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的原则和操作方法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1 10:57:22 337 人看过

一、土地确权的原则和操作方法是什么

土地确权的原则: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土地确权的操作方法:

1.调查: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调查,确定土地的归属和范围。

2.申报登记:根据调查结果,由土地权利人向当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核发证书:经过审查确认后,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相应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权利。

二、土地确权如有争议要怎么办

土地确权如有争议的处理方法:

当事人可以找土地管理行政部门解决,或是请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是直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三、土地确权纠纷怎么预防

1.土地权属证明的重要性:土地权属证明是土地纠纷解决的关键,要妥善保管土地证、权属证书等相关证件,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2.土地使用的规范性: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违法占用、乱用土地。同时,要注意遵守土地使用协议和土地规划,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

3.土地界线的明确性:土地界线必须明确,要避免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出现误差或冲突。在进行土地交易或规划时,要注意确认土地界线的准确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确权的原则、证据依据和意义分别是什么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二、证据依据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2023-05-03
    158人看过
  • 农村现在被承包的土地,确权时的原则是什么
    按照“是谁的就发给谁,谁在使用就发给谁”的原则确认。具体说来,农村土地所有权,是谁的,就发给谁,比如,是行政村所有,就发给行政村;是村民小组所有就发给村民小组;是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就发给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土地承包权,谁承包的,就发给谁;农民承包地土地,经过土地流转,是谁在实际经营,就发给谁。1、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土地确权的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
    2023-12-14
    265人看过
  • 土地储备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1、合法运作原则合法运作原则是指土地储备制度地运作必须在实质上和形式上都符合法律法规地规定,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运行。2、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土地储备法律制度的构建须符合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原则是指土地资源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上的合理、有效的流动和配备。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由于中国实行土地所有权公有制度,因此,现实可供自由配置的只能是土地他物权,即土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3、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是在人类面临科技进步与生态环境恶化、贫富差距日益拉大这两大社会失衡的背景下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发展观,其核心思想在于要求人类以最高的智力水平和泛爱的责任感去准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在作出每一个行为与抉择时,不仅要考虑本代人的利益平衡,而且要考虑到代际人的利益平衡,从而实现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在现在与将来的高效、持
    2023-06-23
    127人看过
  • 土地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是什么,土地出让的原则及方式
    一、土地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是什么土地出让和划拨的区别如下:1.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拔等几种。土地划拔和土地出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形式,两种形式都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也有一些差别。2.出让土地上的房屋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后将自动续期,但到期后是否需要继续交费、如何交费等问题目前尚未最终确定。3.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手续费。二、土地出让的原则及方式土地出让的原则及方式如下: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出让计划和方案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市
    2023-06-12
    203人看过
  • 如何正确操作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事宜的方法
    一、如何正确操作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事宜的方法办理抵押权登记,首先应当由当事人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进行地价评估,并鉴定书面的抵押合同,其次在鉴定抵押合同后15日内,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持被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最后,土地管理机关审查,进行登记注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书》。二、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条件抵押条件要具备: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合法取得,并拥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材料(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法合规的农村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2.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相关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3.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场、林场、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4.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或渔业、林业)用途。三、
    2023-08-13
    312人看过
  • 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处理原则是什么
    一、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由谁负责调处(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2)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3)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其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4)国土资源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国务院交办的;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二、具体而言,应遵循以下原则:(1)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土地权属争议
    2023-12-08
    429人看过
  • 什么是确权,土地确权又有什么作用
    当下农村问题很多,单单说农村土地问题就是一大难题,如今,房地产行业不可避免的要与农村土地问题打交道,究竟什么是确权,确权的意义何在,可能很多人都还不是很清楚确权完成后,农民将具体获得哪些实惠?土地稳定下来了,财产权利稳定下来了,对农民而言其风险也就降低了。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其之前的权属是不完整的、不确定的。通过登记发证的方式把权利确定下来,实质上是对农民的一种保护。经营权的不确定会直接导致经营行为的不确定,农民就不愿意在他的土地上进行生产周期比较长的大的投入。而确权就是让农民吃了定心丸,可以放心大胆地进行农业投入。第二个就是收益增加。直接体现在土地流转的难度降低,费用增加,交易费用会降低。也有利于土地流转由以前的“熟人社会流转”向“契约社会流转”过渡,有利于市场化,让土地流转进入更大的交易平台。让一部分农民更安心地投入农业生产,同时把另一部分农民从农村解放出来。确权还能彻
    2023-05-05
    358人看过
  • 土方开挖的原则是什么
