钢市肉联厂工作,1996年双汇接收舞钢市肉联厂成立舞钢华懋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原舞钢肉联厂职工被全部接收,接收后被告长期让原告超负荷工作,使原告伤病缠身,严重的侵害了原告的身心健康,无奈原告经被告批准在家休养。2008年8月份回厂要求上班时被被告告知已被除名,解除了劳动关系,并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可原告对此一无所知。法律明确规定,除名或开除需书面通知本人,被告是违法的。请求恢复原、被告的劳动关系。
被告舞钢华懋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辩称,原告没有证据证明与被告有劳动关系,请求驳回原告起诉。
审理查明,原告赵卫东、杨静、刘彦平、陈书丽、刘秀芝、宋军超、刘拴柱、宋治美、张玲、苏振良、曹彦茹、柴延生、张彦伟、刘艳红、耿玉杰、高永辉均系原舞钢市肉联厂的职工,1996年舞钢市肉联厂被双汇集团整体收购,成立舞钢华懋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原舞钢市肉联厂的职工被舞钢华懋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接收。因劳动强度过大,上述原告患病在家休养。被告于2006年4月13日、2007年7月27日两次在平顶山日报上刊载通知,分别要求本案原告在指定期限到公司报到,逾期公司给予除名的处理,但一直没有书面通知原告本人。2008年8月份原告要求上班时被被告告知已被除名,为此发生纠纷。后原告向舞钢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舞钢市仲裁委员会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交的1、肉联厂劳动合同制工人档案;2、被告在2006年4月13日、2007年7月27日两次在平顶山日报上刊载的通知;3、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为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本案是因除名而引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争议。被告应依法举出其对原告作出除名决定的合法依据,从而要求本院支持其对原告的除名决定。但在诉讼中,被告不是向法庭提交对原告作出除名决定的合法依据,而是竭尽全力否认原告是被告职工的基本事实。被告要么是不会诉讼,要么是在恶意诉讼。这不但不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可能伤及企业与自己职工间的感情,同时也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经多方调解,原被告双方至今不能达成调解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恢复原告赵卫东、杨静、刘彦平、陈书丽、刘秀芝、宋军超、刘拴柱、宋治美、张玲、苏振良、曹彦茹、柴延生、张彦伟、刘艳红、耿玉杰、高永辉与被告舞钢华懋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诉讼费10元由被告舞钢华懋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规划建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464人看过
-
殷**诉湖南***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192人看过
-
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劳某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113人看过
-
刁家超诉徐州天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167人看过
-
某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纠纷
137人看过
-
永华广告有限公司因委托合同纠纷
323人看过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以法院强制程序追诉权利人的权利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更多>
-
竞业限制纠纷还是劳动争议纠纷还是劳动争议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8违反竞业限制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发生的争
-
劳动争议案件,劳动纠纷,劳动纠纷诉讼程序,劳动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9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
-
-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的争议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26股东应出资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包括决策、分红等权利,但同时需要履行相关义务,主要包括: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 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
-
劳动争议纠纷公司一方上诉状如何写啊,求解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6被上诉人提交的考勤表记账凭证是虚假的,会员卡明表均已涂改,该证据均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被上诉人将不在一个工作地点上班的员工名字混杂在一起,甚至将不再上班的人员名字也写上凑数,考勤表上的制表和考勤人员的签字都不是本人签字,记账凭证没有附有相应的凭证,会员卡办理人员登记表将我的名字故意涂改,显然都是临时应对上诉人的虚假行为。但原审法院竟然无视上诉人的质证意见和要求相关人员到庭质证的申请,无端的采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