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对离婚协议财产部分的撤销权行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9:20:50 445 人看过

债权人对经过民政机关审查的离婚协议可以行使撤销权,但仅限于该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离婚登记虽然属于行政机关对于婚姻关系协议解除的确认,但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仍然属于平等主体意思自治的范畴,是普通的民事协议。行政登记机关在离婚登记时,对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协议是否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未进行实质性审查。如果该协议对财产分割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当判决予以撤销。

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一、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3、离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

4、因抚养子女或行使子女监护权,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所致的债务。

对于夫妻债务,如果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那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双方共同来承担,只有对其中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其实才会要求在离婚的同时一并作出处理。当然,这个时候不管离婚夫妻内部是如何约定处理共同债务的,实际对外并不能以这样的约定来对抗债权人。

二、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债务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本文上述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禁止夫妻双方对其所负的债务进行相关的约定,但这种约定仅在他们之间产生效力,对外(即债权人)不产生效力。现实中不少人欲通过离婚分割财产以达到逃避清偿债务的违法目的,对此,无论是婚姻登记机关还是人民法院,都应当严加防范,认真审查,凡有损于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现实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资助方称其所负的债务经过了对方的同意,但对方否认。这种情况下如果否认一方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法院很可能会判其为共同债务,这是基于夫妻之间特殊的人身关系及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考虑的,因为一般来说,外人很难知晓他们之间是否对举债达成了一致意见,将其认定为共同债务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7)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离婚协议中的债权人是否有权撤销?
    债权人可以撤销离婚协议。具体如下:1、债权人行使撤销民政机关审查的离婚协议的权利,但仅限于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登记虽然属于行政机关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的确认,但离婚协议中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仍属于平等主体意义自治的范畴,是普通民事协议;2、离婚登记时,行政登记机关对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否侵犯国家、集体或者别人的合法权益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查。协议对财产分割的内容侵犯国家、集体或者别人的合法权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后,法院应当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处分是否受债权人撤销权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的,在离婚协议中主动放弃房产份额的行为可视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被告不能以其其他资产清偿原告债权,其在该房屋上所设担保物权亦不成立,在自身仍负有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被告放弃房产份额的行为可视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害及原告债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
    2023-07-15
    151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1、实体法上的效果自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之日起,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或受让人向自己返还所受利益,并有义务将所受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责任财产。2、诉讼法上的效果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受益人、受让人有过错的,应适当分担。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所以需要我们具体是分析。一、撤销权的对象是什么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行使的对象是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放弃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2、债务人与第三人通
    2023-03-09
    444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的合理行使以及债权人撤销权的事由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合理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合理行使:债权人应当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二、债权人撤销权的事由了解撤销的事由是前提,这是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先决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构成撤销的具体事由有三个:1.债务人单方放弃到期债权;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的。因此,只要债务人的行为
    2023-06-25
    66人看过
  • 为了躲避债务转移财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因外债过多怕引发诉讼后,财产被执行,离婚转移财产。这样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财产处置方式可行吗?昨天,奉化法院就判决了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对该种逃避债务履行的财产处置方式判决撤销。2013年10月,金某向王某借款100万元,张某作为担保人为该笔借款做了担保。2014年4月,借款约定的时间到期,金某因投资失败无力归还借款而不知去向。同年4月,作为担保人的张某与妻子许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两人自愿了离婚,孩子归许某抚养,张某不承担抚养费,可随时探望;两人居住的房屋归许某所有;银行的房贷由张某承担,其余各自经手债务各自承担。2014年5月,王某向法院提起了撤销权诉讼。王某认为自己作为债权人,在2013年10月就将100万元的钱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给了金某,而张某作为担保人,对该笔债务需承担连带责任。现张某与许某进行假离婚,把房分割给许某,债务留给自己,该行为明显是为了躲避债务。故向法院起诉
    2023-04-23
    159人看过
  • 债权人可否直接对过户的房产行使撤销权
    如果债务人以过户房产的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债权人撤销权与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1、债务人签订的放弃其债权的合同;2、债务人签订的放弃债权担保的合同;3、债务人签订的低价或无偿转让财产的合同。二、债务人能否放弃继承权而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放弃继承权的
    2023-03-12
    124人看过
  • 内部股权转让协议债权人能否撤销
    内部股权转让协议债权人不能撤销,除非存在法定事由。一、股份转让协议范本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
    2023-03-02
    28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债务人无偿处分其财产的,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撤销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2
      根据债务人处分财产有偿与否,分为两种情况。债务人无偿处分其财产的,只须具备客观要件即可行使撤销权。而债务人有偿处分其财产的,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客观要件包括: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即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 (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发生于债权有效成立之后。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若发
    • 离婚要撤销离婚协议书,债权人有权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3
      债权人对经过民政机关审查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可以行使撤销权。离婚登记虽然属于行政机关对于婚姻关系协议解除的确认,但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约定仍然属于平等主体意思自治的范畴,是普通的民事协议。行政登记机关在离婚登记时,对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协议是否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未进行实质性审查。如果该协议对财产分割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经利
    • 对于债务人可否撤销债权人的离婚协议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08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财产恶意转移行为是可以的。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对于夫妻想通过假离婚等方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撤销。
    •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财产怎么处理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4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
    •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债权人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5
      债权人对经过民政机关审查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可以行使撤销权。离婚登记虽然属于行政机关对于婚姻关系协议解除的确认,但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约定仍然属于平等主体意思自治的范畴,是普通的民事协议。行政登记机关在离婚登记时,对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协议是否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未进行实质性审查。如果该协议对财产分割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