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承包人有什么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8:52:07 261 人看过

违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责任如下:

一、勘察设计质量差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的损失,勘察设计单位应继续完善设计,减免勘察设计费,直至损失赔偿。

二、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发包人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改造。

详细版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样本

<p>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p>

<p>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p>

<p>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p>

<p>1.工程名称:_________</p>

<p>2.工程地点:_________</p>

<p>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_份平方米。</p>

<p>4.承包内容:</p>

<p>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_元。</p>

<p>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p>

<p>(1)__________________</p>

<p>(2)__________________</p>

<p>7.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p>

<p>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p>

<p>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p>

<p>10.甲方主要义务:</p>

<p>(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p>(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p>11.乙方主要义务</p>

<p>(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p>(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p>12.违约责任:</p>

<p>(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__‰计算违约金。</p>

<p>(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___‰计算违约金。</p>

<p>(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p>

<p>(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p>

<p>(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p>

<p>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份</p>

<p>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p>

<p>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p>

<p>发包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p>

<p>承包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p>

<p>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p>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条件包括
    违反合同的责任的条件如下:1、继续履行。是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3、损失赔偿。一、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房屋买卖违约的赔偿方法如下: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2、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3、出卖人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赔偿。
    2023-04-05
    166人看过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举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本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你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1、建筑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包括有关修改承包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谈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2、开工日期、延期开工原因的证明材料。3、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延期付款及其原因的证明材料。4、材料供应方式、未按约定标准或期限供应材料或双方协商变更材料的证明材料。5、工程质量鉴定结论。6、峻工报告、延期峻工原因的证明材料。7、峻工验收日期,未按期竣工验收原因的证明材料。8、工程结算方式。双方签证的决算报告或建设银行审定的决算。9、保修期内发包人通知承包人进行维修的范围、时间和承包人拒绝维修,发包人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的证明材料。10、违约方的主
    2023-06-09
    38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和发包以及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义务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和发包建设工程合同可以根据承包人承包的工作内容,可以分为直接承包和发包两大类。直接承包是指发包人直接将工程承包给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单项工程承包两种方式。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二、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义务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义务有: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4.组织验收。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三、建筑工程直接发包流程建筑工程直
    2023-06-21
    25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人主要干什么职责
    承包建设工程时,承包人的工作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程建设,使工程建设的质量符合约定;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及时通知发包人检查;以及接受发包人的监督等。一、法定的被包发包人有哪些权利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发包人可在四种情形下,行使合同解除权:(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二、工程停建多久解除施工合同工期停建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即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工的,发包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
    2023-06-27
    22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阴阳合同
    1、以备案的中标合同结算(1)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经过招标投标的工程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双方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招标文件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无论私下签订的合同是否由双方自愿达成的、是在招标合同签署之前还是之后订立的,均属无效合同,结算款的计算应以备案中的中标合同结算。(2)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自愿招标的情况,但我们认为自愿通过招标发包的当事人应该遵循招标法的相关规定,若订立阴阳合同,也应该按备案的中标合同结算。2、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1)在实践中,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在全国各地的判法不尽相同,这主要是考虑到最高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并没有直接否认“阴合同”的效力,但又存在着无强制规定需投标或两个合同无效的情况。(2)大多数省份高院颁布的指导意见认为,出现这两种情况时,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志,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为结算依据,除非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当事人在签订阴阳合同时,需
    2023-02-16
    61人看过
  • 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违约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违约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1、赔偿损失。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与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相同,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损失,则承包人承担一般法定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2、支付违约金。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也应当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违约时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3、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返工、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4、继续履行。对于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发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承包人应当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施工合同。二、工程施工合同违约和争议怎么处理?工程施工合同违约和争议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起诉等。(一)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
    2024-01-24
    290人看过
  • 承包人非法转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合同无效
    《建筑法》第67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从而将此两类行为定性为违反行政法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而《民法典》也有同样规定禁止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承包人由此所实际取得的收益,根据建筑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类同于出借建筑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和无资质建筑企业因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取得的利益,均属于非法所得,应由法院在诉讼中予以收缴。对此,在实践中要严格把握承包人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外延范围。结合国务院于2000年1月3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百四十四条第2款规定,违法分包,是指:(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
    2023-06-15
    134人看过
  •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作用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一、如何签订消防工程项目合同消防工程项目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消防工程项目合同,其内容与其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差别不大。一般情况下,消防工程项目合同的主
    2023-03-06
    402人看过
  • 发包人怎么承担设计合同违约责任
    (1)发包人延误支付。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2)审批工作的延误。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合同项目停缓建,均视为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设计人提交合同约定的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后,按照设计人已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对待,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结清全部设计费。(3)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照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a、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b、已开始设计工作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c、设计工作未全部完成但实际工作量超过超过一半时,支付该阶段全部设计费。一、设计人怎么承担设计合同违约责任(1)设计错误。a、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出现的
    2023-06-25
    481人看过
  • 总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叫什么合同
    总包合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
    2023-06-15
    492人看过
