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的程序正义从听证开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9:33:57 298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新近日在全国部分法院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所有职务犯罪减刑、假释一律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尤其是对原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对重大、有影响的减刑、假释案件则实行陪审制度或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制度。

在职务犯罪减刑、假释中引入听证程序,以透明化的机制运作确保刑罚执行变动中的公正性,这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虽然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见到与此相关的制度性规范,但上述表态显然并非空穴来风,早在2005年年初,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推行了减刑假释听证制度,此次最高院想必是在审时度势、深思熟虑的基础上,以职务犯罪案件为突破口,推出统一的制度性举措。

以现代法治标准衡量,我国减刑假释程序存在结构性缺陷,它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化而非诉讼化程序。根据司法部《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这一规定赋予了监狱管理机关在减刑假释程序上的启动权,但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主要采用封闭式的书面审理方式,既缺乏有力的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也忽略了罪犯及相关利益主体的参与权,实际运作中还普遍存在监狱建议权侵蚀法院审判权的弊端,容易造成减刑假释不公和司法腐败等问题。

作为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减刑、假释可谓对罪犯的“第二次审判”,不仅关涉罪犯本身的权益和司法的公正性,更关系到罪犯改造和社会秩序修复的效果。然而,立法上的良好愿望如果缺乏正当的程序载体和严格的监管约束,就很容易衍生成一种消解刑罚公正性的“合法性猫腻”。目前在实际执行中,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一些良好的制度安排,由于操作的封闭性和法律监管的失效已经出现不少问题,甚至产生“缓刑=不服刑”、“假释=提前释放”、“保外就医=玩猫腻放人”、“暂予监外执行=自由”这样的奇怪等式。

在这种背景中,最高院要求在职务犯罪减刑假释中一律实行听证,可谓打开了减刑假释正当程序的重构之门。就现实而言,职务犯罪与一般犯罪相比,由于罪犯本身的特殊性和入狱前的复杂人际关系,其减刑假释中更容易出现腐败和不公现象,以此为突破口引入听证机制,将减刑假释袒露在阳光化的正当程序平台上,有助于消解职务犯罪罪犯影响刑罚执行的“能量”,减少“暗箱操作”的空间,达致更清廉的公正司法。但是,从长远的制度建设上看,我们需要的还是一种更全面、更规范的刑罚执行制度的正当程序重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如何获得减刑、假释?以及减刑假释的程序
    一、减刑、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在改造期间违反监规,受到警告、记过、禁闭处理或在监内又犯罪的,视情节适当延长其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刑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期限,不得少于十二年
    2023-04-15
    247人看过
  • 调解从倾听开始
    导言:一晃6年过去了,潜江市人民调解中心副主任陈晓梅至今对自己调解的第一桩纠纷记忆犹新。上世纪末,信用社在杨市办事处葛柘村设立储蓄点,两年后撤离但未向社会公告,原储蓄员喻某仍以储蓄点的名义在该地办理业务,最后有部分存款无法向储户兑现。陈晓梅带领同事们到葛柘村周边走访了近40个农户,登记涉案资金51笔,收集相关证据20多份,调查涉案储户30人。她建议由储户授权,指定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代理,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储户的钱终于回到手中。2003年7月18日,熊口农场訾氏兄弟在自家屋顶调试电视天线,不慎触及高压电线,当场身亡的兄长已获得电力部门赔偿。但伤残的弟弟要求供电公司给予人身损害赔偿17万元以上而引发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案子一拖就是两年。陈晓梅接案后经过细致调研,得出的初步结果是:赔偿是肯定的,赔偿数额多少是不定的。双方开价差距较大,这是化解矛盾的关键。要想公道,打个颠倒。陈晓梅说。纠纷的双方
    2023-06-07
    469人看过
  • 年假是从转正开始算吗
    是从转正期以后算的,转正以后前三年是三天的年纪,然后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年假也增加一、劳动法年假怎么休劳动法对年假的规定:1、根据有关年休假的条例规定,职工在单位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但未满十年的,依法年休假为5天;2、累计工作年限已满十年,但未满二十年的,法定年休假为10天,3、累计工作超过二十年的,年休假为15天;4、但如教师行业有寒暑假的,休假天数已多于年假,就不能再休年假。二、做试用期过了,辞职有工资试用期过了,辞职有工资。转正后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内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辞职应在提前三十天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当天当面结算。在公司常规发放工资之日再发放给也可以。三、党员关系转走档案怎么处理不要叫党员关系或是党关系,应该叫组织关系,或是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介绍信写的原籍,那就要持这个关系到原籍组织部门报到(在限定时间内)。至于你的党
    2023-03-29
    285人看过
  • 直击首次减刑假释听证审理
    江苏省南京监狱对5名罪犯提出减刑意见,经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后,5月10日报省法院审理。6月8日,省法院对南京监狱这5名服刑人员进行减刑假释听证审理,检察机关检察官、南京监狱两个监区60名服刑人员共同参加听证。这在省法院历史上还是第一次。1名罪犯的减刑:从20年改到19年9个月省法院审监庭法官罗法官主持听证审理。在交代听证纪律和程序后法官问服刑人员是否申请回避?服刑人员回答不申请回避。法官对5名罪犯的原刑期、服刑期间改造及奖惩情况以及建议减刑意见逐一进行核实。罪犯邱某某和马某某,分别于2001年和2002年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执行机关建议将刑期减为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和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罪犯王某某、谢某某、王某江,都是在1999年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执行机关分别建议将刑期减为十八年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十九年六个月,剥
    2023-04-22
    103人看过
  • 2023减刑假释程序诉讼化的意义是怎样的
