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21:43:07 485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9

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长:尹蔚民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

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非法用工单位的伤残人员一次性赔偿是依据什么标准进行赔偿的?
    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这里所说的赔偿基数是指非法用工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2023-06-04
    148人看过
  • 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多少,工伤保险一次性赔偿
    领取工伤保险一次性赔偿金,一般是等伤残鉴定等级出来以后,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保的话,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劳动者辞职以后,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劳动者辞职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
    2023-02-12
    480人看过
  • 法院判决一次性赔偿拿不出
    法院判决一次性赔偿,如果败诉方拿不出,胜诉方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成功后法院会在六个月内对败诉方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以赔偿胜诉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024-05-08
    165人看过
  • 关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律师补充: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
    2023-05-06
    420人看过
  • 2022年工亡一次性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死亡,该职工的亲属可以按以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内上一个年度职工的平均月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该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该职工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每人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这个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位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得高于该职工在世时的工资水平;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个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工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在工亡赔偿金规定笼统,又未指明享受对象时,容易出现工亡赔偿金分配争议。鉴于丧葬费是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并且数额固定,所以,在分配工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然后,再算出各个供养亲属应得的抚恤金,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参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平均分配。在工亡赔偿金高于或低于实际应
    2023-07-05
    164人看过
  • 作为一名非法用工企业工伤赔偿办法有什么?
    非法用工工伤赔偿之标准由非法用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及一次性赔偿金。什么是“非法用工”呢?1、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雇佣人员的;2、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以上两种情况非法用工,造成人员身亡的,适用一次性非法用工工伤赔偿。这在《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中有明确规定。这种规定为“非法用工”中的员工受伤害的赔偿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设计了特定法律制度。在非法用工的工伤赔偿(索赔)中,首先需要锁定索赔对象,即谁是赔偿义务人。除了合法存在的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这
    2023-02-06
    258人看过
  • 多次受伤一次性赔偿就一次
    2004年的《保险条例》实施后,职工因工受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经司空见惯,但是对于多次受伤以及多处受伤的却值得质疑?职工受伤一次享受一次的伤残补助金,多次的分别给与伤残补助。但是一旦时却仅可以得到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显然值得思考!例如:王云(化名)四次伤残,分别伤及左右手不同部位,等于他的劳动能力累积受到四次损害。四次的丧失程度远大于单独一次的七级,而他仅能获得一次七级的就业补助,实质上他另外两次工伤应获得的补偿权益被依法剥夺,这样的结果对于王云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从法条上看,《工伤保险条例》只是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地向劳动者支付补助金,但并没有规定补助金的计算方法,更没有规定在劳动者发生多次工伤时,只就其中的一次工伤支付补偿。考证一下立法者在《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中的立法意图,王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
    2023-06-10
    156人看过
  • 农民工工伤一次性赔偿标准是什么,爸爸的工伤说要一次性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本条例
    2023-03-17
    300人看过
  • 2024法院调解属于一次性赔偿吗
    法院调解属于一次性赔偿吗法院调解的内容还是要看和对方达成的协议了,如果里面约定的调解成功之后一次性赔偿的话,自己就是可以得到一次性赔偿反之就不是这样。法院调解,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调解案件时,当事人应当出庭;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可以由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协商。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除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外,一般应当公开调解。在法院调解中,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批准。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内容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024-04-20
    347人看过
  • 一次性工伤赔偿完又复发怎么办
    一、一次性工伤赔偿完又复发怎么办工伤一次性赔偿之后旧伤复发费用自理。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享受了一次性补偿,本次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的补偿,之后旧伤复发的,治疗费用应当自理。如:《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三、不是一次性工伤复发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工伤员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
    2023-04-28
    483人看过
  • 非婚生子女一次性能赔偿多少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因此按照婚生子女的抚养标准支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3-04-11
    55人看过
  • 法律规定工伤一次性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一、法律规定工伤一次性赔偿是如何规定的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一次性赔付的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024-01-31
    368人看过
  • 工伤赔偿几个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一、工伤赔偿几个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一个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根据伤亡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员工发生工亡的情况。员工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员工发生工伤的情况。员工发生工伤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24-01-11
    292人看过
  • 工伤一级等级赔偿支持一次性赔偿吗?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
    2023-03-02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如何获得非法用工死亡的一次性赔偿的谢X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1
      确定是否非法用工:非法用工若出现伤亡,就要依法确定用工性质。《办法》第2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也就是说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法律规定要件的单位用工都在非法用工的范围,同时还包括依法成立的单位使用童工也在此列。
    • 没有办法得到工伤一次性赔偿金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29
      1、工伤中部分一次性赔偿金即使不辞职也拿得到。 2、一级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无论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因工负伤的,可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非法用工一次性按什么标准支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注: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
    • 参照劳动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4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非法用工单位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结合2003年3月1日施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分析,非法用工单位包括以下三种类型:(1)应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应依法登记、备案而未登记、备案的单位;(2)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3)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
    •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与工伤认定书有什么区别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有区别,具体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