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债务规定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4:12:02 236 人看过

子公司债务规定如下: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爆破分公司怎么注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准备上市的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的,设立分公司需要向设立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可以收购分公司吗

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是不可以兼并收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三、母公司破产子公司要注销清算吗?

母公司破产的,子公司无需注销清算。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母公司破产的,子公司仍然是独立的主体,无需清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2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子公司相关文章
  • 有限公司债务承担是怎么规定的?债务清偿顺序规定如何
    一、有限公司公司债务承担的规定如下:(一)我们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里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的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债务有限责任。(三)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二、有限公司债务清偿顺序如下:我们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
    2023-04-02
    402人看过
  • 公司债务怎么认定,公司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会计上负债类科目以及在资产负债表上有余额都是公司的债务。清偿顺序一般为: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网友咨询】公司债务怎么认定,公司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律师解答】债务的认定会计上负债类科目以及在资产负债表上有余额都是公司的债务。包括1、公司向银行借款;2、公司购买材料欠供货商的货款;3、应付账款企业;4、应付职工工资等款项;5、应付职工薪酬;6、应付国家和地方的税费;7、公司欠个人的款项;8、其它应付款。破产企业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偿还: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3
    2023-06-13
    331人看过
  • 子公司债务债权债务本人有义务偿还吗?
    母公司、子公司均具有法人资格,都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因此子公司债务母公司没有有义务偿还,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控股集团是否有义务偿还子公司债务?控股集团没有义务偿还子公司债务。虽然子公司会受母公司的控制,但是在法律上它不同于分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对于子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子公司自己承担,母公司没有义务替其偿还债
    2023-07-27
    279人看过
  • 公司分立债务怎样分担,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分立债务怎样分担,规定是什么?关于公司分立债务怎样分担的规定是: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这种情况下债务的承担与法律规定略有不同。二、公司分立后债务怎么办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与C
    2023-06-01
    286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法人债务如何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由法人以自己全部财产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有限公司法人申请退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
    2023-08-13
    264人看过
  • 公司债券是什么,法律中有什么规定
    公司债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为追加资本而发行的借款凭证。对于持有人来说,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贷款的证书,所反映的只是一种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公司法》中有规定:“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一、发行哪些公司债券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发行公司债券是合法的有: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与不记名公司债券;2、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分为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与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3、按发行目的分为普通公司债券、改组公司债券、利息公司债券、延期公司债券;4、按有无选择权分为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与未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二、公司债券资金的监管方法是怎样的公司债券资金监管的要求:1.公司债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2.发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所披露或者报送
    2023-02-25
    162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债转股有什么规定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不能用于出资我国新《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以债权出资不再被明令禁止,新《公司法》为这一制度预留了法律上的延展空间,留待更多的实践和立法予以填补。因此,从新《公司法》是一种开放性法律规范的角度讲,国家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债权出资这种方式作为股东,其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从法律规定层面上讲,债权不能直接转化为股权,因为投资形成的股权和合同形成的债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民事法律权利。债权人是合同之债的权利人,不是企业股份的持有人。在《公司法》中没有允许债权作为出资。债权既不能直接作为货币出资,也不能代替实物及其他形式出资。但是,从债转股的制度本身来看,它实际上正是运用了债权和股权的根本区别。债权是一种契约性的权利,而股权是一种非契约性的权利,贷款本息作为债务,不仅债权人具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而且企业要将这些债务作为负债或财务费用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方列示,它
    2023-04-17
    169人看过
  • 母公司要如何承担子公司债务,子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一、母公司要如何承担子公司债务母公司不需要承担子公司的债务的,子公司是属于法人企业,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子公司破产后,是不需要母公司承担债务的,母公司有侵害子公司权利的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子公司债务由谁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子公司的债务由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母公司破产
    2023-06-24
    343人看过
  • 有关债权债务有什么法律规定
    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1、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2、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如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3、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4、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一、3万元一年利息6000利率多少民间借贷利率在36%之内都是合法的。根据2015年9月
    2023-02-27
    163人看过
  • 公司债务的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
    (一)《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一、公司股东承担债务无限责任情形(一)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二)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
    2023-02-18
    137人看过
  • 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1、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2、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3、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4、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那么解散后股
    2023-03-20
    94人看过
  • 公司债务清偿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管理如下:债权管理是整合存量资产,激活僵化的财务资源。回收货币资金是主要任务,而顶头物资供应是辅助任务。诉讼保全、依法清理债务、保障债权安全等。债务管理是对现有债务进行核查,并组织对现有债务进行专项核查,查明其基准价值。归档、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文件,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负责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公司债权债务管理中的风险公司在经营中必然会产生债权债务,这部分的记录工作主要由财会部门负责。公司债权债务的有效治理能防止呆账坏账的发生,保证流动资金量,以便在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有资金应对,保证资金链条的运行顺畅。公司一定要确切做好应收款项和已付款项的记录和保存,尤其要保留对账单、打款记录、收货记录、退货记录、货物质量瑕疵告知单、出票记录等相关文件,以防范法律风险。《中
    2023-07-01
    117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在公司法中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在公司法中的规定如下:1、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由谁承担一般情况下,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不需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抽逃出资。股东出资以后,资产就变成了公司的财产
    2023-03-31
    234人看过
  •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的规定
    公司如果因为经营不善申请破产清算时,需要对公司债权和债务进行清偿。按照规定,由清算组发布清算公告,那么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是多久?清算的通知方式是什么?一、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很显然,在公告期后才对债权债务进行了最后的了结,才能够进行最后的审计。二、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债务谁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60日内在全国或公司注册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
    2023-06-06
    31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子公司
    词条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有独立的财产、公司名称、董事会等,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更多>

    #子公司
    相关咨询
    • 公司债务法人对公司债务的承担是什么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1
      公司债务法人可以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债务由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
    • 关联公司之间债权债务转让有什么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8
      关联公司之间债权债务能转让,应当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未有明确答复的,视为不同意。
    •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法人债务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4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母公司债务是否由子公司承担,具体规定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8
      母公司债务不由子公司承担。 在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过有限责任原则成立的在法律上互相独立的法人实体,它们互相不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的债务不由子公司承担。
    • 公司债务债权转让是什么?法律对这块有什么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1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公司债务债权转让的话。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一百八十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