    减刑假释程序诉讼化的意义是怎样的(一)保证减刑、假释的正确执行减刑、假释程序诉讼化对于保证减刑、假释的正确执行,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刑事诉讼从立案到审判的各种程序,无罪的人被过滤掉,有罪的人被判处刑罚而进入执行环节。执行作为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刑罚权得以实现的关键程序。刑罚的目的在于报应与预防的统一,无论刑罚的报应目的还是预防目的,均有赖于执行而实现。如果刑罚不能得到正确执行,罪犯得不到有效的惩罚与改造,那么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就会前功尽弃,就会破坏刑事诉讼的效果,影响诉讼目的的实现。减刑、假释是刑罚执行变更的两种主要形式,其中减刑是对原生效裁判刑罚的改变,假释是对刑罚执行方式的改变,两种变更方式对服刑的罪犯的合法权益影响巨大,对犯罪被害人心理影响甚重,社会关注度高,理应通过合理公正的程序进行。减刑假释的诉讼化,有利于纠正各种影响和破坏减刑假释的违法情况,确保刑事诉讼
    2023-06-11
    425人看过
  • 减刑假释将实行公示和听证制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最高人民法院26日表示,为保证减刑、假释案件的透明与公正,今后,对减刑、假释案件将一律实行公示制度和有条件的公开听证制度。最高法院负责人说,多年来,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了大量的减刑、假释案件,为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他同时坦言,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国法院减刑、假释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这些问题不重视、不解决,减刑、假释工作就会受到影响,刑罚就无法正确执行,司法公正、法律的权威性就得不到保障。高法专项检查减刑假释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决定,从今年6月至明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减刑、假释工作的专项大检查。最高法院负责人介绍说,这次大检查的范围是1998年以来,重点是2001年以来各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情况。
    2023-04-22
    88人看过
  • 听证程序: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正义保障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书面提出听证要求;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以公安机关收到的日期为准。关于印发《池州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八月九日池州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事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均应执
    2023-07-11
    270人看过
  • 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
    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程序此外,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撤销原裁定、不准假释的裁定书。根据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件的假释,按
    2023-05-01
    304人看过
  • 减刑假释适用什么程序
    一、减刑假释适用什么程序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二、假释需要办哪些手续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的程序不得假释。假释的程序依照刑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减刑程序进行,即由执行机关向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假释案件,依照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审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已经实际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刑期,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已经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刑期,更重要的是应审查罪犯在狱中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会不会再危害社会。经过审理,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假释条件的,应当作出假释的裁定。对于不符合
    2023-04-20
    472人看过
  • 假释听证会的顺序是什么
    是法院听证会程序,听证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和质证辩论二个阶段。准备阶段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1、书记员查明听证当事人是否到庭,并核对到庭当事人的身份;2、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2)听证当事人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退庭(3)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鼓掌、哄闹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3、书记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准备工作情况及听证当事人到庭情况;4、听证主持人说明听证会召开的原因、程序等事项,并宣布执行听证开始;5、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6、听证主持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并征询听证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有申请回避的,应当休庭,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质证辩论阶段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1、异议人或申请听证人陈述异议(申请)理由、事实和请求
    2023-03-02
    410人看过
  • 司法部减刑假释程序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中的一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第十三条规定: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间可以相应缩短。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假释。第十四条规定:对老年和身体残疾(不含自伤致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对除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生活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以依法予以假释。第十五条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和本
    2023-02-28
    124人看过
  • 什么是减刑假释工作程序?