    开挖原则:开挖前测量定位、找平放线、设置控制点。基坑开挖采用“开槽支护、开挖前支护、分层开挖、无超挖”的开挖原则。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人员提供当地实测地形图(含测量成果)、原地下管线或构筑物竣工图、“土石方施工图”、工程地质、气象等技术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图)方案),并提供平面控制点和水准点作为施工测量和工程验收的依据。施工前,应清除或妥善安置施工区域内的所有障碍物,如现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沟渠、通信、电力设备、地上和地下管道、坟墓、树木等。3。表土层清理:施工区对影响工程质量的软土层、腐殖土、漂石、草皮、垃圾等进行处理。4。设置排水设施,施工区域内设置临时和永久排水设施。在山坡地区,应在高处(距边坡5-6m)设置截水沟,防止地表雨水流入挖填区。根据规划部门测设的建筑限界、街道控制点、水准点,经土方施工测量定位放样后,方可进行土方施工。6。临时道路施工前,施工现场的机械道路应修好
    2023-05-07
    49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1)政府主导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2)稳步推进原则: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3)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4)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在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纠纷的宗地暂缓登记,暂不发证。(5)依法登记的原则:严格依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登记。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
    2023-02-26
    432人看过
  • 社会工作者的操作原则
    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助人为宗旨、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门职业,是确保现代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作者?">下面为您介绍的是社会工作者的操作原则:操作原则对服务对象的接纳接纳不等于认同,它是指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在价值观与个人背景特征等的一种包容,也是社会工作者对社会大众的统一的服务态度,是建立专业助人关系的重要前提。在专业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从内心接纳服务对象,将他们看做是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伙伴,对服务对象的价值偏好、习惯、信仰等都应保持宽容与尊重的态度,决不因为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种族、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信仰等因素对他们有任何歧视,更不能因为上述原因而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服务。对服务对象的尊重与包容尊重的含义不仅在于对服务对象保持符合社会文化习俗的礼节和称谓,更重要的是要认识服务对象自身的生命价值和其他基本权利,充分保障他们获得基本的资源和可靠的专业服
    2023-06-10
    47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争议解决原则
    (1)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土地权属争议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多数是因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所引起的,这种情况在集体组织之间的土地权属关系中十分常见。引起这类争议的主要原因有:历史上乡、村、社、队、场因合并、分割、改变隶属关系等行政建制变化遗留的权属未定、权属不清;因过去的土地开发、征地退耕、兴办或停办企事业、有组织移民形成的权属不清;因过去无偿占用或一平二调造成的权属争议;地界不明,包括过去无偿划拨荒山、荒地时未计算面积和划定地界,历史上无地界标志或地界标志不明,新划地界不清或不合理,兴修水利、平整土地、开荒、更改河道等造成地界变化等情形。这些争议的普遍特点,就是土地占有现状缺乏权属依据或者权属依据难以证明。处理这类纠纷,应当从历史出发,摸清争议土地的历史发展变化,查明引起变化的事实背景和当时的政策依据,确定争议产生的原因,以合理划定地界、确定权属。(2)现有利益保护的原则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前
    2023-07-05
    343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作用与原则
    目的是让你交税。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纳税人应清算土地增值税: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完成,完成销售2、整体转让未完成的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二、符合以下情况之一,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1、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销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者该比例不超过85%,但其馀可销售建筑面积已租赁或自用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3年未销售的;3、纳税人申请注册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偏低调整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当事人对于其所主张的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
    2023-08-18
    147人看过
  • 常见土地确权纠纷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一、土地纠纷的具体含义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二、常见土地确权纠纷处理原则(1)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土地权属争议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多数是因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所引起的,这种情况在集体组织之间的土地权属关系中十分常见。引起这类争议的主要原因有:①历史上乡、村、社、队、场因合并、分割、改变隶属关系等行政建制变化遗留的权属未定、权属不清;②因过去的土地开发、征地退耕、兴办或停办企事业、有组织移民形成的权属不清;③因过去无偿占用或“一平二调”造成的权属争议;④地界不明,包括过去无偿划拨荒山、荒地时未计算面积和划定地界,历史上无地界标志或地界标志不明,新划地界不清或不合理,兴修水利、平整土地、开荒、更改河道等造成地界变化等情形。这些争议的普遍
    2023-04-29
    127人看过
  • 土地分类原则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我国土地分类的原则是:在满足当前我国土地管理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维护土地分类的科学性,并尽可能的与其他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国际惯例保持一致;土地分类标准发展修改时尽可能小改、不改;通过修改土地分类体系最大限度满足管理需要;凡能精简、归并的地类尽量归并,减少过渡成本。土地分类原则是什么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2-06-20
    14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确权的原则是什么, 土地确权的方法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5
      一、确权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二、确权方法 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
    • 承包土地确权怎么操作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3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二轮延包后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工作原则,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决。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在履行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
    • 企业土地使用权摊销该怎样操作?有什么原则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1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一般企业购进土地,做无形资产入账核算,按规定期限进行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购进土地使用权用来建造对外出售房屋和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合并核算。你单位可以根据上述规定,结合企业的性质进行核算,假如是一般企业,则企业土地使用权摊销做无形资产处理,按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40年摊销;假如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来开发出售的房产,则计入在建工程,竣工后作为存货,出售了
    • 土地权证过户是什么样的操作?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9
      1、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3、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
    • 土地确权纠纷是哪些原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31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