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刑事强制措施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6:33:34 259 人看过

刑事案件中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检察院审查后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

2、公检法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届满的。

一、被拘留37天后怎么处理

没有收到逮捕的通知,只是刑事拘留的话,羁押最长期限是37天;如果不放人,有可能是检察院补充侦查了;另一种可能就是公安超期羁押,这是违法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被超期羁押怎么办

如果司法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司法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如何处理,法律规定了三种办法:一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应当予以释放;二是对于取保候审超过十二个月或者监视居住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三是变更强制措施,如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羁押,改为采取取保候审。

如果到了法定期限不能办结,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原则上应当释放。对于还需要继续侦查、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继续审理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三、刑事案件超期羁押取保申请是否会被准予

刑事案件超期羁押取保申请通常都会被准予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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