    减刑、假释的工作程序规定为: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假释。司法部:《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核心内容:我国司法部发布了修订后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该规定共四章,二十二条。它规定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监狱管理局审核提请减刑、假释建议的程序等内容,eee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0号《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已经2014年10月10日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发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部长吴爱英2014年10月11日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2003年4月2日司法部令第77号发布2014年10月10日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狱提请减
    2023-07-05
    52人看过
  • 减刑假释案件程序透明化
    昨天,青岛监狱21名在押犯人在10名市人大代表的观摩下,分别获取了减刑两年六个月的减刑和三年以上的假释。获得假释四年零一个月的张*良,原是青岛某单位的领导干部,2001年12月8日因犯贪污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造成损失罪,获刑10年。经合议庭讨论并听取了旁听人员的意见和张*良的自我陈述,合议庭一致通过决定,为张*良减刑4年1个月。另外高-飞等7名犯人也获得了假释三年以上。刘*明等13名犯人获得减刑2年6个月。法官表示,以往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一般只采取由执行机关呈报材料,法院进行书面审理的模式。如今减刑假释采取听证会的方式,今天又请了10位人大代表进行观摩,最大的好处就是使减刑、假释程序透明化,并且任何人都可以当庭提出意见,比以前灵活公正。
    2023-06-02
    262人看过
  • 厦门将听证制度引入罪犯减刑假释
    接受听证的是2002年因交通肇事导致2人死亡后逃逸、同年9月被泉州中级法院终审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王某某。到2005年5月止,王某某已服刑三年三个月。执行机关厦门监狱认为,王某某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自觉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和劳动,至今年1月止的27个月考核期间,累计获嘉奖21.9个,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且已完成对受害人经济赔偿的义务。今年4月26日,厦门监狱向厦门中院审监庭提交了《假释建议书》及相关材料,建议对王某某实行假释。对王某某假释的听证会是以准庭审程序进行的。厦门监狱的一间教室被布置成法庭形式,厦门中院审监庭的审判长、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坐在中间,厦门监狱两名管教干部代表执行机关以及同安区检察院两名检察官代表检察机关分坐两边。庭审经过准备阶段、听证阶段、服刑人员最后陈述和检察人员发表意见4个流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对执行机关的假释建议进行合议。合议庭重回
    2023-04-22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缓刑从假释开始怎样计算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缓刑和假释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一样.缓刑是刑罚裁量制度,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 2.适用对象不一样.缓刑适用于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假释适用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结果不一样.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来的刑罚,缓刑期满,即当作没有执行刑罚.
    • 减刑、假释、假释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减刑假释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3
      (一)减刑、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有期
    • 假释从看守所开始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6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刑法中关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的时间,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生效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方可假释
    • 减刑假释的程序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7
      减刑假释的程序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减轻其刑罚。减刑可以是刑期的缩短,也可以是刑种的改变。世界各国立法对减刑的条件有两种不同的规定,一是只要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行为,就可予以减刑,我国即是如此。二是减刑的适用还要求罪犯服刑达到一定的期限,至少实际服满刑期的1/2以上,以查明其是否真正悔过自新。减刑的程序是由执行机关向执行地法院提
    • 死刑复核程序是从哪年开始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1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罚中最严厉的刑种,故而法院在判决犯罪分子死刑时是非常慎重的,刑事诉讼法中对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在普通程序之外规定了一个特别的审核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只适用于死刑案件,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依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