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7 03:31:48 481 人看过

由于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故而我国立法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本国实情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规。就实际情况来说,职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可以依据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的规定,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提出救济请求。

一、如何理解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的规定?

1、劳动仲裁申请时效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劳动纠纷诉讼时效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两年。以下为详细解释,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参考民事诉讼时效内容: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二、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八十三条还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超过诉讼时效,是否还可以再提出仲裁请求?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发生中止中断的法律效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法》关于“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的规定已经失效。

我们可以看出,并非所有的劳动纠纷都是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得到救济的,若职员在入职之初,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则及时在法定的诉讼时效范围内,职员也是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得到救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n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n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n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仲裁法》如何规定劳动争议的调解
    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是指企业与员工因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关系等发生纠纷时,由第三方(如专业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进行的调解协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通过法律协商和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争议,“提前裁决”是指在仲裁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庭对某些事实清楚的案件提前作出仲裁裁决。之所以规定了事先裁决程序,是因为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都集中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如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经济补偿和补偿,特别是用人单位拖欠或扣减劳动者工资数月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如果仍然按照既定的仲裁和诉讼程序进行,工人在现实生活中获得工资的时间将更长,一些雇主不仅故意拖欠和扣减工人的工资,而且还故意在仲裁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后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提起上诉,一直拖延到全部程序完成,个别案件甚至拖延了三至五年。事先规定裁定程序,对涉及职工基本生活的事项事先作出裁定,有利于维护职工的
    2023-05-07
    30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有争议应如何申辡
    一、劳动仲裁时效有争议应如何申辡申请劳动仲裁后,如果用人单位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的,劳动者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
    2024-01-25
    28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与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关系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申请超过时效期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时效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和必经程序,上述规定在客观上已将劳动仲裁时效转化为诉讼时效。但是,如果仲裁委未对仲裁时效予以审查,或者当事人在仲裁阶段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在诉讼中则不应将仲裁时效转化为诉讼时效,即法院审查的原则应为以不审查作为常例,以审查作为例外。反之,如果不将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转化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则会使仲裁前置程序、仲裁时效变得毫无意义,劳动仲裁形同虚设,法律对权利的保障成为无期限,也将会导致整个仲裁程序和诉讼制度的混乱。故此,劳动争议案件的诉
    2023-03-31
    164人看过
  • 有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代理词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案件简述:有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代理词公司大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作为申请人的代理律师,我参加了本次庭审活动,一、被申请人应当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2009并且向申请人支付因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而造成申请人收入损失的赔偿金(应得工资收入的月开始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并任职财务总监,被申请人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该事实在庭审中得到了被申请人的确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第至于被申请人提出2009月份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并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明细为证的理由。本代理人认为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条、条、条、第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裁员都需要按照上述法条规定进行,履行系列的法律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补偿明细只是公司内部记账的凭证,而且该明细并不能代替解除合同协议适用,也未实
    2023-06-09
    420人看过
  • 仲裁庭如何规定劳动争议处理时间
    一、仲裁庭如何规定劳动争议处理时间仲裁庭规定劳动争议处理时间是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二、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劳动争议的范围是: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8.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三、
    2023-11-28
    22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请求时效有没有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二、审查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三、仲裁准备: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四、仲裁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一、给公司垫付的钱总是拖着不给怎么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
    2023-03-25
    414人看过
  • 劳动仲裁申请时效的规定
    律师解答:为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仲裁的时效,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024-04-27
    58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以下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哪些亮点一个延长申请仲裁时效期延至一年“现行的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是60天,但实际生活中,有的劳动者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超过60天的时效。”在某劳动仲裁科室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虽然他们没有进行过具体统计,但从日常的来访、来电看,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劳动争议时有发生。根据现行规定,当事人须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而《调解仲裁法》将申请仲裁的时效调整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即延长到了一年。从维权角度看,为广大劳动者争取了更多的回旋时间。值得关注的是,《调解仲裁法》还规定了一种不受仲裁时效限制的特殊情形:“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2023-07-26
    467人看过
  •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如何确定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劳动仲裁时效延长为1年昨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部新通过的法律具有如下特点:延长时效现行的时效规定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要申请仲裁。实践中发现,时效太短不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本法把时效延长为1年,并规定了时效的中断和中止制度。存在劳动关系期间,追讨拖欠的工资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缩短仲裁期限现行的仲裁期限一般为74天,经批准,最长可延长到104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一般的期限是50天。如需要延长,最长可延长到60天。一裁终局部分案件一裁就终局,不再走完劳动争议处理的全部程序。一裁终局后不再上法院,就少了一个时间
    2023-07-26
    108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了确认劳动关系、或者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项有关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一、公司无故延长试用期该怎么办公司无故延长试用期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1、与公司协商;2、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
    2023-06-25
    241人看过
  • 申请仲裁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
    《》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一方应当自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提出书面申请”。所谓“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4]28号、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文解释,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这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的规定完全一致。那么,又怎样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呢?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如何理解的复函》(劳部发[1994]257号)的解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因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不应从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
    2023-06-09
    392人看过
  • 如何理解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
    所谓劳动仲裁诉讼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两项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发
    2023-06-10
    131人看过
  • 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有效吗
    劳动仲裁有期限。仲裁法院裁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天。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先裁决这部分。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计算仲裁时效的计算。根据本条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到了侵害,这是其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基础。从这一时间点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符合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仲裁机构保护权利的法定期间的本意。知道权利遭受了侵害,指权利人主观上已了解自己权利被侵害事实的发生;应当知道权利遭受了侵害,指权利人尽管主观上不了解其权利已被侵害的事实,但根据他所处的环境,有理由认为他已
    2023-08-08
    182人看过
  • 如何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一、如何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按照下列规则填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1.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等;用人单位信息,如名称、住所、通讯地址等;仲裁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与请求事项相关的证据和证据来源等。2.请求事项应当明确,涉及期间、数额的均需列明。3.事实和理由简明扼要。这一般应包括劳动关系起始时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间和理由、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事实。二、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如下: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
    2023-05-16
    3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受理时效一年,劳动争议如何申请仲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
    •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与仲裁时效的关系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5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
    • 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仲裁范围作了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该范围。且参照第十五条的规定,达成协议后仍可仲裁。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
    • 如何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调解的时效时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30
      劳动争议仲裁的上诉时效是指仲裁时效,自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一年。指仲裁结果不服的起诉时效,自收到仲裁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
    • 劳动争议仲裁中向哪个仲裁申请申请,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受理地?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3
      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用人单位住所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