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子女有还款义务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10:53:25 140 人看过

一、强制执行子女有还款义务吗

1、各人债务由各人负责偿还。子女没有代替父母偿还个人债务的法律义务。父母也没有代替子女偿还个人债务的法律义务。

2、但对于子女来说,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而名下拥有大量财产的。父母的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确认该财产为父母转移的财产,法院经调查属实的,可以判决转移财产无效,并以该财产强制偿还。

二、被执行人账上没钱怎么办

1、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帐上没有钱的,可以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4、《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院判决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况严重的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只能延期执行。

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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