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文化广场北侧人社一楼民政局窗口
三、办理材料
规范、准确
规范、准确,并加盖公章。
规范、准确,并加盖公章。
环境保护部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规范、准确,并加盖公章。
规范、准确,并加盖公章。
规范、准确,并加盖公章。
规范、准确
规范、准确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南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县级民政局在网上收到电子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网上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网上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4)监督检查配合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民事﹝2012﹞20号)规定,经营性公墓自获得批准经营次年起接受年度检查。申请人需提交有关材料和接受实地检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2)受理
县级民政局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4)监督检查配合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民事﹝2012﹞20号)规定,经营性公墓自获得批准经营次年起接受年度检查。申请人需提交有关材料和接受实地检查。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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