  • 房屋修建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1、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在发生违约事实的情况下,只有当事人有过错,才能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下列两个方面的内容:①违约责任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一方合同当事人有过错的,由该方自己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分别承担。例如,在来料加工合同中,定作人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要求,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揽人本应按合同规定对来料先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加工成品。但是,承揽人没有对定作人提供的来料进行检验,而直接把不合格的原料制成质量次的成品。在这种情况下,承揽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②无过错的违约行为,可依法减免责任(如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2、无过错责任这一原则是指凡违反合同的行为,除了免责的外,都必须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不管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还是公民个人,只要因过错违约,均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
    2023-02-25
    166人看过
  • 个人能否承担建筑工程承包责任
    一、个人能否承担建筑工程承包责任个人不可以承包建筑工程。承包建筑工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也就是承包建筑工程的是一个单位而非个人。2.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工程承包合同的诉讼期为多久工程承包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纠纷产生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
    2023-11-02
    494人看过
  • 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
    一、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2.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3.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按通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4.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二、工程设计合同是否为诺成合同工程设计合同是诺成合同。设计合同是由于技术需要,双方当事人就设计标的以及设计过程中权利与义务达成合意所签订的合同,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设计合同是属于诺成合同的范围。据的了解诺成合同是指仅以当事人
    2022-10-16
    42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条件
    一、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如下: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义务。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还不得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2.接受检查的义务。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作可以进行检查,承包人有义务随时接受对其作业进度、质量进行的检查。另外,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3.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发包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勘察设计文件,并保证勘察、设计的质量符合要求。施工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发包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已竣工的建设工程。二、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条件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条件一是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二是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即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
    2023-04-30
    402人看过
  • 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条件包括
    违反合同的责任的条件如下:1、继续履行。是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3、损失赔偿。一、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房屋买卖违约的赔偿方法如下: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2、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3、出卖人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赔偿。
    2023-04-05
    166人看过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举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本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你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1、建筑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包括有关修改承包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谈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2、开工日期、延期开工原因的证明材料。3、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延期付款及其原因的证明材料。4、材料供应方式、未按约定标准或期限供应材料或双方协商变更材料的证明材料。5、工程质量鉴定结论。6、峻工报告、延期峻工原因的证明材料。7、峻工验收日期,未按期竣工验收原因的证明材料。8、工程结算方式。双方签证的决算报告或建设银行审定的决算。9、保修期内发包人通知承包人进行维修的范围、时间和承包人拒绝维修,发包人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的证明材料。10、违约方的主
    2023-06-09
    38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和发包以及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义务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和发包建设工程合同可以根据承包人承包的工作内容,可以分为直接承包和发包两大类。直接承包是指发包人直接将工程承包给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单项工程承包两种方式。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二、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义务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义务有: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4.组织验收。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三、建筑工程直接发包流程建筑工程直
    2023-06-21
    25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人主要干什么职责
    承包建设工程时,承包人的工作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程建设,使工程建设的质量符合约定;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及时通知发包人检查;以及接受发包人的监督等。一、法定的被包发包人有哪些权利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发包人可在四种情形下,行使合同解除权:(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二、工程停建多久解除施工合同工期停建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即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工的,发包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
    2023-06-27
    22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阴阳合同
    1、以备案的中标合同结算(1)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经过招标投标的工程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双方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招标文件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无论私下签订的合同是否由双方自愿达成的、是在招标合同签署之前还是之后订立的,均属无效合同,结算款的计算应以备案中的中标合同结算。(2)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自愿招标的情况,但我们认为自愿通过招标发包的当事人应该遵循招标法的相关规定,若订立阴阳合同,也应该按备案的中标合同结算。2、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1)在实践中,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在全国各地的判法不尽相同,这主要是考虑到最高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并没有直接否认“阴合同”的效力,但又存在着无强制规定需投标或两个合同无效的情况。(2)大多数省份高院颁布的指导意见认为,出现这两种情况时,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志,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为结算依据,除非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当事人在签订阴阳合同时,需
    2023-02-16
    61人看过
  • 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违约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违约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1、赔偿损失。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与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相同,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损失,则承包人承担一般法定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2、支付违约金。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也应当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违约时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3、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返工、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4、继续履行。对于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发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承包人应当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施工合同。二、工程施工合同违约和争议怎么处理?工程施工合同违约和争议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起诉等。(一)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
    2024-01-24
    29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如果发包人、承包人违反了合同,责任如何承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承包人的责任:第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第二,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二)发包人的责任:第一,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第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 违反承包合同的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7
      主要是:1、发包人不能将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任务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2、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3、承包人不得将承包的全部任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4、禁止承包人将工程承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 以上违反的承担连带责任。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对于发包方的违反约定,应如何承担相应的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7
      承包方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继续完善设计,并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直至赔偿损失。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发包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3)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发包方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
    • 什么是建设工程的承包, 建设工程的承包规则及建设工程的承包规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的承包建筑工程的承包是指通过招标投标,在竞争中获得合同,并组织实施以至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二、建设工程的承包规则有哪些(一)承包单位只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且不得允许他人借用自己的名义或者自己借用他人的名义,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三)是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责
    • 承包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未验收承包人是否有权解除已承包的建设工程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1、股权转让后,应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法人代表变更后,也应进行变更登记。2、“公司股权转让(法人代表变更)是否有义务告知承包人,或必须先解除承包合同”:(1)有义务告知承包人。(2)不能解除承包合同。理由是: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仅是代表公司的代表人变更,公司做为独立的法人没有发生变动,公司对外签定的承包合同仍然对公司有效,如果擅自解除合同,是公司违约,应对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附:相关依据(1)《